< 来自《哥林多后书》的圣经疑问

问:《哥林多后书》与保罗的其他书信有何不同?

答:《哥林多后书》是保罗较为个人化的书信之一,主要涉及教会内部的家庭事务。该书信措辞非常坦率,展现了一间极不完美的教会,以及保罗如何应对这种状况。在处理哥林多教会的问题时,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和《哥林多后书》中透露的自身情况,比他在任何其他书信中都要多。看来,保罗写《哥林多前书》时主要以教师的身份,而写《哥林多后书》时则主要以牧者的身份。

问:保罗前往哥林多的行程及其致哥林多人的书信的顺序是怎样的?

答:保罗的往来情况如下:

a) 公元50-52年。保罗在《使徒行传》第18章所述的雅典之行后,于第二次宣教旅程中首次造访哥林多。

b) 曾给他们写过一封书信,现已失传

c) 公元54-55年,写了《哥林多前书》,可能是在以弗所期间

d) 第二次“痛苦”地造访哥林多(《哥林多后书》2:1;12:21)

e) 给哥林多写了第三封信,现已失传

f) 公元55-57年。在两次造访哥林多之后,写了《哥林多后书》(《哥林多后书》12:14;13:1)

g) 第三次访问哥林多。

问:《哥林多后书》的提纲是什么?

答:以下是一个大纲。

1 保罗对生活的绝望与对基督的信心

2-3 痛苦与和好

4-5 因我们已与神和好,切勿灰心

6-7 劝勉他们不要白白领受神的恩典

8-9 呼吁为耶路撒冷的弟兄姐妹筹集捐款

10-13 呼吁接纳保罗的使徒职分

问:在《哥林多后书》1:1、《哥林多前书》1:2、《帖撒罗尼迦前书》1:1和《帖撒罗尼迦后书》1:1中,既然一个城市里只有一个教会,那么今天每个城市是否也应该只有一个教会?

答:基督徒合一的表达有三个层面:同一地方教会内的信徒、来自不同地方教会的信徒,以及不同教会之间的合一。本回答仅针对第三个层面,并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1. 这四节经文并不意味着只能有一个聚会场所,特别是在一个城市中有数十万基督徒的情况下。

2. 没有任何经文规定,人的行政划分必须决定教会的组织方式。教会可以分布在许多地理位置上,尽管这不能成为因教义或其他分歧而分裂教会的理由。

3. 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已经是耶稣基督那唯一、真实的教会的一部分。如果一个基督徒对自己所属的地方教会或教派的忠诚超过了对神的忠诚,那么这个基督徒的忠诚就错了。

4. 遗憾的是,许多基督教领袖未能充分重视关于基督徒合一的教导和诫命。 请阅读《以弗所书》4:3-4;《腓立比书》1:27;2:1-4;4:2;《罗马书》15:5-7;《约翰福音》17:20-23。更多讨论请参阅后续问题以及关于《哥林多前书》1:10-14和《以弗所书》4:4的问题。

问:在《哥林多后书》1:1中,既然圣经举出了“一城一教会”的例子,且没有反例,那么这个例子是否应该成为我们——一个自称是地方教会的群体——所遵循的准则?

答:不。如果你认为每一个没有明确命令或反例的例子都应被遵循,那么基督徒就必须:

a) 绝不在建筑物中聚会,只在家庭中聚会(《哥林多前书》16:19 ;《腓利门书》2)。

b)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绝不能作为原告上法庭。

c) 男性绝不能穿长裤。所有人只能穿凉鞋,不能穿鞋子。

d) 绝不吃土豆、玉米、墨西哥辣椒或其他来自新大陆的食物。

e) 不得食用冰淇淋、披萨、冰棒,或圣经时代人们无法知晓的任何食物。

f) 敬拜时不得使用英语,因为圣经作者对此一无所知。

g) 绝不乘坐汽车、自行车、飞机或农用机械。

h) 绝不使用农具以及基督时代之后发明的任何机器。

i) 绝不能拥有冰箱、电力、燃气、收音机或电视。

j) 其他奇怪的规定。

相反,即使没有明确的命令,我们也应当效法圣经的榜样,如果:

1. 效法有充分理由,

2. 没有反例,且

3. 没有反例的原因并非仅仅归因于时代、技术、文化或非道德性质的情况。

如果某件事不符合这三个标准,那么做这件事就自动是正确的吗?——未必。我们应当凭着对圣经的深刻理解,并自问:“上帝希望我们怎么做?”,以此来判断我们该怎么做。

问:在《哥林多后书》1:1-11中,我们如何才能得到安慰,或者如何安慰他人?

A:安慰他人是一件因人而异、因情境而异的个人之事。《哥林多后书》1:1-11向我们展示了关于获得安慰或安慰其他基督徒的六个方面。

a). 神体恤我们的苦难 《哥林多后书》1:5

b). 共同的过往经历 《哥林多后书》1:6,8-9

c). 铭记我们未来的盼望 《哥林多后书》1:7;《帖撒罗尼迦前书》4:16 -18

d). 神亲自安慰我们 《哥林多后书》1:3-5

e) 依靠神拯救我们 哥林多后书 1:9-10

f) 祷告 哥林多后书 1:11

问:在《哥林多后书》1:4中,我们是否应该安慰罪犯、患有艾滋病的同性恋者,以及其他因义受苦的人?

答:是的。《哥林多后书》1章并未限制我们应当安慰的对象范围。当我们安慰那些因公义受苦的人时,应当牢记以下几点:

1. 他们需要看到基督的爱通过我们彰显出来,并知道神爱他们,且盼望他们悔改,成为祂的儿女。

2. 我们无需过多纠缠于他们的罪行,但也不应将其轻描淡写或视为微不足道。我们不应迎合他们,说他们被抓是不公正的,或者说生活或体制是不公正的。

3. 虽然我们不应淡化他们的罪,但应当强调基督能为我们的罪带来赦免与医治。

问:在《哥林多后书》1:5-11中,保罗为何要在此向他人讲述自己的挣扎?我们又该在何时向他人倾诉?

答:保罗在书信中通常很少谈论自己,而当他提及自身时,语气往往积极乐观。这里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在 1:11节中,他指出自己之所以告诉他们这些,是为了让他们能更好地为他祷告。这给了他们一个更深入了解他的机会,他们也能通过他的榜样看到,即便是成熟顺服的基督徒,有时也会遭受抑郁的困扰。 最后,他们还能看到保罗是如何通过亲近基督来应对抑郁的。看似矛盾的是,神的恩典并非在顺境中,而是在逆境中更能被深刻体会。

问:在《哥林多后书》1:6中,保罗和提摩太的患难如何给哥林多人带来安慰和救恩?人们通常不会因为听到别人正在受苦而感到安慰。

答:当人们得知挚友平安度过了患难时,确实会得到安慰。保罗为福音所受的苦难,将耶稣的救恩带给了哥林多人及其他信徒。

问:在《哥林多后书》1:8-9中,既然保罗在《腓立比书》1:21 中说过“我活着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处”,为什么他会对生命本身感到绝望呢?

答:《腓立比书》1:21 展现了保罗在监狱中的态度,也是我们应当持有的态度。不过,保罗作为人,也有绝望的时刻;在《哥林多后书》1:8-9中,保罗坦诚相告,并未掩饰当时自己内心深处的低落。

这里有一个要点,基督徒可以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如果你教导人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某件事,但自己有时却有不同的感受,这也没关系;要诚实地向他人承认自己曾在信仰上软弱过。比起为了彼此而装出一副虚伪的“总是快乐”的面孔,更重要的是保持真实,不要对其他弟兄姊妹有所保留。

问:在《哥林多后书》1:15-20中,保罗说他要再来却没有去,这算不算撒谎?

答:保罗并没有向他们承诺一定会来;他只是告诉他们自己打算去。今天,我们应当区分“做出承诺”与“仅仅表明意图”的区别。当情况发生变化时,改变原有的意图是完全可以的。

问:在《哥林多后书》1:15-20中,世人该如何相信基督徒的“是”或“否”是诚实、真实的“是”或“否”?

答:我们应当信守承诺和约定,即使后来履行起来会带来不便。与此相对的是,我们应当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承诺之中。此外,如果信守承诺 会导致犯罪,我们就不应信守承诺。例如,如果你曾经愚蠢地承诺要去抢银行,那就不要去抢银行。

一位黑帮分子曾将诚实的人定义为“一旦被收买,就永远被收买”。基督徒不应如此。 我们应当“不被收买”,不接受贿赂或其他秘密报酬。当有人与我们达成协议时,他们应当能够信任我们,相信我们不会在自认为不会被抓到时“钻空子”。当受托公正无私地作出裁决时,无论收受贿赂能获得多少金钱,我们都应当坦诚相待,诚实地履行义务。

问:在《哥林多后书》1:17-19中,信徒是否可以违背承诺?

答:《圣经》指出,信徒不应违背承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未出嫁的女儿被父亲否决(民数记 30:3-5)。

2. 妻子被丈夫否决(《民数记》30:6-8,15)。

3. 当然,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取悦神。因此,如果承诺涉及犯罪或违背神,就不应履行该承诺。

4. 与第3点一致,许多基督徒认为,如果遵守承诺或说真话会导致某人被杀害,那么我们应当设法保全其性命。这就是为什么当纳粹询问是否藏匿了犹太人时,有些基督徒会对纳粹说谎。

另请参阅下一个问题。

问:在《哥林多后书》1:17-19中,信徒应当如何以合神心意的方式制定计划,而非以世俗、属肉体的方式?

答:当我们作出承诺时,人们应当能够信赖我们履行承诺。唯一的例外是承诺去做恶事,或者因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无法履行。不要仅仅为了个人利益而改变计划。不要反复无常。 不要出于报复、嫉妒、仇恨或贪婪而制定计划。最后,不要做出本不必做出的承诺。你可以向他人说明你目前的意图,但不必将其视为承诺或保证。

问:在《哥林多后书》2:1-4中,何时我们应因“令人痛苦”而避免探访?

答:我们不应仅仅因为某事令人不快就回避,也不应仅仅因为某事让人感觉良好就去做。显然,前一次探访——也就是第二次探访——对某些人来说完全不顺利。保罗希望在再次造访前留出一些时间,很可能是为了避免重蹈前次探访的覆辙。保罗的目标不是逃避痛苦,而是和解。有时,如果有人对你非常不满,在处理此事之前给对方一点时间是明智的。

同样,作为父母,我们不应在失去冷静时管教孩子。完全可以告诉孩子:“我会因为这件事惩罚你,但不是现在。我需要先冷静一下。”然后根据情况适当管教孩子,目的是为了帮助孩子,而不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怒气。

保罗给他们写信,部分原因是为了以一种更恰当的方式替代那次令人痛苦的探访。

问:在《哥林多后书》1:9中,保罗所处的那种令人沮丧的处境带来的一大益处,就是提醒他不要倚靠自己。我们该如何实践“不倚靠自己”呢?

答:你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从长远来看,当我们想对神说:“这事我搞定,不需要你”时,这正是我们即将跌倒的征兆。绝大多数人——至少在西方——都认为自己对自身遭遇的掌控力比实际情况要大。他们以为自己对事情的结局有更确切的预知,其实并非如此。 即使是最周密的计划,也可能因一场交通事故、一起犯罪事件、一场重病,或一次癌症诊断而彻底化为泡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否只在遇到困难,或者觉得自己无法独自应对时,才向神寻求力量和帮助?如果我们只把求助神当作最后的手段,那便是错误的。我们应当时刻祈求神的能力流经我们。我们之所以应当祈求,不仅仅是为了对神表示敬意,更是因为我们确实需要这份能力,才能完成神要我们做的一切。

问:在《哥林多后书》1:10中,保罗为何用三种不同的时态来谈论神的拯救?

A:我们需要从三个不同的方面来思考这个问题。

在过去,神已经拯救了我们。神已经借着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将我们从死亡及其刑罚中拯救出来。

在现在,神正将我们从危难中拯救出来,并保守我们,使我们的救恩得以确立。

在将来,我们将领受应许的基业和赏赐,但目前我们尚未拥有这些。

问:在《哥林多后书》1:23中,为了不使他人难堪,我们应该在何时改变计划?

答:如果你真诚地计划去做某事,随后又改变计划,这样是可以的。请记住,日程安排也可能成为一种偶像。如果我们尚未做出坚定的承诺,那就权衡一下做与不做的利弊。 一般而言,你当然不希望做某事而 让别人难堪。但如果因为顾及某一个人的感受而不做,反而会让很多人失望,那么最好的做法或许还是照做。不过,你可以试着委婉地告诉那个人你会照做,并说明原因。

问:在《哥林多后书》2:5中,当我们责备一个需要被责备的人时,如何知道不要对他们过于严厉的界限?

A:以下是回答中需要考虑的三个要点。

a) 管教(包括教会纪律)绝不应是目的,而应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试图引导当事人悔改,并向教会其余成员及世人表明,这种行为或信仰在教会中是不可容忍的。

b) 关于纪律处分的程度,应考虑若继续当前做法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权衡采取替代方案可能带来的结果。

c) 受纪律处分者如何看待这一处分?是否显得武断、刻薄或前后不一——对某些人网开一面,对另一些人却更为严厉。

问:在《哥林多后书》2:5中,保罗是否像《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1113页所说的那样,对“某位得罪了保罗的人”感到愤怒?

答:没有证据支持这种推测。那人确实做错了事,但《哥林多后书》并未说明具体是什么事。不过,许多人认为此人就是《哥林多前书》5:1-13中行为不端的那个人。

此外,“愤怒”并非对保罗当时情绪的准确描述。保罗在《哥林多后书》2:4中刚提到,他写信时是“流着泪”写的,因此保罗当时感受到的是悲伤和失望,而非对该个人的愤怒。

问:在《哥林多后书》2:10-11中,你认为这与《哥林多前书》5:1-5中与他父亲之妻通奸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吗?

答: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保罗说:“如果我已经赦免了什么。”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被诬告与父亲的妻子有染。

问:在《哥林多后书》2:11中,在需要的时候不表达宽恕会有什么危险?

答:《哥林多后书》2:11指出,撒但会通过过度的悲伤和沮丧来毁灭人。若管教不加宽容,或受管教者看不到任何结束的希望,往往会导致绝望。 既然顺服管教被视为毫无效果( ),而抗拒管教又无益处,那么为何还要顺服呢?因此,若教会成员受到管教,最好同时商讨未来恢复的条件。否则,当事人可能会认为自己已无望重返教会。

正如J·西德洛·巴克斯特所言,撒但可以在属灵上使用筛子(路加福音22:31)、诡计(哥林多后书2:11)、窒息人的稗子(马太福音13:22)、 “诡计”来欺骗(以弗所书 6:11)、伪装成天使(哥林多后书 11:14)以及设置陷阱来诱捕人(提摩太后书 2:26)。

问:在《哥林多后书》2:11中,不采取必要的纪律处分会带来什么危险?

答:存在相关人员不会悔改的危险。也存在给教会其余成员树立不良榜样的危险。这在短期内看似是“最不痛苦”的选择,但从长远来看,却可能是更痛苦的选择。但请着眼长远。目标并非在于今天需要受管教的人会暂时有何感受,而在于什么能长久地存留在他们的内心和品格中。

问:在《哥林多后书》2:12-13中,既然保罗在特罗亚有传道的机会,他是否应该像他所做的那样离开那里去马其顿呢?

答:虽然我们并不了解保罗具体处境的所有细节,但总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来谈。

1. 最重要的是顺服神,而不是走遍每一个敞开的门。

2. 当我们非常渴望见到某人时,神也会恩慈地体谅我们的心情。

问:在《哥林多后书》2:12-13中,哥林多人和提多为何会感到有些内疚?

答:保罗放弃了在特罗亚城看似绝佳的传福音机会,转而回去探望他们。许多哥林多人虽然很高兴见到保罗,但保罗的这次绕道却使他无法向其他人传道。

问:在《哥林多后书》2:14中,既然基督徒在基督里总是得胜,那么为什么基督徒有时还会跌倒呢?

答:《哥林多后书》2:14 并非暗示基督徒总能毫无罪过地在一切事上得胜,因为基督徒仍然会犯罪。而是说,我们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得胜的一部分,当我们进入得胜英雄的殿堂——也就是天堂时,我们将在生命中总体上得胜。

问:在《哥林多后书》2:17中,既然许多人篡改了上帝的话语,那么我们是否只剩下被篡改的上帝的话语,而真正的上帝的话语已经从地上消失了呢?

答:不。诡诈的教师仍可能传讲被篡改的上帝之道。然而,正如以赛亚书59:21所应许的,真正的上帝之道永不缺席,上帝的话语也永不失落。

问:在《哥林多后书》3:5中,我们该如何以恰当的方式培养“不倚靠自己”的品格,而非以不当的方式?

答:有些人做不到这一点。他们流露出过度的自信和傲慢,让许多人不愿与之相处。而且他们通常甚至不知道原因。如果你只是想与他人分享自己近况,并且感到有强烈的分享欲望,因为这会让你显得很出色,那这并非善于沟通,而是骄傲。

如果神不使我们足以胜任事工,我们就无法在事工上取得成功。因此,我们既不应(对自己)过于自信,也不应(对神)缺乏信心。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828页。

问:在《哥林多后书》3:11中,这里所说的“正在消逝”究竟指的是什么?

答:这里指的是整个律法,包括十诫,而不仅仅是礼仪律法。 当然,这些律法已被新约中的诫命所取代。其中许多诫命是相同的,例如不可拜偶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等。虽然我们如今是凭着圣灵的新方式事奉,而非凭着字句的旧方式(罗马书7:6),但这新方式仍然包括遵守这些诫命。

问:《哥林多后书》3:13-15是否意味着,摩西选择用面纱遮盖自己的脸,是导致犹太人对基督视而不见的原因?

答:不是。保罗是根据《出埃及记》34:33-35提出这个比喻,以说明那些如此接近神荣耀的人为何仍会如此瞎眼。保罗还表明,要避免被蒙蔽,首先转向主是多么重要。最后,除非阅读新约,否则人无法完全理解旧约中所有的含义和预表。

问:《哥林多后书》3:17 说“主就是灵”,这是否证明耶稣就是圣灵,正如“一神论五旬节派”所相信的那样?

答:三位一体的神是灵,但这并不意味着耶稣在复活前后不可能同时拥有肉身。

问:在《哥林多后书》4:2中,有哪些我们不应使用的传福音工具?

答:我们不应使用武力、其他胁迫手段或法律。不应使用罚款、贿赂或其他金钱诱因。不应使用谎言或欺骗。不应使用奉承或诽谤。我有一个女儿曾对我说:“我要找出哪些朋友不是基督徒,然后不再和他们做朋友。” 我 向她解释说,这样做是错误的。既然我们希望人们自愿选择爱上帝,他们就必须能够自主地做出这个选择。如果我们施加压力迫使他们这样做,那么我们就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境地——试图取代圣灵,将人带到基督面前。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给饥饿者食物、给病人医疗照顾,或给穷人贷款时,无论他们是否是基督徒,也无论他们是否表达过归向基督的意愿,我们都会给予这些帮助。

问:在《哥林多后书》4:3-4中,上帝为何允许福音对那些灭亡的人隐藏起来?

答:对于那些压制关于神之真理的人——这些真理他们早已领受过(罗马书1:18 -32)——神没有义务再向他们赐下更多的真理。事实上,如果有人要拒绝神,彼得后书2:20 -22表明,他们知道得越少,对他们反而越好。

问:在《哥林多后书》4:4中,“这时代的 神”指的是谁?

答:这就是撒但,根据《约翰一书》5:19,他被赋予了对这个世界的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他在《约翰福音》12:31、14:30和16:11 中被称为“这世界的王”。撒但还在《以弗所书》2:2中被称为“空中掌权者”。另见《以弗所书》6:12 和《歌罗西书》1:13。

顺便提一下,里昂主教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讨论保罗的这节经文时,对此有不同的解释。他在《驳异端》第三卷第7章第1节第420页中认为,“这世界的神”是指真神,并且是真神使不信的人眼目昏迷。 早期教会的作家们虽是敬虔之人,但也难免犯错。不过,在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6章第2节中,他提到圣经虽将假神称为“神”,但同时表明它们实际上根本不是神。在《残篇》第46篇第575页中,爱任纽还指出“这世界的神”就是撒但。

问:《哥林多后书》4:7中,盛装宝藏的“瓦器”指的是什么?

答: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这宝”是什么,并查考前后经文。根据《哥林多后书》4:6,“这宝”具体指“在耶稣基督面上所显出的神荣耀的光”。

《哥林多后书》4:8-10表明,我们

四面受压,却不被压垮(4:8)

虽困惑,却不绝望(4:8)

受逼迫,却不被丢弃(4:9)

虽被击倒,却未被毁灭(4:9)

我们常在身上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命也显明在我们身上(4:10 )

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总是为耶稣的缘故被交于死地,好叫耶稣的生命也能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体上显明出来(4:11 )。

死亡[殉道]在我们[保罗和他的同伴]身上运行,但生命[永生]在你们[哥林多信徒]身上运行(4:12 )。

此外,泥土做的器皿可以被主人用于任何他想要的目的(耶利米书 18:1-10),有些器皿用于高尚的目的,有些则用于卑微的目的(提摩太后书2:20 -21)。

有趣的是,除非《哥林多后书》4:7位于其间,将这两段关键地联系起来,否则将《哥林多后书》4:8-10放在《哥林多后书》4:6之后是完全说不通的。

这些瓦器就是“我们”(4:8-9),我们的身体(4:10 ),以及我们的“必死的身体”(4:11 )。

神选择将这无价之宝放在我们里面——我们被毫不客气地称为“瓦器”。瓦器外表十分朴素,而且寿命不长;别人很容易就把它打碎。尽管如此,瓦器依然有用,它能忠实地盛装里面的液体,不致泄漏。

圣经中有一项根本性的新启示:上帝赐给我们的宝藏,并非存放在香盒或约柜里,而是存放在我们自己里面。旧约曾预表了这一点,经上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就是这样,’耶和华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心里,写在他们心上。 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那时,人不再教导邻舍和弟兄说:‘你当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认识我,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31:33-34a

问:在《哥林多后书》4:7中,上帝为何要将宝藏放在瓦器里?

答:这是为了凸显那无法形容的珍宝与极其廉价的瓦器之间的对比。人们通常会将珍贵的宝石镶嵌在昂贵的金框中,因此把珍宝放在瓦器里似乎很奇怪,除非是想隐藏这珍宝。瓦器很常见,而且非常不起眼。这是为了表明,得荣耀的是神,而不是我们。瓦器不会与里面的珍宝相争。 此外,在《士师记》第7章基甸的军队中,火把的光芒直到他们打破盛放火把的陶罐后才显现出来。因此,人们应当从我们这些显然非常平凡的人身上,看见宝藏和光芒。

问:在《哥林多后书》4:8-9中,保罗在这里要表达什么?

答:正如他提到“宝藏装在瓦器里”一样,他接着又提出了一些悖论。

为了保留希腊语中的双关语,哥林多后书4:8可以译为:“受挤压却不被压垮,陷入困境却不至绝望,受逼迫却不至丧命,被击倒却不至倒下。

被击倒在地,却未被击垮;时刻面临死亡,却从未死去。”即使你的处境会让别人感到沮丧,我们也不必被处境所左右。

问:在《哥林多后书》4:1、16-17中,保罗为何没有灰心?

答:简而言之,是因为他选择不灰心。哥林多后书4:1说,这是因为他有这服事。哥林多后书4:16说,他外在的形体正在衰残。 换言之,遭受的殴打、投石、被囚于地牢和戴着锁链,都使他的身体饱受摧残,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强壮健康,也不如若没有遭受迫害时那样强健。但那双重的奖赏——看见人们归向主,以及他自己将来回到天家——使这一切都值得。

问:在《哥林多后书》4:17中,“荣耀的重担”一词是什么意思?

答:“荣耀”在希伯来语中也可译为“沉重”或“重量”。“沉重”是希伯来人理解上帝荣耀的一种方式,这也是我们思考上帝荣耀的一个好方法。

问:在《哥林多后书》5:21中,耶稣是如何成为罪的?是否像许多假教师(包括文鲜明牧师在《神圣原理》(1977年第五版)第147-148页、330页中所教导的那样)所说,撒但入侵了耶稣的身体?

答:不是。耶稣承担了本应由我们承受的罪的刑罚,并亲身经历了我们所有人都应得的与天父分离的痛苦。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统一教成员曾在电视辩论中否认相信耶稣的身体被撒但侵入了。然而,以下是文鲜明牧师在其《神圣原理》(1977年第五版)中的教导。

《神圣原理》第148页:“耶稣无法完成肉体救赎的救世计划,因为他的身体被撒但侵入了。然而,他能够通过……十字架上的宝血……建立起精神救赎的基础。”

《神圣原理》第330页:“这[摩西两次击打磐石]预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当作为实质性磐石的耶稣降临时,由于人们的不信,他的肉体可能会在被钉十字架时被撒但侵占……”

《神圣原理》第147-148页:“由于犹太人不信耶稣,并将他交出钉在十字架上,他的身体便遭到了撒旦的侵袭,最终被杀害。因此,即使基督徒信靠耶稣 并与他合而为一——尽管他的身体曾遭撒旦侵袭——他们的身体仍然会受到撒旦的侵袭。”

《神圣原理》第510页 “然而……耶稣的肉体被交在撒但手中,作为将犹太人和全人类赎回并恢复到上帝怀抱中的赎价条件;他的肉体遭到了撒但的侵占。自然,人类肉体的救赎未能实现,耶稣便去世了,并应许当主再来时,这救赎将会实现。”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主”,而不是“他”或“耶稣”。)

在《圣经》中,《使徒行传》2:31-32引用了《诗篇》16:10 ,驳斥了这一说法,指出耶稣的身体不会经历朽坏或腐烂。当耶稣在《约翰福音》20:24-28中向多马和其他门徒显现时,他通过手上的钉痕和肋旁的伤口证明,那正是复活后的同一具身体。在《约翰福音》2:19-21中,耶稣也提到他的身体将会复活。

耶稣为我们代赎,成为罪,但他本人从未犯罪。

问:在《哥林多后书》5:2中,保罗为何对在世上的生活如此不满?

答:原因类似于一个在路上奔波数月的人,当即将返家与亲人团聚时会充满期待。我们基督徒渴望与基督面对面相见,并见到所有先我们而去的信徒。遗憾的是,电影《天堂可以等》传达的却恰恰相反的信息。

保罗有意但突然地将比喻从“帐篷”转换为“衣服”,可能是因为作为一名制帐篷匠,他意识到同一块布料有时既可用于制作衣服,也可用于制作帐篷。

问:在《哥林多后书》5章2节、4节中,如果基督徒应当在生活中知足,为什么我们还要“叹息”呢?

答:我们应当因跟随基督并领受祂所赐的一切而心满意足。但矛盾的是,我们也应当渴望——甚至哀叹——能离开这个污秽、疯狂且令人心碎的世界,永远与神同住。 我们几乎就像旅途中的小孩子,总是不停地问:“我们到了吗?”

第2、4节中的“叹息”一词与第6、8节中的“确信”形成对比。因此,若正确理解,我们既要确信,同时也要叹息。然而,我们之所以叹息,并非因为目前拥有属地的身体,而是因为我们渴望那不朽的身体。

问:在《哥林多后书》5:2-4中,“赤身”和“穿衣”是否指死亡与复活之间的“中间状态”?

答:对此有两种观点。

三种状态:身处这副躯体中、复活前在天上,以及以复活的身体在新天新地中。

两种状态:有些人认为只有两种状态:“未披上”的必朽之身,以及在天上“披上”的永生。支持“两种状态”观点的依据是,保罗在此仅对比了两件事:必朽与不朽。

问:在《哥林多后书》5:5中,这“凭据”是指对未来偿付的应许,还是指首期款,其余部分稍后支付?

答:此处希腊文“arrhabon”(定金)一词,根据上下文不同,两种解释皆有可能。

未来的应许:支持第一种含义的观点认为,我们的身体脆弱且会死亡,我们仅拥有一个与地上身体截然不同的天上身体的应许。

定金:支持第二种解释的观点是,我们如今已是新造的人,现在就属于耶稣,现在就拥有圣灵,天国现在就在我们里面。

当然,还有第三种观点认为,这个希腊词在此处非常贴切,因为这两种含义都是真实的。

问:在《哥林多后书》5:7中,“因为我们是凭着信心而行,不是凭着眼见”这句话与器乐演奏有关吗?

答:完全无关,尽管“基督教会”的一位作者如此教导。这与器乐毫无关系,正如这节经文与唱歌或鼓掌毫无关系一样。 “基督教会”的小册子《敬拜中的器乐》第28页指出,敬拜中的器乐“1. 违背了信心的律法(哥林多后书5:7;希伯来书11:6;罗马书10:17 )”。同样,其他两处被用来支持“器乐违背信心的律法”的经文,也与音乐毫无关系。

在第3至5页,作者詹姆斯·M·托尔试图论证:任何未在神圣话语中启示的敬拜都不是出于信心,且对基督启示的细致考察也找不到任何支持敬拜中使用器乐的经文。然而,旧约是神的话语,《启示录》实际上就是耶稣基督的启示。 新约中也没有提到讲台。如果我们“细致入微”地忽略《尼希米记》8:4等旧约经文,那么主张教会不应设有讲台的论据,甚至比主张敬拜中绝不应使用器乐的论据更为有力。看到人们竟试图利用完全不相关的经文来支持其宗派教义,实在令人痛心。

如今,福音派基督徒并不主张教会必须使用乐器,也不认为若在这一点上持错误观点( ),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然而,这个问题可能比单纯的音乐问题更为严重,因为律法主义会阻碍人们经历在基督里的恩典与自由。

问:撇开《哥林多后书》5:8不谈,怀疑论者埃尔曼认为这种关于来世的观点存在矛盾(《被打断的耶稣》第261页)。“这种关于灵魂永恒且无形存在的观点,在最早期的基督教文献中并未出现,而仅见于后来出现的著作中”(《被打断的耶稣》第266页)。

答:实际上,我们并不相信灵魂会永远以无形体的方式存在。我们相信灵魂会在一段时间内以无形体的方式存在,直到耶稣再来;之后,灵魂将与一个新的、得荣耀的身体一同进入永恒的存在。无论如何,基督徒和圣经批评家都认为,最早的基督教文献是保罗的书信。

以下是埃尔曼承认出自保罗之手的经文,这些经文表明灵魂在死后会脱离肉体而继续存在。

哥林多后书 5:8 “所以,我们坦然无惧,更愿离开这身体,与主同在。”

腓 1:23b-24 “我渴望离世[死],与基督同在,这确实是更美的事。但对我留在肉体中,对你们却更为必要。”

罗马书8:38 -39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能力,是高处,是深处;是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们与神在主耶稣基督里的爱隔绝。”

问:在《哥林多后书》5:10中,连不信的人也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吗?

答:不。审判分为两类。

1. 第一场审判是《启示录》20:11-15中所提到的“白色大宝座审判”,在那里,信徒将因耶稣而被宣告为义。虽然有些基督徒认为信徒甚至不会出现在白色大宝座审判中,但所有基督徒都一致认为,信徒在白色大宝座审判中毫无所惧。

2. 《哥林多后书》5:10所说的是一种第二次审判,被称为“审判台前的审判”,专门针对信徒,旨在审判他们为基督所做的事,并给予相应的赏赐。更多信息请参阅关于《哥林多前书》3:12-15的讨论。

问:在《哥林多后书》5:11中,基督徒是否需要认识“主的威严”?

答:现代译本译为“对主的敬畏”。我们基督徒应当认识对主的敬畏,这既包括以恰当的方式敬畏和尊崇神,也包括为那些不认识神的人感到忧虑。其他论及我们应当如何敬畏主的经文包括:创世记 22:12;箴言 1:7;撒母耳记上 12:14;历代志下 6:33; 19:7;尼希米记5:9;诗篇19:9;22:25;33:8;119:74;128:1;传道书8:13;12:13;以赛亚书11:3;耶利米书5:22;弥迦书6:9;玛拉基书3:5。

问:在《哥林多后书》5:13中,保罗是否曾精神失常?

A:这并不是说保罗曾经发疯。他并没有费心去辩解自己是否曾精神失常。保罗在这里说的是,如果他曾表现出“神志不清”或“失去理智”的样子,那也是为了他们好。

问:在《哥林多后书》5:16中,从属灵的角度和世俗的角度来看待他人,有哪些不同之处?

答:世俗的观点可能会关注对方拥有多少金钱或权力,能为你做些什么,长得有多英俊或迷人,或者是否是潜在的男朋友或女朋友。这些并非全是坏事,但这只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属灵的观点则关注对方在神面前的属灵状态,其内在品性如何,以及你能做些什么、以何种方式来造就他们。

问:在《哥林多后书》5:17中,当一个人成为基督里的新造之人时,他是否会失去救恩,从而“不再”是新造之人?

答:真正的基督徒对是否可能失去救恩存在分歧。更多信息请参阅关于《以弗所书》1:14 以及《希伯来书》6:4-10的讨论。

然而,既然神在创世之前就已预知谁将进入天堂,因此没有人能出乎神的意料而成为“未蒙拣选者”。

问:在《哥林多后书》5:17中,基督徒在基督里是如何成为新造之物的?

答:我们作为新造之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从地位上说:我们已蒙赐予永生的确据。

2. 从经历上说: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正处于被成圣的过程中。

我们在以下方面仍然与从前一样:

1. 从肉体上说,我们仍然拥有同样的身体,这些身体仍会患病、受伤并最终死亡。

2. 我们的罪性依然存在。

3. 我们仍然会犯罪。

问:在《哥林多后书》5章19节中,这里所说的“和好”究竟指的是什么?

答:我们因自己的罪而与神隔绝。但耶稣基督——这位无罪的主——使神与人之间得以和好。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568页。

问:在《哥林多后书》5:20中,这节经文是如何概括保罗的事工(以及我们的事工)的?

答:归根结底,保罗是一位使者,向所有人——尤其是外邦人——宣告神的和好。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568页。

问:在《哥林多后书》5:21中,既然《希伯来书》4:15 指出耶稣是无罪的,他怎么可能“被定为罪”呢?

答:答案就在《哥林多后书》5:21经文本身之中。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我们一切罪孽的重担,都归在了那无罪者身上。

问:在《哥林多后书》6:1中,人怎么会徒然领受神的恩典?又在《使徒行传》7:51中,人怎么会抵挡圣灵?

答:请记住,《哥林多后书》6:1的原始听众是那些自称在哥林多接受基督的人。回答这个问题时需要考虑三个关键点。

1. 神能做任何事,也能做祂所愿的一切。

2. 若祂愿意,神的手也能做徒劳的事。例如,《罗马书》10:21 引用《以赛亚书》65:2说:“我[神]终日向这悖逆顽固的百姓伸出双手。”

3. 尽管如此,神的口所出的话绝不会徒然,而是必成就祂所喜悦的(以赛亚书55:10-11)。

总而言之,神的旨意绝非徒然,但神有时会选择容许那些徒劳无益、令祂心碎之事发生。

问:在《哥林多后书》6:3中,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在别人的路上设置绊脚石?

答:一个人可以通过在他人路上设置诱惑,直接引诱他人犯罪。耶稣说,试探是难免的,但那些带来试探的人有祸了(马太福音18:6-7)。一个人也可以通过树立不良榜样,间接导致他人犯罪。有人自称是基督徒,却成为不良的榜样和见证。最后,当本应采取行动时却无所作为,也会助长罪行。

问:在《哥林多后书》6:4-5中,保罗是如何将他的困难分类的?

答:保罗将困难分为三组,每组各含三项。第一组是普遍的患难和困境。第二组是他人造成的苦难。第三组则是自己主动承担的苦难。

问:在《哥林多后书》6:5中,我们为何会自招苦难?

A:先说明两个不是答案的选项,然后给出正确答案。

非正解:虽然我们可能因自己的罪而自招苦难,但这并非此处的重点。

非正解:有时信徒会做些愚蠢之事,在身体上伤害自己,他们错误地认为,做这些上帝从未要求过的、违背身体自然规律的事,能取悦上帝。有些什叶派穆斯林会用铁链抽打自己的背部,直到流血。特拉普派修士,本应按照耶稣的命令花更多时间外出传扬耶稣的福音,却选择在一段时间内发誓保持沉默。 一些修士和修女,本应努力向他人彰显上帝的爱,却通过半饥饿等虐待身体的方式使身体虚弱,以为这比遵行上帝的吩咐更能取悦上帝。禁食在一定程度上是好的,但当你因此无力帮助他人时,你就偏离了你在世上的使命。

答案:此处的语境是指基督徒在神的旨意范围内,为侍奉神而自愿承受的苦难。我们为何要自愿承受苦难?摔跤手在减重期间为何要放弃甜点?优秀的销售员为何要早起赶飞机去洽谈交易? 士兵为何要在上战场前不断行军训练?在棒球队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角色,但作为基督徒,你应该立志成为比替补队员更重要的人。正如擅离职守的士兵是因背弃职责而消失的人一样,当神有事要你做时,也会有“擅离职守”的基督徒,他们仿佛就此消失。你究竟有多认真地想要向世界宣告基督是谁?

问:在《哥林多后书》6:6-7中,这些内容与前面的清单有什么关系?

答:这些品格正是保罗能够持续忍受先前种种困难的秘诀。当保罗使用“公义的兵器”这一概括性术语时,他暗示自己不愿使用其他不义的兵器(如胁迫、威胁、贿赂等)。

问:在《哥林多后书》6章8-10节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九个悖论?

A:这些往往是相互对立的情况。面对每一种困境,保罗不仅要忍耐,更要在此中兴盛。他正在强调暂时的、属世的情形与永恒的、属灵的现实之间的对比。

问:在《哥林多后书》6:11-13中,保罗在此呼吁的背景是什么?

A:前六节经文展示了保罗所面临的困境,以及他在各种境遇中如何忍耐并茁壮成长。在此,他礼貌地询问他们打算 怎么做。随后,他将发出募捐呼吁,以缓解即将席卷耶路撒冷和犹太地的饥荒。

有人曾将教会比作一场橄榄球赛。在橄榄球赛中,有22名球员急需休息,而20,000名球迷则急需运动。教会里是否只有少数人承担了大部分工作?是否只有少数人奉献了收入中相当大的一部分,还是每个人都在尽自己的一份力、共同分担? 在教会中,有些人主要是给予者,有些人主要是接受者。有些人能慷慨奉献金钱,有些人奉献才干,还有人奉献时间。如果你是一位新信徒,一个“初信者”,而且你主要是接受者,那在你目前的阶段完全没问题。但如果你已经信主一段时间了,你是主要给予者,还是主要接受者呢?

A.W. 托泽曾说:“保罗身材矮小,却拥有博大的内心世界;他那宽广的心胸常因门徒们的狭隘而受伤。看到他们萎缩的灵魂,他深感痛心。”(《公义的根源》,1955年)。引自《信徒圣经注释》第1844页。

问:在《哥林多后书》6:14-18和《以弗所书》5:7中,关于“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一个非常贴切的比喻。要取得最佳效果,两头被套在一起的牛需要力量相当,并且都朝着完全相同的方向拉。

基督徒也将这节经文应用于婚姻、一对一的约会以及商业合伙关系。他们通常认为这不适用于在公司任职、持有公开上市股票,以及加入世俗社交俱乐部、组织和慈善机构。

试想,若一位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为夫妻,而这位基督徒希望慷慨地向基督教宣教机构或教会捐赠一大笔钱。非基督徒配偶会作何反应?通常(尽管并非总是如此),不信主的配偶会将信主的一方从主那里拉走。

问:在《哥林多后书》6:14-17中,这段经文与前面的三节经文(《哥林多后书》6:11-13)有何关联?

答:有些基督徒或许渴望成为更好的施予者,但实际上却无法做到,因为他们受到了妥协的束缚。这种妥协可能源于婚姻关系——配偶不愿向教会捐款;也可能源于耗费大量金钱的奢侈习惯;还可能源于罪,使他们不适合担任某些角色;更可能源于各种分心之事,这些事情吞噬了本该用于事奉上帝的所有时间。 有时,你必须先“摆脱妥协”,才能 成为神所期望的奉献者。他们也可能因与其他宗教的混合主义、占星术、共济会或神秘主义而陷入妥协。

问:在《哥林多后书》6:17中,纯洁为何如此重要?

答:至少有三个原因。

我们的纯洁是取悦上帝的关键途径之一。

正如《帖撒罗尼迦前书》2:10所示,纯洁是对他人——无论是非基督徒还是基督徒——的一个良好榜样。

在希腊语中,“纯洁”既指圣洁,也指目标的一心一意。纯洁还意味着使自己摆脱各种干扰,专心事奉神。

“从他们中间出来”这一短语源自《以赛亚书》52:11,那里吩咐他们离开巴比伦。同样地,我们应当离开那些使我们无法在神面前保持纯洁的地方,包括工作场所。如果你所从事的工作或公司正在积极地引导人们远离神或公义,你就应该另谋高就。

同样,我们也不应加入那些不愿跟随神的教会。虽然没有哪间教会是完美的,但我们不应与那些不将神及其话语置于首位的教会保持交通。《信徒圣经注释》第1846页指出:“如今,在自由派和新正统派教会中的福音派基督徒中,这个问题比比皆是。他们不断询问:‘我该怎么做?’神的答案就在这里。 他们应当离开那些不尊主耶稣为上帝所深爱的独生子、不尊祂为世界救主,也不将祂高举的团契。在这样的团契之外,他们能为上帝做的事,远比在其中所能成就的更多。”

问:在《哥林多后书》7:1中,既然只有神才能洁净我们,我们又如何能洁净自己呢?

答:靠自己,我们既无法洁净自己,甚至无法百分之百真诚地渴慕被洁净。

靠着圣灵,我们可以顺服神,将生命交托给耶稣,让神的生命触摸并充满我们生命中的每一个黑暗角落。正如《腓立比书》2:12-13所言,所有真正的信徒都有责任在自己里面成全那救恩。

问: 在《哥林多后书》7:1中,“洁净”(《哥林多后书》7:1)、“重生的洗礼”(《提多书》3:5)、“圣灵的更新”(《提多书》3:5)、“重生”(《约翰福音》3:7)以及“新生命”(《罗马书》6:4)之间有何区别?

答:这些术语都指基督徒的生活,但所指的方面各不相同。两千年前,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提供了称义。然而,今天当我们对神怀有得救的信心时,我们仍在经历重生。此外,作为基督徒,神正在洁净我们的生活。 神不仅赦免我们的罪(即罪恶的行为)( ),更在改变我们罪性的本性。虽然我们直到离世之前都不会成为毫无罪愆的完全之人,但随着我们跟随基督,在世上会越来越像基督。我们选择公开认同基督的死与洁净的象征,就是水洗,这是向神立下良心的誓约(彼得前书3:21 )。


问:在《哥林多后书》7:1中,既然是上帝洁净我们,我们又该如何洁净自己呢?

答:神赐予能力,但我们在与神相交的过程中也负有责任。无论作为信徒我们身处何种境地,都应当期待(并渴望)在三到四年后,我们会比现在更像基督。


问:在《哥林多后书》7:2中,保罗怎么能说他“没有亏负任何人”呢?因为在成为基督徒之前,保罗曾害死过许多人。

答:《哥林多后书》5章17节给出了答案:“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有一次,媒体发现一位布道家多年前曾有过婚外情。这位布道家承认了这一恶行,但表示基督徒不会因此将此罪归咎于他及其事工,因为那是他在信主之前所做的。这位布道家说得对——他本就该如此。神完全赦免了保罗所做的一切,保罗也原谅了自己,我们也应当如此。

问:在《哥林多后书》7:2中,你认为保罗为何觉得有必要在此为自己辩护?

答:显然,保罗听说有人在攻击他的品格或事工。我们不应自高自大,但如果有人攻击我们的品格或事工,为自己辩护是完全可以的。从保罗的措辞来看,他并非认为哥林多人相信了这些诽谤。尽管如此,澄清这些事情总是好的。

问:在《哥林多后书》7:2中,为什么我们说“没有亏负任何人”(或者如果确实亏负了,就予以弥补)很重要?

答:为了我们自己的良心,也为了我们的见证。弥补过失是悔改的一部分。 如果我们偷了东西,就应该归还;如果我们拿了钱,或毁坏了有价值之物,就应该赔偿。有时我们无法弥补,也许是因为与对方失去了联系,或者对方已经去世。但当我们能够弥补并和解时,就应该立即这样做,因为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时候,你再也无法这样做了。

问:《哥林多后书》7:2-8可以被视为在先前一封措辞严厉的书信之后,对和解的呼吁。我们应该在何时接受他人伸出的和解之手,又在何时应该主动尝试与他人和解?

答:和解绝不应该因我们怀有怨恨或不宽恕的心而受阻。我们不仅需要原谅对方可能对我们做过的错事,还需要原谅那些 他们并未做错、但我们当时错误地认为是错的事。人应当坦然地原谅对方,但也应当对对方保持适当的信任,特别是如果对方以前曾不诚实过。 原谅一个小偷,但不要把所有的贵重物品都托付给他,以免诱惑他。

问:在《哥林多后书》7章8节中,保罗虽然说自己后悔,却又说并不后悔,这是为什么?这与我们有时所处的处境有什么关系?

A:当时保罗写这封措辞严厉的信时,内心非常不情愿,他担心自己对他们可能过于严厉了。但后来当保罗看到结果——他们悔改了——他便为写了这封信而感到高兴。不过,他迫切地想告诉他们这一点,以消除他们心中的任何芥蒂。

手术可能会很痛苦,但却是必要的。惩罚孩子可能会很痛苦,即使对父母来说也是如此。

问:在《哥林多后书》7:2-8中,当我们试图与某人和解时,可以说些什么呢?

答:根据具体情况,你可以强调三点。

回顾过去:曾经的爱与关怀、美好的时光、彼此的承诺

审视当下:我们是谁,以及我们正在做什么

展望未来:我们的盼望,以及携手并肩、更加紧密地合作

问:在《哥林多后书》7:10中,属神的忧伤与属世的忧伤有什么区别?

A:世俗的忧伤包括因被发现而感到后悔,以及对自己和他人所受后果的悲伤。希伯来书12:16-17中以扫所经历的便是世俗的忧伤。

属神的忧伤可能包含也可能不包含上述内容,但必定包含

1) 认识到罪的严重性,并明白你所得罪的首要对象是神(诗篇51:4)。

2) 向神痛悔(诗篇51:17),包括认识到我们需要向神哀求,求祂施怜悯,赦免并洁净我们(诗篇51:1-2)。

3) 立志永不再犯(诗篇51:10-12)。

4) 继续在正路上与神保持关系,永不再走那罪恶的道路(诗篇 51:13-15,18),同时意识到,神所看重的不是我们的事奉,而是我们顺服的心(诗篇 51:16-17)。

问:在《哥林多后书》7:11中,你认为这种“愤慨”是针对自己还是针对他人?

答:这种“愤慨”“更可能”是指对自身的愤慨。这未必是针对个人的自我愤慨,而是针对教会中发生此事,且他们曾对此容忍了一段时间的集体 愤慨。

问:在《哥林多后书》7:11中,我们应该在何时怀有这种愤慨?

答:当我们陷在罪中且尚未悔改时,我们应当因自己未能向神、天使,甚至魔鬼彰显真实的自己而感到愤慨。我们既不能讨神喜悦,也无法在这世上如光照耀。

问:在《哥林多后书》8:1-3中,你认为当时教会或基督徒不得不生活在患难和艰辛之中,是更不正常还是更正常?

答:对保罗而言这是常态,但对当时的所有教会来说,或许还算不上常态——至少当时还不是。然而,在那之后不久,随着迫害的加剧以及后来蛮族的入侵,这便变得比异常更常态了。今天,我们不应认为基督徒在艰难困苦中生活是异常的。

问:在《哥林多后书》8:1-7中,关于保罗在此处的呼吁,究竟有什么令人难以置信之处?

答:保罗在塔尔苏斯时,曾以扫罗之名迫害耶路撒冷的圣徒。 如今,多年之后,他正迫切地呼吁那些在扫罗迫害时期还不认识基督的人,慷慨解囊,资助他曾经监禁并处死过的那群人。如果你当时问一位正在逃离大数扫罗的普通基督徒,是否相信有一天他会为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筹集奉献,他或她一定会认为你疯了,而且非常、非常难以相信这一点。不过,神有时就是这样行事的。

同样耐人寻味的是,保罗似乎并未意识到,自己从为与他们和解而心怀感恩,到请求他们为耶路撒冷教会捐款,这转变是多么迅速。

问:在《哥林多后书》8:5中,你认为他们为何能在患难中如此轻易地先将自己献给神,然后又献给其他基督徒?

答:基督教的核心在于爱与关怀,尤其是对神及其子民的爱与关怀。然而,从次要层面来看,基督教也关乎“不爱”与“不顾”。它要求我们不爱世界,不比爱他人更爱自己;要求我们对自己的关切,不要超过对神国的关切。保罗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态度,因为他更关心福音的传播,而非自身遭遇。

问:在《哥林多后书》8:6和8:7中,他们被赋予了在“这恩典/特权”(希腊语charis)上丰盛的责任,这“恩典/特权”指的是什么?它为何如此重要?

答:这是慷慨施予的恩典。今天我们也当在这恩典上丰盛。若不在这方面丰盛,我们就可能错失神为我们预备的一切,以及祂要我们去成就的一切。

问:在《哥林多后书》8:8中,保罗“凭着命令说”与“不凭着命令说”有什么区别?

答:作为使徒,也是他们的领袖,保罗本可以命令他们奉献多少。但如果靠命令和胁迫,那慷慨和主动性又在哪里呢?他希望他们奉献,但希望这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决心和慷慨。如果他们问保罗需要奉献多少,保罗很可能会告诉他们为此祷告,然后自己决定。 作为基督徒领袖,有时我们应当“凭命令说话”,有时则不应如此。

问:在《哥林多后书》8:9中,基督原本富足,却如何变得贫穷了?

答:基督在降临人间之前,在天上本是富有的。当祂由伯利恒的一位农妇所生时,便舍弃了其中很大一部分。

问:在《哥林多后书》8:9中,赎罪是否如某些“信心之言”教师所说,能给我们带来财务上的繁荣?

答:不。保罗说,虽然耶稣[在天上]本是富足的,但为了我们,祂却成了贫穷,好叫我们成为富足。有人竟会将永生的真正财富与世上微不足道的物质财富混为一谈,这实在令人惊讶。

如果有人坚持声称这也能保证世上的财富,我想可以论证说,基督徒在经济上可以像保罗一样富有。(就世上的财富而言,保罗其实并不富裕。)

问:在《哥林多后书》8:11-13和8:6中,保罗所说的“要完成他们所开始的事”是什么意思?

答:有些人起初对向某项事工奉献金钱、资源或时间兴致勃勃,但随后热情便逐渐消退;另一些人则更善于坚持到底。这并非前者不够真诚,而是有时他们需要被提醒和鼓励,才能将事情坚持到底。

问:在《哥林多后书》8:13-15中,基督徒应当如何实现经济上的平等?

A:请参阅《使徒行传》4:32-35的相关讨论以获取答案。

问:在《哥林多后书》8:15中,那些多拿吗哪的人发生了什么事?今天这种情况又如何发生?

答:保罗引用的是《出埃及记》16:18。 《出埃及记》16:19-20 记载了另一些人多拿吗哪,想囤积到第二天。那些囤积的吗哪里生了虫。如今,当人们囤积财富时,这同样会滋生“虫子”,毁掉他们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问:在《哥林多后书》8:16-17、8:6、8:23以及7:13-15中,保罗频繁提及提多,这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虽然提多无疑是一位通晓真理、能教导和牧养的优秀基督徒同工,但这里所强调的并非这些。提多内心真正地关心他们。当我们服侍他人——无论是在教会内外还是在家庭中——我们是否真正向他们展现出我们对他们的关心,而不是仅仅走走过场?

问:在《哥林多后书》8:18-19中,既然提多是值得信赖的,保罗为何还要让另一位未具名的弟兄与提多同行?在处理金钱事务时,我们是否总是应该有两个人在场?

答:这并非保罗不信任提多,而是为了避免给人留下恶名,或免遭指控——例如有人怀疑提多可能挪用了部分款项。我们在主面前行事必须诚实,但在人面前也应当诚实。

假设你筹集了一大笔钱,没有清点,就交给一个人转交给另一个人。但你知道,你把所有钱交给的那个人品行最为正直。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

让我换个方式问这个问题。其实这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只不过把“钱”换成了“剧毒”。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在我们看来,故意喝下剧毒自杀的行为,可能比偷钱要严重得多。既然在我们看来这两者可能相似,那么现在又是什么让它们变得如此不同呢?

问:在《哥林多后书》8:24中,为什么我们不仅要关心自己的爱,还要关心爱的明证呢?

答:这指的是我们爱的表达。也许我们深爱他人,但仅仅怀有感性的想法并无多大意义。我们是否以有意义且恰当的方式向他人表达了我们的爱?

问:在《哥林多后书》9:1中,我们何时应该担心其他信徒没有完成他们已经开始的事?

答:有时人们因正当理由停下来,这是可以接受的。但有时他们只是找借口——那些并不真实的理由。有时 有些人会“人间蒸发”。他们起初表现得热切参与,之后却再也不见踪影。

当信徒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能完成自己开始的事时,他们就未能很好地树立信实与正直的榜样。其他人可能会开始怀疑是否还能信任他们。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575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853页。

问:在《哥林多后书》9:2-3中,当我们发现自己未能完成明知应该做的事时,该如何激励自己付诸行动?

答:克服拖延症至关重要。与许多罪一样,这可能是一种会逐渐加剧的习惯。雅各书4:17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BSB)一个有帮助的方法是建立条理:写下需要做的事情清单,保留这份清单,并逐项勾选。找一位“问责伙伴”也很有帮助——可以是配偶或其他愿意与你保持联系、了解你进展的人。当然,与此同时,当基督徒弟兄姐妹询问你的属灵状况时,你不应抱怨或心生不满。

问:在《哥林多后书》9:2-3中,是否有些事情我们起初怀着最好的意愿开始,却因不该完成而未能完成?

答:是的,有时这样做是正确的。有时外部环境、健康状况或经济上的挫折会迫使我们改变计划。还有些时候,我们可能会了解到更多信息,发现若坚持完成某件事,将会带来此前未曾预料或可能性很小的危害或不良后果。

问:在《哥林多后书》9:5中,这个表示“慷慨的礼物”的希腊词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这个词“eulogia”在希腊语中常用来指称对他人所受的祝福给予好评。其含义是,在此处“说好话”与“行善”是相互交织的。你通过实际行动,向他人(例如耶路撒冷的教会)“表达”你的爱与祝福。

问:在《哥林多后书》9:6和《玛拉基书》3:8-10中,这个“撒种”的原则是否意味着,如果我们向神奉献金钱,就会在经济上兴旺?

答:不是。播种与收获并不一定相同。如果今生向神奉献只能换来今生的回报,而无法在天上获得回报,那将是一件憾事。基督徒将在天上所获得的赏赐,会让今生在世上所获得的任何回报都显得微不足道。令人遗憾的是,许多人仅从今生在世上的所见所闻来理解与神的关系。

问:在《哥林多后书》9:6-11中,我们奉献的动机应该是什么?

答:首先,应当出于对神的爱与感恩。其次,也应当出于对他人的关怀与爱心。我们虽被吩咐要尽本分奉献,但这不应是出于勉强。我们应当乐于奉献,因为我们知道这能讨神喜悦。有一位经济条件相当宽裕的基督徒,决定只用10%的收入维持生活,其余90%都奉献给神。

另一方面,我曾听说有一间小教会,因为规定每个人都要奉献10%,他们就直接从牧师的薪水里扣除10%。这完全偏离了奉献的初衷,因为牧师本人并没有自愿奉献,因此也就没有顺服的机会。

问:在《哥林多后书》9章8节中,神是如何使一切美善和恩典在哥林多人和我们身上丰丰富富的?

答:在神那里,祂赐给我们今生所需的一切,并不存在任何瓶颈。神或许不会总是赐给我们所渴望的一切,但如果我们缺乏所需,过错不在于神,而在于人。我们应当确保自己履行神赋予的责任,帮助他人获得所需。

问:在《哥林多后书》9:15中,既然保罗能对此大书特书,这恩赐为何又是“无法言喻”或“难以形容”的呢?

答:无论对保罗还是对任何人来说,在世的一生都不足以完全、详尽地描述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上帝为我们所做之事的宏大。但我们可以尝试。作为基督徒,我们愿用一生来“感谢上帝那无法形容的恩赐”。

问:在《哥林多后书》9:15中,保罗的呼吁是否成功了?

答:显然是成功的。《罗马书》写于《哥林多后书》之后约五个月。保罗在《罗马书》15:26-28中对马其顿和亚该亚各教会的奉献给予了高度赞赏。帖撒罗尼迦和腓立比位于马其顿,而哥林多则是亚该亚的主要城市。

问:在《哥林多后书》10:1-12中,你认为保罗是否有必要在此为自己的事工辩护?保罗只是在“防守”,还是也在“进攻”?

答:人们可能会认为,如果有人不需要为自己辩护以应对挑战,那个人就是保罗。然而,就连保罗也遭受过不实指控。虽然保罗突然转入这个话题似乎有些突兀,但实际上并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场合来谈论此事。 保罗既是在为自己辩护,也是在发起攻势——他质疑这些 所谓的“超级使徒”(这是一个嘲讽的称呼),为何自认为有权断言人们不该听从他。

问:在《哥林多后书》10:8-11中,我们何时应该在行使权柄时“刚强”,冒着被视为“混蛋”的风险,又何时应该“温柔”,冒着被视为软弱无能的风险?

答:有些人将温柔与软弱混为一谈。保罗虽然温和谦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行使使徒的权柄。 例如,当行法术的以利马在塞浦路斯反对他时,保罗告诉他神必使他瞎眼,而神也在《使徒行传》13:8-11中照做了。《罗马书》14:10-13,15教导我们要对“软弱的弟兄”温柔。然而,《罗马书》14:16也说,我们不可让那本是好的事被说成是恶的。

“胆量”与“傲慢”的两个主要区别在于:傲慢者渴望成为焦点,且自以为比他人优越。但除此之外,积极的胆量在表现上可能与傲慢同样高调而尖锐。

问:在《哥林多后书》10:12中,既然《加拉太书》6:4-5要求我们这样做,我们又为何不可将自己与自己比较呢?

答:《哥林多后书》10:12 批评了那种将自己与自己比较的人。如果你只是将自己与自己比较,那么我想你永远都会名列前茅!《加拉太书》6:4-5 说我们不应与他人比较,而应检验自己的行为,但并没有说要将自己与自己比较。

问:在《哥林多后书》10:13 -15中,既然保罗在《加拉太书》6:14 里说他除了十字架以外从不夸口,那么保罗在这里以及在《哥林多后书》11:18 -12:6中所做的是什么呢?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四点。

1. 《哥林多后书》10:13-15 指出,保罗不会超越自己的职分范围而夸口。

2. 虽然证明自己作为使徒的资格属于保罗的正当范畴(而非我们的),但正如《哥林多后书》12:11 所示,保罗并不愿这样做。

3. 在《哥林多后书》11:18-12:6中,保罗客观地向哥林多人讲述了一个特定的人。如果你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个人就是保罗自己。

4. 保罗之所以可能不愿这样做,是因为若非他同时写下了《哥林多后书》10:17-18,有些人可能会将他以此方式确立身份的行为视为可供他们夸口的范例。

问:在《哥林多后书》10:13-15中,我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强调自己所做的事,又在什么情况下不应该强调呢?

A:如实、诚实地说明你做了什么以及取得了什么成果,这没什么问题。这并不算自夸或自负。你可以多关注事实本身,少强调你个人的成就。

不过,你不必时时刻刻向所有人讲述;只需在有必要的时候才说。对你所做的事和取得的成就保密也是可以的。

问:在《哥林多后书》10:13-15中,基督徒可能会以哪些方式不幸地“逾越界限”?

答:这包括将某事描述得比实际情况更好或更重要,通常是为了给他人留下深刻印象。夸大自己的成就;将他人的功绩据为己有,仿佛是自己的功劳;将共同参与的事功劳全归于自己;夸耀自己本可以做到的事情;夸耀自己打算做的事情;或者泛泛地自夸。

显然,那些假教师曾大肆夸口,而哥林多教会却上当受骗了。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407-1408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578-579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857-1858页。

问:在《哥林多后书》10:13-15中,十字架是否如文鲜明牧师的“统一教”所宣称的那样,是撒但的胜利而非神的胜利?(《神圣原理家庭学习课程》第5版(1977年)第30页,《神圣原理》第143页,《对话》第161页)

答:不是。这不仅与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0:13-15中的态度直接相悖,也与《歌罗西书》1:20和《歌罗西书》2:13-15相矛盾。《加拉太书》6:14 说:“但我只夸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世界对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我也对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保罗在《腓立比书》3:18-19中哀叹,许多人活得像基督十字架的仇敌。保罗和早期基督徒并不认为自己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如果他们认为这是撒但的胜利,本应如此。

问:在《哥林多后书》11:2、11、28-29中,什么是属神的嫉妒?它与人的嫉妒有何不同?保罗为何会有这种嫉妒?

答:世俗的嫉妒是将别人所受的评价与你或你的群体相比较;它关注的是所获得的尊荣和敬重。属神的嫉妒是将别人所受的评价与神相比较;它关注的是对神所表现出的尊荣和敬重。根据《信徒圣经注释》第1859页的解释,保罗甚至愿意为了帮助他们,不惜因说些愚拙的话而感到难堪。

问:在《哥林多后书》11:2中,虽然我们不应怀有世俗的嫉妒,但我们该如何拥有更多的属神的嫉妒呢?

答:我们可以借着一种特殊的祷告来做到这一点。祷告求神使你的心更像祂的心。求神让你能用祂的眼光分辨何为重要、何为次要。求神赐给你一颗不被分心之事所牵绊的心,而是专注于让人认识并爱神。

我们需要领悟奥斯瓦尔德·钱伯斯所说的话:“祷告并非为了让我们预备行更大的事;祷告本身就是那更大的事。”

问:在《哥林多后书》11章2节中,“属神的嫉妒”与称某人为“偷羊的”有什么区别?

答:如果有人离开一间敬虔、信奉圣经的教会,转而加入另一间同样敬虔、信奉圣经的教会,这或许是可以接受的。 事实上,即使原教会并无过失,神或许正是要他们做出这样的改变。如果你是牧师,你就是一位牧人,但归根结底,他们并非你的羊。他们是基督的羊,只是被暂时托付给你照管。

但如果有一只羊遭到属灵的狼的攻击,你就负有责任,要保护羊群免受那些想要把羊拖向不敬虔之事之人的侵害。关键不在于这只羊是离开你而去跟随另一位值得信赖的牧人,而在于那人是否是属灵的狼。

问:在《哥林多后书》11章4节中,“许多耶稣”指的是谁?

答:有许多虚假的“耶稣”,但只有一位真正的耶稣。如果一个人声称相信并顺服耶稣,这还不够。你必须相信并顺服圣经中那位真正的耶稣。

问:在《哥林多后书》11章4节中,如何分辨某事或某人是否“属乎别的灵”?

答:不同的灵可能来自不同的福音,保罗在《加拉太书》1:8-9中对此发出了严厉的警告。他们可能有不同的灵,至少有六种表现形式。

在教义上,他们总是质疑或反对关键教义。

爱:他们对属神的事或人归向基督毫无热忱,或是对其他事物充满热忱。

行为:他们是否做,或渴望做违背神的事,并对属神的事漠不关心。

派系之争:他们是否制造分裂,试图引发分歧或不良情绪,抑或仅仅是为了争论而争论?

骄傲:他们是否充满嫉妒、傲慢,或是心怀苦毒?

在属灵层面,那些拥有分辨恩赐的人能否察觉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

问:在《哥林多后书》11:5中,保罗是“在任何方面都不逊色”,还是如《哥林多前书》15:9所说,他是“使徒中最小的”?

答:《哥林多后书》11:5的上下文是与那些传讲假福音的假使徒作比较。《BSB》译本译为:“我认为自己绝不逊色于那些‘超级使徒’。”

《哥林多前书》15:9的上下文则是与其他真使徒在服事起始时间和信主前的生活方面进行比较。根据《哥林多前书》15:10,保罗仍是真使徒中最勤奋的一位。

问:在《哥林多后书》11:13中,如果有人反对真理,你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温和地劝导他们,又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公开揭露他们是假使徒或冒牌基督徒?

答:首先应尝试劝诫他们,如果可能的话,起初应私下进行。但如果他们不悔改,或者不愿听从并改变,那么你就应该从私下帮助他们,转为主要通过公开方式保护他人免受其错误教导的危害。

问:在《哥林多后书》11:12-15中,显然这些假使徒正在诽谤保罗。当有人诽谤我们或我们的朋友时,我们该怎么做?

A:很多时候,沉默会被视为认罪。要站出来反驳不实指控。即使有些人不会相信你,也要站出来表明立场,留存记录。当然,如果有人为你发声,其影响力会比你独自发声更大。同样地,如果有人诽谤他人,你也应该站出来为对方辩护。

问:在《哥林多后书》11:13-15中,那些假使徒是如何伪装成“光之子”的?

答:他们自称是基督徒或跟随神,却拒绝圣经所教导或吩咐的内容。他们或许会正确地教导某些其他内容,或做一些善行来服侍他人。然而,很多时候问题并不在于他们本身,而在于某些基督徒过于轻信且缺乏分辨力。问题在于,人们往往会轻信某人,即使有相反的证据也置之不理。

问:在《哥林多后书》11:13-15中,为什么这些伪装在当今社会和历史上似乎都如此得逞?

答:许多人只看表面现象。如果对方自称是基督徒,他们就认为对方必定是。

问:在《哥林多后书》11:24中,保罗是被鞭打5次,每次39下,还是4次,每次40下加39下?

答:《申命记》25:3并未规定必须鞭打40下,而是规定最多鞭打40下。这发生在五次不同的场合,而犹太人的习俗似乎是每次都少打一鞭,以确保不会因计数错误而超过40下,因此很可能是5次,每次39鞭。

问:《哥林多后书》11:32中提到的叙利亚总督阿雷塔斯,是否有圣经以外的证据?

A: 没有。我们并不知道《使徒行传》9:24、25所述事件发生时,叙利亚的总督是谁。 虽然保罗在《使徒行传》17:28中引用了阿拉图斯(Aratus)的话,但这指的是另一个人——一位公元前240年去世的诗人。我们无法确定当时大马士革是罗马的附庸国(间接受罗马控制),还是直接受罗马控制,因为至今尚未发现能证明这一点的该时期钱币。 不过,我们知道在公元63年,即此事发生之后,大马士革已处于罗马的直接统治之下。

问:《哥林多后书》12:2中提到的“十四年前”是指什么时候?

答:这很可能发生在保罗身处阿拉伯期间,即他大约公元34-36年归信后,至公元46-47年开始第一次传道之旅之前。

问:《哥林多后书》12:2是否表明存在三个天界,这与摩门教的教义一致吗?

答:不。保罗被提到第三层天的事实,并不能佐证摩门教的概念——该概念在十九世纪之前完全不为人知。特别是摩门教所说的“天体天”,据称其状况略逊于地球,且许多人会去那里,这在基督徒或犹太人听来,根本不像天堂。

问:在《哥林多后书》12:6、11中,我们何时(如果有的话)应该像保罗在这里那样“像愚人一样说话”?

答:保罗并不常这样做,我们也不应该。保罗之所以列举自己所受的苦难和所成就的事,是因为他当时正面临挑战。也许我们唯一应该这样做的时候,就是偶尔在面临挑战时。

问:在《哥林多后书》12章7节中,保罗为何被赐予一根刺?

答: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2章7节中提到的一个原因是,为免他自高自大。若神还有其他原因,祂并未说明。

有时,基督徒心中总有一件事——无论是自身处境、外貌,还是自身、配偶或他人的性格特质——他们希望神能改变,但神却没有这样做。当神在祷告中拒绝我们的请求时,祂并不总是告诉我们原因。无论原因如何,神不希望我们在这世上过于满足,以致失去了对来世的殷切期盼。 请记住,有些人(在自己眼中)可能自视过高,以致神无法使用他们,但没有人会因太微不足道而被神弃绝。另请参阅接下来两个问题的答案。

问:在《哥林多后书》12章7节中,“那根刺”指的是什么?——身体上的苦难、外貌、同性恋、另一种邪恶的诱惑,还是抑郁症?

答:圣经并未明确说明,这大概是因为我们无需知道。当人们武断地断言那是某样特定的事物时,这往往更多地反映了他们自身,而非保罗的情况。各种理论包括眼疾、疟疾、偏头痛、癫痫、耳痛、口吃以及各种试探。《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411页倾向于认为是眼疾或疟疾,可能是保罗在佩尔加感染的。

许多基督徒都有自己的“刺”——那件他们正在挣扎或努力接纳的首要之事。如果你也有这样的“刺”,请记住保罗也有,只要保罗倚靠神的力量而非自己的力量,神依然能以大能的方式使用他。

最后,如果耶稣能接纳那些背负“刺”的基督徒,那么我也能(参见《罗马书》15:7)。

问:在《哥林多后书》12:7-8中,既然保罗明白不可自高自大的重要性,为什么他在为此祷告后,神没有把那根刺从他身上拿走呢?

答:听到“不可自高自大”的教导,与拥有某种能确保你不必打这场仗的保障,两者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另请参阅前两个问题的答案。

问:在《哥林多后书》12:9-10中,“我软弱的时候,就是我刚强的时候”是什么意思?

答:当你仰面躺下时,抬头仰望就变得非常容易。当我们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时,往往正是我们最能依靠主的时候。凭着自己的力量所做的最大努力,与神能借着我们所成就的事相比,根本微不足道。借用胡德森·泰勒的话稍作改写:当我们能在没有神在我们里面做工的情况下实现所有计划时,说明我们的计划还不够宏大。

问:在《哥林多后书》12:9-10中,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将自己的软弱交托给神?

答:基督徒常以为我们应当将爱、时间、金钱、抱负、事业和生命献给神,这固然没错。基督徒渴望活出美好的见证,彰显我们充满爱心、智慧、聪明,并且“成功”——无论“成功”具体指什么。但这些不过是将我们的“强项”献给神罢了。

倘若你有一项不断重蹈覆辙的罪,你可以悔改并感到懊悔,至少将你那懊悔的心献给神。但倘若你并不真正愿意悔改,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沉溺于罪中,那么你可以向神坦诚相告,告诉祂你有一颗邪恶的心。 求祂通过内心的感受或外在的环境,让你看清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并将你那邪恶的心改变为悔改的心。然后,你可以将这颗悔改的心献给上帝,并求祂洁净你。洁净不仅意味着你不再做那件事,更意味着你甚至不再想做那件事。

你可以更坦诚地向他人展现自己的挣扎与软弱,而不是在别人面前表现得像个“好得不像真的”的人。不过,如果你容易陷入某种罪中,就不要告诉那些可能会以此引诱你的人。

最后,不要忽略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2:9中所说,他要“夸自己的软弱”。换言之,保罗会公开谈论自己的困难。我们可以坦诚面对自己的缺点和罪。但是,分享罪的时候,不要以一种既会美化罪、诱使他人犯同样的罪,又会让别人更容易引诱你,或者导致他人远离团契的方式来分享。

问:在《哥林多后书》12章10节中,保罗的做法是否有些奇怪?

答:完全不是。相反,保罗明智地意识到,那些从世俗角度看令他痛苦的事,正是神用来使保罗在基督里刚强的一些工具。

作为基督徒,我们自然希望保护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亲人免受生活中一切试炼和风暴的侵扰。我们绝不愿限制神在他们生命中做工的方式,但如果我们所做的一切实际上限制了他们获得成长经历的机会,那么我们对孩子反而是一种伤害。

问:在《哥林多后书》12:12中,使徒的标志是什么?

答:虽然其他人也能说预言、行神迹,但使徒们拥有这些恩赐的程度远超常人,正如《使徒行传》2:43;3:3-9,5:4-12,14-16 所示。

问:在《哥林多后书》12:14-15中,虽然在适当、公平且合法的情况下接受金钱或经济支持是合理的,但在什么情况下最好不要接受呢?

答:当你和你的家人需要时,接受经济支持是可以的。当你从事神的服事时,无论是为了事工本身,还是为了满足你自己的需求(如果靠此维持生计的话),接受经济支持都是可以的。出于贪婪而接受经济支持,或者通过从事神的服事而变得非常富有,都是错误的。例如,某家帮助穷人的非基督教慈善组织的首席执行官,年薪高达100万美元。

问:在《哥林多后书》12:15中,保罗为哥林多人“倾尽所有”是否体现了天主教的赎罪券教义?

答:不是。保罗只是说,他愿意为哥林多人“倾尽所有”(金钱和物质),并“耗尽自己”(时间和生命)。

如果这确实证明了赎罪券的教义,那么鉴于保罗当时尚未去世,一个活在世上的人就能为其他活在世上的人提供赎罪券。

问:在《哥林多后书》12:16中,保罗是如何“诡诈”的?

答:保罗在此处以及《哥林多后书》12:13中是在讽刺。显然,保罗被指控耍诡计并利用他们,但事实是,他本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他们寻求经济支持,却选择不这样做。

作为基督徒,有时我们会为他人多付出一些,却被心存疑虑的人反过来指责。尽管如此,我们仍要继续爱他们。

问:在《哥林多后书》12:16-18中,你认为为什么有些人会毫无根据地捏造指控,而其他人又为什么会相信这些指控?

答:有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指控是虚假的,那么出于某种原因,人们就会认为它一定是真实的。如果你对某件事不确定,却在不知道它是否属实的情况下将其断言为事实,这就是诽谤。

问:在《哥林多后书》12:16-18中,当我们实际上拥有某项权利时,在什么情况下不应为自己的权利据理力争?

答:如果这里有比我们的权利更重要的事,我们并不总是必须为应得之事据理力争。当我们放弃本应享有的权利,能进一步推动福音的传播、帮助某人的属灵生命,或普遍地帮助他人时,就应当如此。没有人应该指责保罗只是为了钱才这样做,因为他当时是自食其力的。(尽管他们还是指责了保罗。)有时我们需要“另一颊”,以免使弟兄跌倒。 你不必总是争着说最后一句话。

问:在《哥林多后书》12:20中,什么是闲言碎语和诽谤,为什么它们是错误的?

A:闲话是指说些关于他人的、本不该说的话,即使这些话是真的。说闲话就是背叛信任,正如《箴言》11:13、16:28 和20:19 所言。

正如《箴言》26:20 所言,争吵正是因闲话而持续。

根据《箴言》18:8;26:22,说闲话是一种诱惑,就像品尝美味佳肴一样。

《罗马书》1:29和《提摩太前书》5:13特别谴责了爱说闲话的人。

然而,当人们恶意议论你时,不要因此而沮丧;《约翰三书》10节中,使徒约翰也曾遭受同样的对待。

诽谤与此密切相关;它是指对他人说出明知是虚假的负面言论,或者说话者根本没有费心核实其真伪。诽谤不同于某人误以为自己在说真话却实则错误的情况。奉承则包括对他人说虚假的赞美之词。

圣经从未要求我们仅仅减少诽谤之言;相反,正如《诗篇》15:3、《提多书》3:2和《雅各书》4:11所示,我们的舌头应当完全远离诽谤。

诽谤是《启示录》13:6中所提“那兽”最喜爱的工具。

当人们诽谤你时,不要感到惊讶;诗篇38:20、56:5、119:23以及彼得前书3:16 中都提到,耶稣和信徒曾遭受诽谤。然而,尽管他人会诽谤基督徒,但基督徒寡妇和其他基督徒无需给诽谤留下可乘之机,正如提摩太前书5:14所示。

问:在《哥林多后书》12:21中,保罗如何能在哥林多人面前自卑呢?

答:这并不意味着保罗在他们面前曾自高自大。相反,保罗因患病而在他们眼中显得谦卑,正如他在加拉太时患病那样(加拉太书4:13 )。对他们来说,那个他们听说能医治他人的人自己却生病了,这似乎很奇怪。实际上,保罗的患病表明,医治并非来自保罗的能力,而是来自上帝的能力。

问:在《哥林多后书》13:1、3,《马太福音》18:16和《申命记》19:15中,为什么人们往往会凭着微弱的证据草率下结论,却即使面对确凿的证据也无法承认结论呢?

答:这里有三个因素在起作用。首先,人们往往急于——甚至过于急于——得出他们一直想得出的结论。 人们可能存在“确认偏误”,即只关注支持自己既有结论的证据,而忽略与之相悖的证据。其次,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这样做。第三, 即使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可能错了,自负心理也会阻止他承认自己可能犯错。 不信主的人会这样,信主的人也是如此。这是我们需要认清的自身弱点。不过,缓解这一弱点的一种方法是与其他信徒交通,尤其是那些背景和成长经历与你不同的人;也许你能帮助他们察觉自己何时草率下结论或存在确认偏误,而他们也能帮助你。

问:在《哥林多后书》13:2和《哥林多前书》4:21中,我们是否应该像保罗那样威胁他人,包括同为基督徒的弟兄姊妹?

答:以三种方式警告他人是有其适当的时间和场合的。

1. 我们不应怠慢自己的责任,必须提醒他人:若拒绝将生命交托给基督,神已预言他们将面临灭亡。

2. 正如明智的父母会为子女制定规则和相应后果,企业管理者会为员工设定目标、激励(及惩戒)措施一样,教会领袖也应当明确告知同工们自己对他们的期望。

3. 更何况,作为使徒,保罗拥有特别的权柄来命令、警告和责备其他基督徒。

遗憾的是,有些基督教会的领袖并未引导会众归向神,而会众即使领袖这样做了,也不愿跟随他们。

问:在《哥林多后书》13:3中,当你发现有些基督徒被错误的事物所吸引时,该怎么做?

答:除了叹息,你还可以耐心地引导他们关注真正重要的事情。问问他们,某些事情在数年后对他们来说究竟有多重要。此外,还有六件事你可以做。

为他们祷告,求神使他们能够专注于真正重要的事,同样重要的是,也能分辨出哪些是不重要的。

当他们确实关注重要之事时,要鼓励他们。

当他们关注琐事或邪恶之事时,要纠正他们。耐心地解释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关注那些事情。

当他们持续被错误的事物吸引时,必要时予以责备。

自己要以专注于重要事情为榜样。

怀着谦卑的心,检查一下是否可能是你自己错了。也许他们是对的,或者部分是正确的。

问:在《哥林多后书》13:3中,你会如何描述“软弱”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作用?

答:基督徒的生活充满悖论。我们可以确信得救,对神的护理充满信心,并竭力追求卓越,像事奉主一样尽心尽力。然而,我们必须倚靠神,安息在祂的大能中,而非自己的能力,并深知若没有祂,我们就无法成就任何具有永恒意义的事。

软弱是保罗生命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并承认这一点。

在神面前,不仅要认罪,也要承认自己的软弱。祈求神的能力(因为你需要它),以克服生命中的软弱。

对自己而言,要认识到你凭一己之力无法完成神为你所定的一切,更重要的是,无法活出神在你地上所期望的全部样式。但当神的大能在你里面运行时,你确实有能力完成神为你所定的一切,并活出神在你身上所期望的全部样式。

对他人而言,要坦然承认自己并不完美,并愿意分享自己的软弱。不过,不要不加区分地随意分享,以免“把珍珠丢在猪前”。此外,分享试探时要谨慎,以免有人利用这些信息来引诱你。

问:在《哥林多后书》13:3中,“软弱”何时会显明在我们身上?

答:坚固的支撑与脆弱的支撑在外表上可能毫无二致,直到你给它们都施加负荷。同样,坚定的信心与脆弱的信心在他人眼中可能看起来一样,甚至在当事人心中也会被误判,直到试炼和考验降临。

潜在的逼迫能显明信心是否坚定。如果我传福音或事奉神,别人会看不起我,甚至更糟,那该怎么办?

若什么都不做,风险通常看似较低。倘若神要你去做某事,但这比不做要冒更大的风险,你会将风险交托给神——同时保持审慎——还是认为自己的人生完全取决于自己?

患难能显明我们拥有怎样的信心。当一切顺利时,你会唱出主的喜乐——这是理所应当的。但当事情不顺,或是你或所爱之人濒临死亡时,你的歌声是否停止了?又或者,面对悲伤与失去,你还能唱出主的喜乐吗?哪种歌声对魔鬼的耳朵来说更刺耳,对神来说更悦耳?

问:在《哥林多后书》13:5-8中,我们该如何省察自己,以确认是否仍坚守信仰?

答:虽然人可以确信自己得救,但也可能经历虚假的归信和错误的确信。你如何知道自己的确信是否真实?或者,如果有人没有这种确信,或许应该认识到,也许 他们尚未得救,又或者他们已经得救,只是缺少这种确信。

你是否已立志接受耶稣为你的主和救主?你是否相信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并从死里复活(哥林多前书 15:1-6)?你是否相信神在祂的圣经中所教导我们的(约翰一书 2:24)?你是否爱神而不爱世界(约翰一书 2:15-16)? 你是否花时间与神相处,通过祷告和阅读祂的话语?虽然你并非毫无罪过、完美无瑕(约翰一书 1:8),但你是否愿意弃绝罪恶,并不断成长以更完全地跟随神(约翰一书 3:6-10)?你是否愿意顺服神(约翰一书 2:4-6),行在光中而非黑暗中(约翰一书 1:5-7)? 你是否爱他人(约翰一书 2:9;3:10;4:20-21)?你是否愿意与他人分享你的信仰?如果所有问题的答案都是“是”,那么你就没问题。

但正如有人曾戏言:“如果你因身为基督徒而受审,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定你的罪?”

保罗对这一点的强调,也暗示着“不要审视我,要审视你们自己”。

问:在《哥林多后书》13:6中,既然我们永远无法真正知道他人是否得救,保罗为何说:“我盼望你们知道,我们并没有在试炼中失格”?

答:保罗所说的“考验”是指在圣经的光照下检验我们的生活。虽然没有一个基督徒在世上能完全无罪,但真正的基督徒会逐渐越来越接近“效法基督”这一终极目标。这就是保罗所指的考验。

问:《哥林多后书》13:14 是否证明了三位一体的真理?

答:这节经文暗示三位一体是真实的,但必须承认它并不能证明这一点。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是由这节经文加上马太福音3:16-17;28:19;约翰福音15:26;罗马书15:16;哥林多前书12:4-6; 以弗所书 2:18;3:14-17;帖撒罗尼迦前书 1:3-5;希伯来书 9:14;犹大书 20、21;帖撒罗尼迦后书 2:13-14;彼得前书 1:2;以及启示录 4:8。

“三位一体”是三位一体教义的一部分,但即使是摩门教徒,虽然不相信三位一体,却也相信“三位一体”的概念。 (请注意,虽然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LDS)官方否认三位一体,但我曾遇到许多摩门教徒,他们因不了解三位一体教义而诚实地误以为自己相信三位一体。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不理解三位一体的教义,只是单纯地认为这三者是在爱、灵和旨意上合而为一。)关于三位一体教义的描述,请参阅对马太福音 28:19 的讨论。

问:在《哥林多后书》中,我们如何知道今天的圣经是原始文本的可靠保存?

答:我们至少有三个充分的理由。

1. 神在以赛亚书55:10-11、以赛亚书59:21、以赛亚书40:6-8、彼得前书1:24-25以及马太福音24:35中应许要保守祂的话语。

2. 早期教会的证据。直到尼西亚第一次大公会议(公元325年)之前,早期教会的作家们共引用了《哥林多后书》约312次,这还不包括隐含的引用。若将部分经文按比例计入,他们引用了《哥林多后书》47%的内容,即总共257节经文中的120.8节。

以下是尼西亚会议前曾引用《哥林多后书》经文的作家:

安提阿的伊格纳提乌斯(约公元110-117年)在《致罗马人书》第3章第74页中,引用了《哥林多后书》4:18及以下经文中的18个词中的9个。

《巴拿巴书信》(约公元70-130年)第18章第148页提及《哥林多后书》

波利卡普(公元111-155年)引用了《哥林多后书》5:10a的前11/25个词,以及《罗马书》14:10及以下经文中22个词中的7个。《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书》第6章第34页

波利卡普(公元110-155年)暗指《哥林多后书》4:14a(也暗指《罗马书》8:11的前四分之一)《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书》第2章第33页

波利卡普(公元110-155年)援引了《哥林多后书》8:21b(半段引文),见《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书》第6章第34页(另见《罗马书》12:17 )

《致迪奥格涅图斯书》(约公元130-200年)第5章第27页(引用3/4)引用了《哥林多后书》6:10 中的16个词中的11个。

《致狄奥格涅图斯书》(约公元130-200年)第5章第27页暗指《哥林多后书》10:3;6:9;6:10 ;以及4:12

《维也纳与卢格杜努姆的基督徒》(公元177年)(《早期教父文集》第8卷)第781页提及《哥林多后书》2:15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驳异端》第二卷第22章第7节论及《哥林多后书》时说:“因为天上存在属灵的受造物,所有经文都大声宣告;而保罗在宣告自己被提到第三层天时,也明确见证了属灵之事的存在……” 他在《驳异端》第五卷第3.1节(第529页)中,还引用了《哥林多后书》7:7-9,将其归为保罗在《致哥林多后书》中的话

《穆拉托里正典》(约公元190-217年)提到了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两封书信,以及保罗的其他11封书信。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02年)在《杂论》(公元193-202年)第3卷第11章第394页中,引用了《哥林多后书》7:1,并将其归于保罗。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论肉身的复活》第40章中指出,《哥林多后书》出自使徒保罗之手。他在《论谦逊》第14章第89页中还提到,保罗写了《哥林多后书》2:5-11

特土良(公元204/205年)在《反马吉安五书》第5卷第11章第454页中提及《哥林多后书》4:10。

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在《驳一切异端》第5卷第3章第54页中,引用了《哥林多后书》12:2,并将其归于保罗。

希波吕托斯引用了《哥林多后书》12:4的一部分。《驳一切异端》第7卷第14章,第107-108页

据推测为蒙塔努派信徒的西奥多图斯(约公元240年)引用了《哥林多后书》4:18中19个希腊词汇中的最后10个。摘自西奥多图斯著作第11章第44页

奥利金(公元225-253/254年)在《反塞尔苏斯》第六卷第19章第582页中,将《哥林多后书》4:17、18引为保罗所写,收录于其《致哥林多后书》一文

奥利金所著的《约翰福音注释》(约公元227-240年)提到了《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他提到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的著作,以及约翰在《启示录》中的著作。

诺瓦蒂安(公元250/254-257年)在《论三位一体》第29章第641页中引用了《哥林多后书》3:17的最后三分之二。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论著》第12篇第三卷第2章中引用了“致哥林多人的第二封书信”。

凯撒利亚的菲尔米利安(公元256年)引用了《哥林多后书》11:2中最后10个希腊词(共10个词)。

阿达曼提乌斯(约公元300年)指出使徒曾写信给哥林多教会,并引用了《哥林多后书》4:6。他还提及《哥林多后书》1:20系出自使徒之手。

佩陶的维克托里努斯(公元304年殉道)(《哥林多书信》)在其《论圣约翰启示录注释》第345页中提到了《旧约》和《新约》。 他列举了保罗的书信,包括《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和《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并在第16章第345页引用了《提摩太前书》3:15。随后,他在第346页引用了《哥林多前书》15:53

亚历山大的彼得(公元306,285-311年)对《哥林多后书》11:32-33进行了意译。《正典书信》第9条,第273页

梅托迪乌斯(约公元250-312年)引用了《哥林多后书》10:5。《论复活》第3.2部分,第1章,第371页

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公元318年)指出,《哥林多后书》5:10出自蒙福的保罗之手。《道成肉身》第56章,第66-67页。

亚历山大的亚历山大(公元313-326年)在《论阿里乌异端书信》第一封书信第7章第294-295页中,引用了《哥林多后书》6:14及以下(6/16个词)和6:15a(6/123个词)以及2:9,并将其归于使徒。

他们共引用了《哥林多后书》312处经文,占该书257节经文的47%(120.8节)。详见 https://www.biblequery.org/Bible/BibleCanon/Early ChristianNTQuotes.xlsx 中的全部细节。

尼西亚会议之后

优西比乌的《教会史》(公元323-340年)

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公元367年)在《节庆书信》第39封(第552页)中列出了新约的书卷

赫格莫尼乌斯(4世纪)提及《哥林多后书》2:9。他还引用《哥林多后书》13:3,将其归于保罗,并称保罗为使徒。《与马尼的辩论》第42章,第218页

奥普塔图斯(4世纪)引用了《哥林多后书》3:3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在《论三位一体》第9卷第13章第159页中,引用《哥林多后书》13:4时写道:“他[蒙福的使徒]写信给哥林多人”

《圣经概要》(公元350-370年或5世纪)提及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两封书信是新约的一部分。该书引用了《哥林多后书》1:1的四分之三内容。

卡利亚里的分裂主义者路西弗(公元370/371年)

安基拉的马塞卢斯(约公元374年)

卡帕多西亚的巴西尔(公元357-378/379年)引用《哥林多后书》10:4时写道:“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人”。见《论圣灵》第16.37节,第23页

老底嘉(位于弗里吉亚)大公会议(公元343-381年)第60条(第159页)列出了旧约和新约的经卷。第59条(第158页)规定,教会中仅可诵读旧约和新约的正典经卷。

安布罗西阿斯特(公元384年后)

耶路撒冷的西里尔(约公元349-386年)在《讲义》第10.17节第62页中,将《哥林多后书》13:3引为保罗所著

米兰的安布罗斯(公元370-390年)

巴塞罗那的帕西亚努斯(公元342-379/392年)

安菲洛基乌斯(公元394年后)

尼撒的格雷戈里(约公元356-397年)在《反尤诺米乌斯》第6卷第2章第184页中,将《哥林多后书》5:16归于保罗。此外,在《反尤诺米乌斯》第2卷第14章第128-129页中,他将《哥林多后书》5:20归于保罗致哥林多人的书信

盲人迪迪穆斯(公元398年)

马卡里乌斯/西梅昂(4世纪或5世纪)

奥普塔图斯(4世纪)

撒丁岛卡利亚里的分裂主义者路西法(公元361年—约399年)《以弗所书》5:9,15

萨拉米斯的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60—403年)

高登提乌斯(公元406年后)

约翰·金口(公元392-407年)撰写了30篇关于《哥林多后书》的讲道。他说《哥林多后书》是保罗所写。

克罗马提乌斯(公元407年)

塞维里安(公元408年后)

雷梅西亚努斯的尼凯塔(公元366-约415年)

布拉加的奥罗修斯/霍西乌斯(公元414-418年)将《哥林多后书》5:9-10归于使徒保罗所著。《反佩拉吉派论》第18章第140页

杰罗姆(公元373-420年)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88-430年)在《论洗礼,反多纳图派》第39章第508页中引用了《哥林多后书》2:15

埃雷米塔的马库斯(公元430年后)

梅利提纳的阿卡基乌斯(约公元438年)

亚历山大的西里尔(公元444年)

亚历山大抄本 [A](约公元450年)

耶路撒冷的赫西基乌斯(公元450年后)

夸德沃尔特德乌斯(约公元453年)

基鲁斯的提奥多雷特(主教兼历史学家)(公元423-458年)

阿基坦的普罗斯珀(卡西安的对手)(公元426-465年)

瓦里马杜姆(公元445/480年)

赫格莫尼乌斯(4世纪)

马卡里乌斯/西梅昂(4世纪或5世纪)

马克西米努斯(4世纪或5世纪)

《镜鉴》(5世纪)

安基拉的西奥多图斯(公元5世纪)

这些著作至今仍完整地流传下来。

关于异端分子和伪经的证据

《使徒宪章》(日期不详,约公元380年)

据特土良所述,马吉安曾援引《罗马书》。

马尼(公元262-278年):“正如保罗也提供了这些进一步的见证,即……”并引用了《哥林多后书》3:6-7和《哥林多前书》15:56的部分内容。(马尼在发言)《与马尼的辩论》第31章第203页

异端普里斯基利安(约公元385年)

异端分子佩拉吉乌斯(公元416-418年)

摩尼教异端法乌斯图斯-米莱维斯(公元383年后)

3. 我们现存的《哥林多后书》最早抄本显示,其中存在细微的抄本差异,但没有任何神学上的重大错误。

第46页 切斯特·比蒂藏本II(Chester Beatty II),公元100-150年。《哥林多后书》1:1-11:10;11:12 -21;11:23-13:13 (95%即257节中的254节),以及保罗书信的其他部分和《希伯来书》。 《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一书第192页刊载了p46部分内容的照片。该书第197-198页还指出,其书写质量和行数标记表明,这是由一位专业抄写员所写。

3世纪上半叶——1936年——弗雷德里克·G·肯尼恩,据《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记载。

2世纪,公元200年——1935年——乌尔里希·维尔肯,依据《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

公元200年——1968年——《新约圣经文本》。

公元81-96年 - 1988年 - 金永奎,依据《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

约公元200年 - 1975年 - 阿兰德等人第三版。

公元约200年 - 1998年 - 阿兰德等人第四修订版。

公元 2 世纪早期至中期 - 1999 年 - 《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这部分是基于其笔迹与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 8 号(公元 1 世纪末或 2 世纪初)和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 2337 号(公元 1 世纪末)非常相似。

第46页,涵盖《哥林多后书》的95%,即257节经文中的254节。

第34页——《哥林多前书》16:4-7;10;《哥林多后书》5:18-21;10:13-14;11:2、4、6-7(7世纪)亚历山大文本。

7世纪——1968年——《新约》文本。

梵蒂冈抄本 [B] 公元325-350年

西奈抄本 [Si] 公元340-350年

博海尔科普特文 [Boh] 3世纪/4世纪

萨希德科普特文 [Sah] 3世纪/4世纪

哥特语 [Goth] 公元 493-555 年

以弗拉姆抄本 [C] 5世纪

有关《哥林多后书》早期手稿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www.BibleQuery.org/2 Corinthians Manuscrip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