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马可福音》的圣经疑问
涉及多部福音书的问题,将在其首次出现的那部福音书中讨论,或归入“福音书”栏目。
问:在《马可福音》中,这部福音书有哪些独特之处?
答:马可福音是一部以行动为主的福音书。马可经常使用“立刻”一词。它强调基督作为仆人的形象。他医治病人、喂养众人、赶出污鬼,并舍命作许多人的赎价。马可福音中记载了十三件神迹。基督是朴实之人的盼望。关键经文是《马可福音》10:45。
就语言而言,有人认为彼得和马可的用词有相似之处。事实上,马可曾是彼得的翻译。马可福音的词汇在四福音书中最为简明。
就相似性而言,马可福音中约90%的经文在马太福音中都有相应的平行经文。
关于异端宗教,马可福音1:9-11以及马太福音3:16-17都是很好的经文,可以向“唯一神论五旬节派”信徒表明:圣父、圣子和圣灵并非同一实体,也并非仅仅是同一位格的三个“模式”。
问:在《马可福音》中,我们对马可这个人了解多少?
答:马可曾是彼得的翻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可福音》可称为“彼得的福音书”。不过,马可本人很可能是一位目击者,我们之所以对此相当确信,是基于一个其他作者绝不会提及的细节。马可福音14:51记载了在客西马尼园中那个赤身逃跑的年轻人。早期基督徒也承认马可是这部福音书的作者。
《马可福音》中出现的拉丁语词汇比其他福音书更多,例如“人口普查”(census)、“第纳尔”(denarius)、“军团”(legion)和“总督府”(praetorium)。“马可”是一个拉丁名字,而“约翰”是一个希伯来名字。《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99页指出,在《马可福音》5:9;6:27;12:15,42;15:16,39中,作者使用了拉丁语术语而非相应的希腊语词汇。 在马可福音3:6和14:65的两个短语中,马可使用了拉丁语而非希腊语的句式,仿佛拉丁语是他的母语,而希腊语是后来才学的。 马可福音6:48和13:35中使用了罗马时间计法。马可福音3:17;5:41;7:11,34;9:43;10:46;14:36;15:22,34中的阿拉姆语表达被译成了希腊语。
问:在《马可福音》中,为什么没有像《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那样的家谱?
答:马可写作的目的似乎与马太和路加有所不同。
《马太福音》主要写给犹太人,而犹太人重视家谱;马太强调基督是君王,而家谱对君王而言至关重要。
马可则强调基督是一位仆人,并着重记述了祂的作为和事工。
路加则强调耶稣的人性,其写作对象无疑更多是希腊读者。路加记载的比喻最多。
约翰则强调耶稣是神,并着重记述了耶稣所行的七个神迹。
问:马可频繁使用“立刻”一词,给人一种印象,即耶稣的事工仅持续了几个月,从《马可福音》第2章收割庄稼时摘麦穗,到第11章的逾越节。《被打断的耶稣》第42页
答:我读过除两本书以外的所有尼西亚会议前的基督教文献,以及大量现存的诺斯替派和埃比奥尼派文献,但我发现没有一位尼西亚会议前的作家——无论是基督徒还是诺斯替派——认为马可暗示耶稣的事工仅持续了几个月。学者们应当谨慎,不要将自己创新的理论强加于古代文献之上。 我确信,只要足够努力,不同的人都能从圣经中获得各种各样的印象。
问:在《马可福音》1:2中,马可是否在此处对《玛拉基书》3:1进行了补充?
答:马可引用玛拉基书时,紧接着就提到了以赛亚书。
在马所拉文本中,玛拉基书3:1写道:“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他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格林直译本)
在《七十士译本》中,玛拉基书3:1写道:“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他必在我面前察看道路……”(兰斯洛特·C·L·布伦顿译本)
《马可福音》1:2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要在你面前预备你的道路。”(格林直译本)请注意,这里增加了“在你面前”一词,并且将“我的/我”替换为“你的/你”。
关于这个回答,有两点需要考虑。
1. 马可更改了代词,但这并未改变此处的含义。
2. 由于“在我面前”是最后一句,为强调而重复添加“在你面前”也不会改变原意。
问:马可福音1:2说的是“在先知们之中”,还是“在先知以赛亚之中”?
答:此处存在抄本异文。
“在先知书中”见于以下抄本:亚历山大抄本、叙利亚语抄本、博海里科普特语抄本、亚美尼亚语抄本、埃塞俄比亚语抄本、爱任纽抄本及其他抄本。最重要的是,拜占庭礼仪经书也持相同说法。
“在先知以赛亚中”或“在先知以赛亚里”的表述见于大多数其他抄本,包括西奈抄本、梵蒂冈抄本、萨希德科普特语抄本、哥特语抄本、贝扎剑桥抄本等,这些抄本均提及以赛亚。在《希腊文新约》(阿兰德等,第三版)中,该变体的不确定性等级为“A”,这意味着“文本几乎可以确定”提到了以赛亚。
这是一个有趣之处:标准文本(Textus Receptus)在此与拜占庭文本系有所不同,但《钦定本》(KJV)和《新钦定本》(NKJV)却遵循了标准文本。
问:在《马可福音》1:2中,以赛亚是否真的说过这一切?
答:不,这是对三则预言的罗列(《出埃及记》23:20(七十士译本)、《玛拉基书》3:1(马所拉文本)和《以赛亚书》40:3(七十士译本))。《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02页指出,这反映了引用多个具有共同主题的经文段落这一常见做法。 每项预言都将对先驱者的充满希望的期待,与若不顺服所面临的警告结合在一起。这被称为“见证链”。
问:在《马可福音》1:2中,马所拉文本与《七十士译本》(LXX)中的这些旧约经文有何差异?
答:马可福音1:2是由三节经文组成的“见证链”(也称为“合并”)。
马所拉文本中的《出埃及记》23:20说:“看哪,我要差遣一位天使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七十士译本》(LXX)则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天使在你面前,领你进入我为你预备的土地。”
《马所拉文本》中的《玛拉基书》3:1写道:“修平道路”,而《七十士译本》(LXX)则写道:“勘察道路”
《以赛亚书》40:3在马所拉文本中说:“那呼喊的人……在旷野中修一条大路”。《七十士译本》(LXX)则说:“那呼喊的人……修直小径”。
希伯来文译文摘自杰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译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译本的译文摘自兰斯洛特·C·L·布伦顿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译的《七十士译本:希腊文与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
问:在《马可福音》1:4中,“罪得赦免”究竟指什么?
答:“赦免罪”即“宽恕罪”。在耶稣时代之前,以色列人曾反复进行仪式性的洗涤以求洁净。耶路撒冷有许多“米克瓦”(mikvahs),即用于洗涤的礼仪水池。 犹太人还会为归信的外邦人施行一次性的“洗礼”,以洗净他们作为外邦人的不洁。水洗礼是我们作为得救标志所行的仪式,也是向神表明良心无愧的凭据(彼得前书3:21)。
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04-406页。
问:在《马可福音》1:4、9和《路加福音》3:3中,既然洗礼是为了赦免罪孽,那么根据《希伯来书》4:15、《哥林多后书》5:21、《约翰福音》8:46和《彼得前书》1:19,耶稣是无罪的,他为何还要受洗?
答:施洗约翰显然也有同样的疑问,他在《马太福音》3:14中曾问耶稣为何要受洗。耶稣在《马太福音》3:15-16中暗示了答案。耶稣并没有说祂自己受洗是为了赦免罪,而是说这是为了“成全一切的义”。我们应当效法基督的榜样,而基督曾受过洗。
问:在《马可福音》1:5中,既然“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看约翰,这是否意味着所有人?
答:不。经文并未说“每一个人”,而是指来自犹太各地的许多人出去见约翰。
问:在《马可福音》1:8中,耶稣是如何用圣灵施洗的?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四点:
1. 当一个人悔改并信靠基督时,他就在基督里重生,并受圣灵的洗。
2. 随后,圣灵就住在他们里面。
3. 所有基督徒都拥有圣灵。(罗马书 8:10、11、15)
4. 正如《使徒行传》10:44-48所示,领受圣灵发生在水洗之前。
问:在《马可福音》1:10中,既然圣灵是以鸽子的形态从天而降,这是否表明圣灵并非一位位格,正如耶和华见证人所认为的那样?
答:不。能够以鸽子的形态显现,丝毫不限制圣灵的智慧、情感或其他特质。同样,在旧约中,上帝以燃烧的荆棘的形态显现,也丝毫没有贬低上帝的尊严。
问:在《马可福音》1:12中,圣灵为何将耶稣送到旷野受试探?
答:圣经没有说明。也许这是耶稣开始事工之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位基督徒,是否也有一些试探,你必须持续战胜它们,神才能以更伟大的方式使用你?
问:在《马可福音》1:14中,“上帝国的福音”与“基督的福音”是一回事吗?
A:是的,只是当时耶稣尚未传讲祂的受死、复活和再来。因此,耶稣在此所传讲的,是祂最终信息的一个子集。
问:在《马可福音》1:14-15中,马可为何从加利利的传道事工开始叙述,而跳过了《约翰福音》1:1-4:54中记载的第一次犹太地的传道事工?
答:耶稣是在加利利开始事工的。《约翰福音》1:43-2:12发生在加利利;2:13-4:3发生在犹太;4:4-42发生在撒玛利亚。马可没有记录这些部分。虽然马可没有说明原因,但可能是因为他在耶稣早期事工期间并未跟随耶稣,因此没有记录彼得对此的叙述。
顺便提一下,加利利地区宽仅30英里,长60英里。作为对比,加利利略大于罗德岛州(宽37英里,长48英里)和卢森堡(宽35英里,长57英里)。
问:在《马可福音》1:15中,神的国怎么会“近了”呢?
答:神的国既已临近,又存在于我们心中,将来必会降临。
“近了”:耶稣是万王之王,祂所在之处,便可说神的国近了。
就在我们里面:今天,神的国就在信徒心中。然而,它尚未以任何可见的形式显现在地上。信靠基督的人已成为神国的子民。
将来必会降临:直到弥赛亚再来并在地上建立祂的国度,神的国才会在这个世界上以可见的形式实现。
问:在《马可福音》1:16-18中,得门徒与捕鱼有何相似之处?
答:两者都是一门艺术。两者都需要耐心、技巧、分辨力、毅力和安静。安静意味着将自己置于幕后,让基督站在台前。
问:在《马可福音》1:16-45中,耶稣在马可福音第一章里提出了哪五项权柄声明?
答:以下是耶稣在此处彰显权柄的五种方式。
马可福音1:16-20 耶稣宣称有权呼召人作祂的门徒。
《马可福音》1:21-22 耶稣宣称在教导上的权柄。
《马可福音》1:23-28 耶稣宣称对污鬼的权柄。
《马可福音》1:29-34 耶稣宣称对疾病(包括发烧及各类疾病)拥有权柄
可1:39-45 耶稣特别彰显了祂对麻风病的权柄。
问:在《马可福音》中,我们看到耶稣隐瞒了自己的弥赛亚身份(可1:24;1:34;5:43;8:30;9:9),但在其他福音书中,我们却发现祂通常会通过言语或行为,公开地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自己,表明祂是神的儿子。这是为什么?
答:在向犹太人传道初期,耶稣先以行神作为的身份自居,后来才以弥赛亚、神的儿子的身份自居。这种初期的隐秘性不仅见于《马可福音》,在《马太福音》5:1-11:24中,你也看不到任何关于祂是弥赛亚或神的儿子的记载。 施洗约翰被杀后,从《马太福音》11:27开始,耶稣开始更多地显明自己的身份。在《路加福音》6:5中,耶稣宣称自己是安息日的主人,但直到《路加福音》9章中父神施行变像的神迹之前,祂并未进一步显明。当然,当耶稣问西门·彼得“人说我是谁”时,祂的表态就更加直白了。
问:在《马可福音》1:24中,鬼为何当众承认耶稣?
A:圣经中并未提及。也许他们不想过早地泄露耶稣是弥赛亚的秘密,但这似乎不太可能。更可能的情况是,他们希望如果承认耶稣的身份,耶稣或许会放过那些鬼,让它们继续留在人里面。也许这就是鬼们的逻辑,又或者,鬼并不总是理性行事。
问:在《马可福音》1:24-26中,那个男人体内是有一只恶魔还是多只恶魔?
答: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回答时需考虑以下四点:
1. 当《马可福音》1:24使用“我们”一词时,可能指多个鬼、一个鬼和那人,也可能指那人身上的多重人格,或者仅指一个鬼。
2. 在《马可福音》1:25-26中,耶稣只将那恶灵视为一个。
3. 那恶灵可能原本只有一个,却伪装成多个。
4. 没有任何经文规定鬼必须像动物那样具有个体性。圣经中也没有任何内容禁止某些鬼像植物或会分裂的细胞一样,尽管圣经对此推测未作说明。
问:在《马可福音》1:34、3:11-12、《路加福音》4:34-35和4:41中,耶稣为何不允许鬼说话?
答:这些情况都发生在耶稣事工的初期。马可福音1:34指出,这是因为鬼知道耶稣是谁。耶稣事工初期被医治的那个人,曾被吩咐不要告诉任何人(马可福音1:44-45)。 当彼得承认耶稣是基督时,耶稣当时吩咐门徒不要告诉任何人(马太福音 16:20;马可福音 8:30)。因此,原因很可能是耶稣还不希望宣布祂是弥赛亚。祂希望人们观察祂的生活、教导和神迹,并有时间自己做出决定。
关于耶稣为何希望在此时将此事保密,更多内容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06-408页。
问:在《马可福音》1:37中,既然“所有”人都寻找耶稣,是否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耶稣?
答:该地区附近几乎每个人出于某种原因都在寻找耶稣。遗憾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在寻求耶稣所赐的救恩。许多人可能仅仅是为了体验目睹神迹的刺激而寻找耶稣。
问:在《马可福音》1:38中,耶稣为何不在一处停留太久?
答:显然,耶稣并不指望通过重复的传道来吸引人们归向祂。一旦人们获得了足够的信息来对祂做出判断,耶稣就会转向那些尚未见过祂的人。
问:在《马可福音》1:40-41中,那名麻风病人怀有什么样的疑虑?
答:那患麻风病的人毫不怀疑耶稣拥有医治他的神的能力,但他怀疑耶稣是否愿意医治他。如今,有些怀疑论者怀疑神的能力;但另一些人则怀疑神的爱,或怀疑神是否愿意关怀我们。
耶稣表明祂亲自关怀这个人。根据律法,触摸麻风病人的人会变得不洁净。耶稣不仅用话语宣告了麻风病人的痊愈,更亲自触摸了他。
问:在《马可福音》1:40-44中,那个痲疯病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答:那痲疯病人发生了改变。他在神迹发生前后既非全然良善,也非全然邪恶,但在神迹之后他确实发生了改变。神迹发生前,他怀着信心谦卑地前来求问耶稣,相信基督的大能。然而,他似乎对耶稣是否愿意医治他心存疑虑。另一方面,他为耶稣留了一条体面的退路,以防耶稣此刻不愿医治他。 经历了这一大神迹后,那痲疯病人很想告诉所有人。通常人们可能会认为这是件好事。但耶稣只要求那痲疯病人遵守一个简单的命令:不要把这神迹告诉所有人——至少暂时不要。那痲疯病人甚至连这唯一简单的要求都无法遵守。
问:在《马可福音》1:44-45中,那人为何违背耶稣的吩咐,把自己得医治的事告诉了所有人?
答:圣经没有明说,但今天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想要从基督教中获得祝福和好处,却对顺服或责任毫无概念。在基督教之外,这种现象可能更为普遍。有些人认为“新时代”运动及其他灵性运动的吸引力在于,它们承诺了无需承担任何义务的灵性体验。
这并非“反向心理”的案例;耶稣并不希望那人过早地将此事告诉别人。
问:在《马可福音》2:4中,他们是如何掀开屋顶并将那人放下来的?
答:当时的普通房屋通常由茅草、干泥和一些木材建成。他们只需掀开茅草,挖开干泥层即可。
这对瘫痪者和他朋友们来说可能有些难为情,但他们当时大概没考虑这些,只想着让朋友得医治。你会为了朋友不惜翻过屋顶吗?
问:在《马可福音》2:7中,耶稣说那人的罪得赦免,文士们为何断定这是亵渎?
答:犹太人深知,要获得赦免与恢复,过错者必须向受伤害者求饶,而受伤害者也必须予以宽恕。当耶稣赐予赦免时,祂是站在上帝的位置上。仅仅“犯罪”本身并不构成对耶稣本人的冒犯——除非耶稣就是上帝。
在《马可福音》2:8-9中,虽然说出两种话同样容易,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做到其中任何一种同样是不可能的。
问:在《马可福音》2:10中,如果耶稣不是神,祂说“你的罪得赦免了”,这算不算亵渎?
答:就这一语境而言,是的。然而,耶稣后来宣告了上帝对那些悔改并归向基督之人的赦免,而我们可以奉上帝的名宣告祂所宣告的。因此,无论是新教徒还是神父,宣告某人的罪已得赦免都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他们并非声称自己拥有这种能力,而是宣告上帝所说的话。这在某些听众心中无疑是一句难懂的话。 不过,有时神会给我们一些难以接受的话语,是为了让我们消化这些话语,从而对祂的本质有更深、更新的认识。
问:在《马可福音》2:15中,耶稣有自己的家吗?
答:回答这个问题时有三个要点需要考虑。
1. 耶稣的母亲住在某处,而耶稣的“据点”在迦百农,所以耶稣或许在那里有家。
2. 此处的“他的”一词更可能指利未,而非耶稣,因此这里所说的应是利未的家,而非耶稣的家。
3. 当然,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耶稣作为神,拥有世上所有的家。然而,这并非此处“他的”家的含义。
问:在《马可福音》2:17中,耶稣为何说祂不是呼召义人?
答:正如《罗马书》3:3-10、23-24所示,耶稣并没有排除任何人,因为没有人是义人。耶稣在这里的意思是,他不是在拯救那些自以为义、认为自己不需要救主的人。
问:在《马可福音》2:18-20中,为什么耶稣的门徒不禁食?
答:许多犹太人斋戒只是出于习俗和传统,而非出于对神的虔诚,因此门徒没有必要为此斋戒。如今基督徒仍然斋戒,是为了专注于祷告,也是向神表达悔意或恳切祈求的另一种方式。
开个玩笑,你可以看看任何需要减掉几磅体重的基督徒,就会发现这样的人其实有着通过禁食来表达祷告的绝佳潜力。
说正经的,基督徒禁食也是为了帮助自己更亲近上帝。耶稣并不反对禁食,但既然门徒当时已经与耶稣同在,他们就没有必要为此目的而禁食。
问:在《马可福音》2:21-22和《马太福音》9:16-17中,关于新布和皮袋的两个比喻是什么意思?
答:法利赛人说他们应该遵循此时禁食的传统,而耶稣则说福音是一件根本上崭新的事。
从外在来看,有时新事物无法补在旧事物上,因为旧事物无法承受。
从内在来看,有时新内容无法被旧形式所容纳,除非打破旧形式。
具体到福音,你不能仅仅将其拼凑到你已知的旧约之上;它不仅仅是旧约内容的重新表述,而是一种直到基督降临之前仅被隐约提及的“奥秘”。
顺便提一下,关于这两个比喻中的“旧”究竟是指《旧约》,还是指《旧约》加上法利赛人的传统,目前尚存一些争议。无论一个人拥有怎样的犹太教或其他宗教传统,福音都不是可以简单附加到任何既有传统之上的东西。最后,请保持内心对上帝的柔顺;祂或许会向你们显明一些你们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问:在《马可福音》2:22中,组织是如何变得像旧皮袋一样,从而丧失了适应新事物的能力?
答:当它们将“目标”与“具体措施”混为一谈时。虽然这些具体措施最初可能与目标相契合,但它们可能会过时,或者会有更重要的目标出现。 于是,他们为了维护传统或遵循既定流程,仍继续遵循最初的具体措施。即便有了崭新且良好的具体措施,在良好的流程中,这些措施也无法涵盖所有情况。当组织和个人失去了适应的灵活性,也失去了在不重要的事情上妥协的能力时,他们就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问:在《马可福音》2:23-24中,摘取麦穗被视为错误之处何在?
答:旧约并没有说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然而,法利赛人认为任何拾取谷物——无论数量多寡——都属于收割。既然收割谷物属于劳作,他们便禁止在安息日进行。
问:马可福音2:26中所提到的事件,发生在亚比亚他时代,还是他父亲亚希米勒时代?
答:《阿西莫夫圣经指南》(Asimov’s Guide to the Bible)第909页对此持怀疑态度,称这是“事实错误”,但他的说法在此处是错误的。当时亚比亚他和亚希米勒都还活着,尽管亚比亚他的父亲亚希米勒不久后便遇害了。 根据《圣经疑难百科全书》第362页的解释,此处的希腊文“epi Abiathar archiereos”仅意为“在大祭司亚比亚他执政期间”。亚比亚他当时不仅还活着,而且事发时他也在场。这种表达方式就像说“在大卫——以色列的统治者——执政期间”,尽管大卫是在后来才成为以色列的统治者。
总而言之,此事发生在亚比亚他执政期间,而他后来才成为大祭司。正如《当批评家提问》第370页所总结的:“此事发生在亚比亚他执政期间,但并非在他担任大祭司的任期内。”
问:在《马可福音》2:27中,既然安息日是为人类(希腊语为anthropos)设立的,这是否意味着全人类都必须守安息日?
答:不,原因有三。
1) 即使全人类曾被命令遵守安息日,但《新约》在《歌罗西书》2:16-17中指出,耶稣复活后,安息日(以及新月节和饮食律法)已无需再遵守。《希伯来书》8:13也表明,旧约如今已经废除了。
2) 即使在旧约时代,上帝也只向犹太人传达了守安息日的命令。根据《历代志下》2:3,安息日、节期和新月是赐给以色列的永恒律例。
3) 在《马可福音》2:27中,“anthropos”一词只是对男性(或人)的泛称。但不能过分强调“anthropos”仅指男性,因为女性同样应当守安息日。 然而,安息日从未被吩咐给犹太人以外的任何人,因为根据《出埃及记》31:12-13,这是上帝与以色列之间独有的记号。在天上以及如今,《希伯来书》3-4章所提到的安息日安息(即现在和将来每天都有的安息),是为《希伯来书》中提到的所有信徒所预备的,向所有人开放。
总体而言,我们与“第七日 Adventists”可以达成共识(或至少应当达成共识):
a) 倘若我们在旧约时代是犹太人,就应当守安息日。
b) 但即使我们在基督复活后的新约时代身为犹太人,我们也应当顺服保罗(以及其他新约作者和耶稣)。
c) 当新约对旧约的内容进行修改、废除或补充时,新约具有首要优先权。
d) 我们应当更关注上帝在圣经中所教导和吩咐的内容,而非上帝未曾提及之事。
问:在《马可福音》3:6中,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即撒都该人)在此处的虚伪之处何在?
答:一个人可以“合乎律法”,却依然作恶(有些刑事辩护律师深谙此道)。犹太人有律法禁止在安息日宰杀牲畜,但既然没有明文律法禁止在安息日密谋杀害他们的弥赛亚,他们显然认为这样做是可以的。 当时正值耶稣事工的初期,即使他们不接受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他们却正在密谋杀害一个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此人并未触犯任何应受死刑的律法。
法利赛人心地顽固,表现为他们选择拒绝接受教导。如今,许多人也是如此。有时这并非出于自愿,但有时确实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既然希律王曾处决了施洗约翰,他们或许正指望能说服希律对耶稣也采取同样的行动。
问:在《马可福音》3:11-12中,既然关于耶稣的见证是来自鬼魔的,为什么耶稣不接受呢?今天是否有上帝不接受的见证?
答:答案涉及几点。
邪灵篡改信息:当人们听到邪灵称颂耶稣时,会误以为它们站在耶稣这一边。耶稣离开后,人们可能仍愿意听从那些邪灵,毕竟它们是在称颂耶稣。保罗在《使徒行传》16:16-19中从一个女孩身上赶出邪灵,原因与此类似。 如今,邪教领袖们常在言语上尊崇耶稣,却又传讲一些显明他们并不相信耶稣所教导和吩咐的内容。
神洞察人心:耶稣从未采纳过鬼魔的见证。至于人,《撒母耳记上》16:7说,人看外貌,神却看内心。神更关注的不是我们说出的话语,而是我们说出这些话时内心的动机。如今有些人可能假意赞美神,却并非发自内心。
问:在《马可福音》3:14、19中,既然耶稣拣选了十二门徒,为什么其中一位——加略人犹大——后来却出卖了耶稣?
答:《使徒行传》2:23说,耶稣是按着神的定旨和预知被交出来的。出卖耶稣是犹大的选择,但犹大被置于一个可以行使这一选择的境地。
许多人可能觉得自己在《约翰福音》13:21中被耶稣背叛了。他们可能会将耶稣的神迹和宣告解读为:他明明有能力赶走罗马人,却选择不这么做。如果你认为神的存在是为了服侍你的目的,那么迟早你也会觉得被神背叛了——直到你意识到,我们是在此服侍祂的目的,而不是相反。
问:在《马可福音》3:14-19中,耶稣为何要选立十二门徒?
A:我们虽不能完全确定,但至少可以看出三个原因。
为了让他们能通过与祂亲密相处而学习。
好让耶稣差遣他们出去传道
使他们拥有医治病人和赶出邪灵的能力。
问:在《马可福音》3:14-19中,你认为耶稣为什么没有选择任何经文专家或已经传道的人?
A:在十二门徒中,有四人是渔夫,一人是税吏,一人是热诚党人。另外六人我们并不了解。但在世人眼中,他们似乎都是普通人。重要的是,当你来到基督面前时,你不是什么样的人;而是基督使你成为什么样的人。
问:在《马可福音》3:17中,“boanerges”一词为何意为“雷子”?
A:他们之所以被冠以这个绰号,是因为脾气暴躁。“boanerges”一词是阿拉姆语“benai regesh”的希腊语音译,意为“愤怒之子”。不过,“regesh”与“nerges”的音义关系并不十分密切。
问:在《马可福音》3:27中,这里的“撒但的产业”指的是什么或谁?
A:有些人被困在撒但的捆绑之中。没有人喜欢别人动用他们认为属于自己的东西,撒但也不喜欢这样。但我们要夺取撒但认为属于他的东西,并将他们带到神面前。
问:在《马可福音》3:31-35中,耶稣为何在此提到他的母亲、兄弟和姐妹?
答:耶稣无疑爱他的家人并重视他们,但他的家人不能凌驾于跟随神和耶稣的事工之上。他的家人从拿撒勒跋涉约30英里来到迦百农,想带耶稣回去,但耶稣并不打算跟他们走。我们也应当有正确的态度。 我们必须在主里顺服父母,但有时若父母的要求不符合神的旨意,我们就应当违背他们的直接命令,或反对他们隐含的意愿。
问:在《马可福音》3:31-35中,耶稣没有尊荣祂的母亲,这算不算犯罪?
答:不,因为他们并没有要求耶稣在讲道中途停下来,立刻去见他们,而且耶稣知道天父希望祂此刻继续讲道。在马可福音3:20-21中,耶稣的家人认为祂疯了。假设祂的母亲要求耶稣永久停止讲道,那么耶稣就必须违抗这一(假设性的)命令,以顺服神的命令。
问:在《马可福音》3:31-35中,为什么约瑟不在场?
答:圣经中没有说明。不过,教会传统认为约瑟比马利亚年长许多,那时可能已经去世了。
问:在《马可福音》4:10-20中,耶稣为何只向十二门徒解释这些比喻的含义?
答:圣经没有说明为什么群众没有听到每一段讲解,但耶稣特别希望他的门徒不要产生误解。当然,群众中任何愿意的人都可以成为耶稣的门徒,并接受耶稣和十二使徒的教导。
今天的情况也大致如此。每个人都能听到一些关于福音的内容,但如果他们真的想完全理解,就需要研读神的话语,并与其他基督徒一同学习。
但即便是对信徒而言,深入研读经文以发掘神的旨意,也是一种需要付出努力的过程。显然,神有时希望我们通过努力来学习祂的真理,也许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记住它。《箴言》25:2说:“隐秘的事,是神的荣耀;查明的事,是君王的荣耀。”
关于这一问题的另一种互补性解答,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17-419页。
问:在《马可福音》4:11-12中,耶稣为何要刻意用比喻来模糊福音,以致人们无法明白、悔改并得蒙赦免?他不是为了让所有人得救而来的吗?(阿赫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个问题。)
答:耶稣是在引用以赛亚书6:9,10。耶稣用比喻说话,正是出于怜悯!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四个要点。
1) 神愿万人得救(彼得后书 3:9;以西结书 17:23)。
2) 但有些人选择拒绝上帝的话语,这会在今生招致相应的后果。这类人听觉变得迟钝,心也变得刚硬(出埃及记 8:15,32;9:17,34;箴言 28:14;罗马书 1:18-20;希伯来书 3:12-15;撒迦利亚书 7:12)。
3) 根据《彼得后书》2:20-22,对于那些拒绝上帝的人来说,与其知道真理却背弃真理,不如根本不知道真理。
4) 寓言是恰当的,因为那些愿意跟随神的人可以被引导去明白其含义,而不愿跟随神的人则无法理解寓言。
如果有人已经拒绝了他们所知道的关于神的真理,神就没有义务再向他们启示更多的真理。
问:在《马太福音》13:1-23、《马可福音》4:14-20和《路加福音》8:5-15中的“撒种的比喻”里,人们如何像那四种土壤一样?
答:以下是几个例子。
1. 有些人从一开始就对福音不感兴趣。撒但从一开始就作工,使福音无法扎根在坚硬的土壤中。有些人非常反对基督教。还有些人虽然不反对,但正如我听到的那样,“如果没什么更好的事做,我才会去参加圣经学习”。
2. 有些人起初愿意接受福音,但在遭遇患难或逼迫时便背道而驰。
3. 有些人虽然在福音中成长,却被今生的忧虑或社会的诱惑所窒息。物质主义、观看不道德和暴力内容,以及酗酒,是西方社会中需要警惕的一些主要“荆棘”。如果魔鬼无法用苦难阻止你,他就会用各种分心之事来窒息你。
4. 有些人既回应了福音,也坚持了下来。其中,不同的人结出不同的果子。据《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18页所述,在当时,十比一的收成被视为非常好的。
问:在《马可福音》4:14-20的比喻中,撒种的人对待种子是不是太马虎了?
答:并非粗心,而是慷慨撒种。本应结出果实的“第五种”土壤之所以没有结果,只是因为撒种人忘记在那里撒种。事实上,没有任何土壤能以“我本可以成为肥沃的土壤,但要怪撒种人没有在我身上撒种”为借口。 有人可能会指责撒种的人“撒种太慷慨”,即使明知是徒劳,仍给每块土地一个机会。然而,没有人能理直气壮地指责撒种的人在撒种上太吝啬。
问:在《马可福音》4:21-25、《马太福音》5:14-16和《路加福音》8:16-17中,我们今天应当如何“发光”?
答:一旦我们归向基督,我们仍留在世上,作为神之爱的见证人,让这爱透过我们照耀出来,使人们能从我们的言语、行为和生命中看见基督。正如《哥林多后书》3:3所言,我们是基督写给世界的一封信。事实上,对于某些人来说,我们可能是他们唯一会读到的那封信。 《哥林多后书》3:7-18将今天在我们里面发出的荣耀,比那曾照亮摩西、以致他不得不蒙上面纱的荣耀更为辉煌。因此,正如《哥林多后书》4:6所说,这光需要从我们里面照耀出来。我们要像《腓立比书》2:15-16所说的那样,在世界的黑暗中如星辰般发光。
问:在《马可福音》4:21-25中,有哪些事物(如篮子)会偷走、遮蔽或熄灭光?
答:这里有两种“篮子”。
大多数时候,遮蔽光明的“篮子”是信徒自己选择盖在光上的。他们不愿告诉别人自己是基督徒,或者不愿分享自己的生活以及耶稣在其中所做的事。要克服这一点,一个简单的小步骤就是与其他基督徒分享,这样别人也能听见。
不过,有时社会会强加一个“篮子”给我们,而我们却被动地顺从了。当邪恶受到赞扬,而美好的事物和善良的人遭到贬低时,我们应该保持沉默吗?还是说,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我们应该挺身而出,为受压迫者辩护,帮助那些需要支持的人?
问:在《马可福音》4:22中,将来会显明哪些事?
答:在审判日,每一件善行与恶行都将显明。根据《马太福音》12:36-37,我们所说的每一句闲话都必须交账。上帝是品格的审判者,有人曾说,品格就是当你以为无人注视时,你真实的模样。
问:在《马可福音》4:24、《路加福音》6:38及其他经文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是什么意思?
答:这些经文实质上都在说“用则有,不用则失”,但有三个应用层面。
马可福音4:24强调,你越是运用神的智慧和恩赐,就越会得到更多。如果你连那一点点也不去运用,就连那一点点也会被夺走。
路加福音6:38的含义与此相似,但它更侧重于你给予他人的东西,无论是美好的事物,还是路加福音6:37所提到的宽恕与怜悯。
马太福音18:35;6:12教导说,我们怎样饶恕别人,神就怎样饶恕我们。我们给予他人的怜悯与饶恕的程度,决定了我们将得到什么。
总而言之:神在末日所作的审判,以及今生所赐的祝福,有些方面对所有人而言都是绝对且恒定的;有些方面则取决于一个人的认知(罗马书 4:15;5:13;彼得后书 2:21-22 等)。一个人所获得的某些方面,取决于他给予他人的多少。
问:马可福音4:26中的这个比喻有何要义?
答:这是唯一仅见于《马可福音》的比喻。无论是撒种的人,还是接受种子的土壤,在种子生长过程中都无法察觉其中发生的变化。他们只看到结果和收获。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在一杯泥土里种了一粒豌豆种子。他给它浇水,让它晒太阳,但豌豆苗却始终没有冒出来。他不懂为什么。每天他都会把种子挖出来,看看它的状况。有时我们过于关注那些立即可见的成果,反而可能会错过更重要的东西。
问:在《马可福音》4:31中,既然还有更小的种子存在,为什么说芥菜籽是所有种子中最小的呢?
答:芥菜籽极其微小;约725至760粒重一克。然而,它们并不是世界上存在的最小的植物种子。它们是当时人们在田里播种的最小的种子,也是当时人们所知最小的种子。
问:在《马可福音》4:32中,为什么说芥菜是所有草本植物中最大的,毕竟还有更大的草本植物?
答:耶稣在此并非要讲授植物学课程。耶稣是为了听众的益处而讲,并用他们能理解的方式表达。在他们所认知的草本植物中,芥菜是最大的。
问:在《马可福音》4:33中,这里的鸟是好的还是坏的?
答:虽然在《马可福音》4:4中鸟是坏的,但在这里它们是中性的。它们代表那些从树的枝条中获益,却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去栽种这棵树的人。
问:在《马可福音》4:34中,耶稣为何要用比喻来教导一切?
答:通过这种特殊的教导方式,耶稣既能教导那些愿意学习的人,又能向那些不愿跟随祂的人隐藏真理。
问:在《马可福音》4:38中,暴风雨中耶稣怎么会在船上睡觉呢?
答:耶稣在传道之后可能感到疲倦。此外,或许天父特别希望耶稣此时沉沉睡去,以此向门徒表明他们需要祈求。
问:在《马可福音》4:39中,风怎么会突然停息呢?
答:风是两个区域之间气压差异产生的结果。虽然风在自然状态下可能会突然停止,但本段经文表明风的平息是一个神迹。 那个被译为“平静下来”(希腊语pephimoso)的词,更准确的译法应是“被捂住嘴”,正如《马可福音》1:25所示。根据《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22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56页的解释,这是一个指剥夺恶魔权能的专业术语。
问:在《马可福音》4:39中,骤风非常危险,渔夫们深知若非与他们同坐的那位在场,他们将面临真正的危险。在人生遭遇的风暴中,我们如何确信自己正与耶稣“同在船上”?
答:有两个方面。
加入他的队伍:首先,要确保我们确实是在跟随耶稣的引导,而不是仅仅请求耶稣协助我们走向自己想去的地方。当神关闭一扇门时,你可以努力去重新打开它,有时甚至会成功。但最终的结果并非成功,而是失败。
让祂进入我们的船:其次,不要仅仅邀请耶稣进入你的生命,而是要邀请耶稣进入你生命的方方面面。你的生活中是否有些事情你尚未交托给神,而是对神说:“没关系,这一部分我自己来处理。” 生活中有些事情,神希望你自己去研究不同的选择,并学会做出明智的决定。但正如你的孩子有时会做出错误的(但愿是微不足道的)决定,并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一样,你的天父也会让你做出错误的决定,并从中学习。但要给神一个机会向你说话,并乐意地让他推翻你的决定。
问:马可福音5章1节中提到的加达拉地区位于何处?
答:这是格拉萨城附近的地区,位于加利利海东南约35英里处,在今天的约旦境内。在现代赫尔萨村以南一英里处,有一座距离岸边40码的陡峭山丘。两英里外有洞穴墓葬,显然也曾被用作住所。
问:在《马可福音》4:39中,耶稣对待在此质疑祂的门徒,以及那些抵挡祂的鬼和人,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式。我们该如何应对以不同方式质疑或抵挡我们的人呢?
答:以下是六个值得考虑的步骤。
第一步: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必须处理好自己,以及我们可能存在的任何骄傲。有些人认为,对他们的行为或决定的任何批评都是对他们个人的攻击。他们不理解战时“忠诚的反对派”这一概念。有些人认为自己必须总是做出正确的决定,如果做错了,他们就害怕有人会发现他们犯了错误。 在尝试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之前,请确保你能坦然接受让他人看到自己犯错这一事实。最后,请仔细倾听。有时与你交谈的人是错误的,你不应该采纳他们的建议,但在他们错误的建议中,可能仍有一丝真理值得你考虑。要学会去发掘这一点。
第二步:意识到并非你交谈的每个人都已完成第一步。试着判断他们是否会将每条批评都视为对自己的个人攻击。当你发言时,先肯定对方,然后重点指出他们做错的行动或决定,以及现在该如何应对。
第三步:当别人给你建议,而你知道不该采纳时,礼貌地解释为何不打算采纳——至少在对方允许你发言的范围内说明。正如《罗马书》14:16所说,不要让你们所知道的善被说成是恶。
第四步:当别人给你的建议确实应该采纳时,要迅速表示同意,感谢对方对你的教导或帮助,然后照做。没必要为了保全面子,而去争论你明知正确的事情。如果提出好建议的是个孩子,或者地位比你低,这都不重要。只要是好的建议,无论如何都要采纳。
第五步:当你认为建议既不算特别好也不算特别坏时,要愿意做出妥协。如果对方对此态度坚决,不妨考虑一下:对于你而言并不重要的事情,若顺从对方,究竟会造成多大的伤害或损失。这一点在婚姻中尤为重要。
第六步:当对方处于比你更高的地位,例如上司、政府官员或你的丈夫,而他们的命令或建议并不妥当时,情况可能会很棘手。首先试着向他们解释另一种选择的优点。但如果他们仍然不听你的,可能是因为你错了,或者你虽然有理,却忽略了他们所知道的某些信息。 另一方面,他们可能在此事上做出了愚蠢的决定。在你履行了(通常是)应尽的职责——向他们提出警告之后,有时你不得不顺从。
问:在《马可福音》5:3-4中,这个被鬼附身的人怎么会如此强壮,以至于能挣断锁链和脚镣?
答:即使没有被鬼附身的人,在面临生死攸关的极端压力下,也曾有过展现惊人力量的壮举。我曾听说过一起化工厂即将发生爆炸的警报(所幸最终并未发生),当时一名化工操作员一跃越过了八英尺高的铁丝网围栏。当他回到工厂时,他惊奇地望着那道围栏,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做到了这一点。
我还听说过一位妇女,当一辆停着的车即将压到她的孩子时,她竟单手抬起了车的一角。
问:在《马可福音》5章6节中,为什么那个被鬼附的人会跑向耶稣并敬拜他?
答:虽然经文没有说明,但这里有一个推测。如果那恶灵以为耶稣是来抓他的,而且自己无法逃脱,也许他想先跑到耶稣面前,恳求耶稣饶了他一命。恶灵知道耶稣要来了,在走投无路之际,他向耶稣下拜,请求耶稣不要再折磨他——尽管正是这个恶灵在折磨那人。
顺便提一下,前一个故事展示了耶稣对被恶魔利用的自然界的力量,而这个故事则直接展示了耶稣对恶魔本身的力量。
问:在《马可福音》5:9和《路加福音》8:30中,为什么那个恶魔的名字叫“军团”?
答:罗马军团约有5,000至6,000名士兵。换言之,这个人并非只受一个恶灵的困扰,而是受5,000或6,000个恶灵的困扰。无论我们有多少难题,主都能解决。
人们不禁要问,目前存在的每个恶魔是否早在伊甸园时期就已独立存在。也许恶魔能够(就像细菌一样)在人体之外或人体内这片“肥沃的土壤”中繁殖。不过,这只是猜测罢了。
问:在《马可福音》5:10-14和《路加福音》8:32中,耶稣为何似乎与恶魔“达成了一项协议”?
答:虽然耶稣有权这样做,但圣经实际上并没有说他除了给予许可之外还做了什么。耶稣未必是给恶魔们任何恩惠;那些猪最终都淹死了。
问:在《马可福音》5:10-14中,今天的基督徒是否应该与恶魔达成协议?
答:没有证据表明我们应该这样做。我们并不具备耶稣所拥有的知识。鉴于鬼魔除了我们所处的维度外还能看见其他维度,它们可能更为狡猾,且无法保证它们诚实可靠,因此除了命令它们被捆绑或离开之外,似乎没有任何迫切的必要与任何鬼魔交谈。
问:在《马可福音》5:12和《路加福音》8:30-33中,鬼为何想要进入猪群?
答:圣经仅让我们略窥一二魔鬼的思维。显然,它们认为此时进入猪群比下到无底坑要好。
圣经没有说明这些鬼是故意导致猪溺水,还是无意中导致猪溺水,甚至也没有说明它们是否知道猪会溺水。最后,圣经也没有说明这些鬼和撒但究竟是完全理智的,还是有时会发疯。
问:在《马可福音》5:13中,人们应该从这一事件中了解关于被鬼附身什么?
答:恶魔附身的一个目的就是毁灭其宿主,无论是猪还是人。那些声称与恶魔沟通的人往往寿命较短。如果有人在玩弄巫术,或者更认真地涉足其中,你需要问他们为什么?他们是否定期往自己的血液里注入毒药?如果他们不愿这么做,那他们又为何要与恶魔交谈呢?恶魔会像杀死那头猪一样杀死他们。
问:在《马可福音》5章13节中,据称耶稣为何要毁灭2000头猪来医治一个人?(阿赫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过这个问题。)
答:回答中需考虑两点。
a) 我认为迪达特会同意,我们的价值远高于许多猪。无论是在沙特阿拉伯、印度还是西方,人类都一直在为获取食物而杀戮大量动物。这些由加利利海东岸的非犹太人饲养的猪,原本就是为了食用而饲养的——因为与绵羊或奶牛不同,饲养猪并没有其他用途。
b) 是恶魔,而不是耶稣,杀死了那些猪。当那群恶魔离开那人时,它们进入了猪的体内,结果导致那些猪溺水身亡。
c) 令我感到惊讶的是,迪达特竟假意对这些猪表示同情,而《古兰经》中记载了一位比摩西更睿智的真主先知,他只是走到一个小男孩面前,扭断了他的脖子,将他杀死。(不,那个男孩之后并没有复活或发生什么;他只是死了。)这段记载见于第18章第63-82节。 在《布哈里圣训集》第1卷第3册第124号(第92页)中,对赫德尔的故事进行了详细阐述。阿布·达乌德圣训集第3卷第4688-4690号(第1319页)
则以“赫迪尔杀死的那个男孩生来就是异教徒”为由对此加以辩解。那么,在穆斯林眼中,仅仅因为是一个不信神的男孩,就足以被折断脖子吗?
问:在《马可福音》5:17和《路加福音》8:37中,为什么群众要耶稣离开?
答:这些人明明看到了耶稣的良善和能力,却仍然要求他离开。他们饲养猪只,而遵守神律法的信徒中,根本没有猪肉的市场。
有一种误解认为,人必须先改变自己才能归向基督。其实并非如此,因为他们靠自己做不到。是耶稣会改变他们。然而,如果他们不愿被改变呢?那么他们就不会愿意归向真正的耶稣。
如今,当彻底邪恶的人看到神的良善和纯洁的爱时,常见的反应就是试图让这些消失。对于当今那些在灵性上“卖猪”的人来说,情况尤其如此。但这些人却不同;他们似乎并没有针对耶稣个人的敌意(不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相反,尽管耶稣既引人入胜又大有能力,但对于他们当前的生活方式而言,祂却是一位代价过高的客人。
问:在《马可福音》5:18-20中,耶稣为何不允许那人跟随祂?
答:耶稣无疑看清了,让这个已得释放的人留在认识他的人中间,其事工的影响力,要远大于让一个如今已恢复正常的外邦人去见那些不认识他、却已经目睹过耶稣神迹的犹太人。
今天,我们自然可能倾向于去做那些更“引人注目”的事工,但神或许有更伟大的旨意,要将我们差往别处,或让我们留在原地。与其问“为什么神不让你去别处事奉”,不如问“如何在原地更有效地事奉”。
问:在《马可福音》5:27-34中,当那个患血漏的妇人触摸耶稣时,耶稣为何当众询问是谁触摸了他?
答:有两种可能的解释。
1. 由于耶稣降世时承担了一些人类的局限性——例如并非全知——因此祂确实不知道是谁通过触摸祂而得到了神迹般的医治。
2. 无论耶稣是否知道那人是谁,祂都希望她站出来。这里还有未完成的事,即耶稣想与她交谈,宣告是她的信心使她痊愈,并让她平安而去,从痛苦中得释放。
问:在《马可福音》5:30-33中,既然耶稣能洞悉人心,为什么还要问她呢?
答:耶稣是出于对她的关怀才问的,而不是为了自己。他想帮助她,但希望她先提出请求。
问:在《马可福音》5:35和《路加福音》8:49中,当睚鲁的女儿去世后,他们为何说不要打扰耶稣?
答:虽然耶稣能医治病人,但他们可能认为,即便是耶稣也无法使死人复活。
问:在《马可福音》5:39和《路加福音》8:52-53中,耶稣为何说雅各的女儿不是死了,而是睡着了?
答:有两种可能的解释。
昏迷:也许那个女儿确实没有死,只是处于濒死的昏迷状态。圣经实际上并没有说她已经死了。相反,路加福音8:49说其他人说她死了,路加福音8:53说他们“知道”她死了,而路加福音8:55说她的灵魂“又回来了”。不过,下一个答案更可能。
死亡:她实际上已经死了。不过,死亡被视为一种最终的肉体状态,而耶稣用“她只是睡着了”这一比喻,是因为祂知道自己将要使她复活。
问:在《马可福音》5:41和《路加福音》8:54中,耶稣为何说“小姑娘,起来”?
答:如果耶稣只是说“起来”,或许所有的死人都会复活。如果耶稣说“起来”,导致所有死人都复活,然后又接着说“再想想……”,那可就不好了。
问:在《马可福音》5:42和《路加福音》8:56中,耶稣为何嘱咐那女孩的父母不要把这神迹告诉任何人?
答:这可能与时机有关;或许耶稣不希望自己在城里时,这神迹被传开。人们迟早会知道,但耶稣不希望再有人“只为看热闹”而跟随他。
问:在《马可福音》5:41和7:34中,马可为何要向读者解释阿拉姆语的表达?
答:《马可福音》是用希腊语写的,虽然巴勒斯坦有许多人能说两种语言,但马可预见到他的许多希腊语读者可能无法理解亚兰语术语。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帕皮亚斯说《马太福音》最初是用希伯来语写成的。不过,关于这一陈述的模糊之处,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1-12页。
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11页对此有颇具启发性的评论。阿西莫夫指出,马可的文风似乎比马太的更接近阿拉姆语。“事实上,这部福音书希腊文的不完美之处,部分似乎在于它包含了大量阿拉姆语的表达形式,这些表达被直译过来,仿佛马可是在用希腊语写作,但思维却在用阿拉姆语。”
问:在《马可福音》5:41中,耶稣说的是阿拉姆语还是希腊语?
答:从耶稣使用的亚兰语表达来看,他无疑说的是亚兰语。然而,加利利和十城地区的许多人虽然两种语言都会说,但更习惯使用希腊语。由于耶稣来自那里,他很可能用这两种语言与人们交流。
以下是记录下来的具体阿拉姆语表达
A1. “雷子” 《马可福音》3:17
A2. “小姑娘,我吩咐你,起来吧!”《马可福音》5:41
A3. “开了/完全开了”(ephphatha)《马可福音》7:34
A4. “空心人” 马太福音 5:22
A5. “阿爸,父啊” 《马可福音》14:36
A6.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马太福音 27:46;马可福音 15:34
A7. “他是否会在安息日治病,好让他们能找到控告他的把柄”(路加福音 6:7)这一句式在希腊语中具有特殊的语法结构(从属补足不定式),据《流浪的亚兰人》一书第12-13页所述,这可能暗示了亚兰语的语义细微差别。
在《使徒行传》26:13-15中,保罗的异象里,耶稣说的是希伯来语。
以下四点表明耶稣也使用希腊语。
G1. 马太福音 16:15-18(Petros、Petra)
G2. 腓力(Philip)和安得烈(Andrew)这两个名字是希腊语。据《耶稣与福音书词典》第316页所述,巴底买(Bartimaeus)这个名字是阿拉姆语与希腊语的混合词。
G3. 当耶稣从巴勒斯坦向北前往推罗,并与《马可福音》7:24-29中提到的叙利亚-腓尼基妇人交谈时,她极有可能只说希腊语。
G4. 最后,考虑到至少有三卷福音书最初是用希腊语写的,而且保罗等人也用希腊语写信,很难相信耶稣会不懂连加利利的渔夫都懂的语言。
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11页)也讨论了耶稣使用的亚兰语表达。
问:在《马可福音》6:1中,耶稣的“本乡”是指哪里?
答:这指的是加利利拿撒勒周边的地区。
问:在《马可福音》6:1-6中,为什么耶稣家乡的许多人都不信他?
答:确实有人相信。然而,许多人难以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长大、在附近长大的孩子,竟然会成为伟人,更不用说弥赛亚了。
问:在《马可福音》6:1-6中,如今人们在没有公然拒绝耶稣的情况下,会以哪些方式将祂视为理所当然?
答:无论是不信主的人还是信主的人,都可能把耶稣视为理所当然。
非信徒可能会因为知道耶稣一直都在而视祂为理所当然。当他们厌倦了现有的生活时,便以为随时可以转向祂。但我们不知道生命何时会终结,甚至无法确定明天是否还会到来。
那些已经将生命交托给基督的信徒,同样可能把耶稣视为理所当然。他们的爱心可能会逐渐冷淡,虽然他们知道自己随时可以悔改并回到祂身边。但同样,我们实际上并不能确定明天是否还会到来。与神和好的最佳时机就是现在。
问:在《马可福音》6:3中,你会如何鼓励人们不要把耶稣视为理所当然?
答:为他们祷告,并尝试引导他们以崭新的眼光看待耶稣。思考祂为我们所承受的一切(希伯来书12:2-3)。思考耶稣为何要在希伯来书12:2所描述的处境中坚持如此行。最后,“定睛于奖赏”,并铭记与耶稣在天上永远同在的目标。
问:在《马可福音》6:5中,耶稣无法行任何神迹,是否证明祂不是神?正如耶和华见证人在《从圣经推论》(1989年版,第150页)中所声称的那样?
答:不是。答案中有两点需要考虑。
正如《腓立比书》2:6-7所说,耶稣在世上自愿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耶稣在世时经历了顺服、苦难和肉体上的痛苦。
选择不施行神迹,与在身体上无法施行神迹是两回事。无论耶稣是否虚己,父神本可以选择让神迹发生,但鉴于他们缺乏信心,祂便没有这样做。
问:在《马可福音》6:5中,耶稣为何无法在自己的家乡行任何大能的神迹?
答:由于当地人总体上拒绝相信这位家乡的年轻人,行神迹并不会增加他们的信心。这也可能是耶稣的一种怜悯之举。《彼得后书》2:21-22说,人若不知道真理之道,倒比知道之后背弃它更好。
问:在《马可福音》6:8-9中,门徒为什么不能带行囊、面包或铜钱在腰带里?
答:仅仅是因为我们的主吩咐他们不要这样做。我们可以推测,祂是希望他们依靠神和他人,而不是依靠自己的财物。
问:在《马可福音》6:10和《路加福音》9:4-5中,为什么他们不能在一个城镇里去多家房子?
答:耶稣虽未明说,但我们可以看出不该去同一城镇的多家屋子的若干实际原因。
1. 这样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误解,或者因谁来接待客人而在人们之间引发争执。
2. 人们——更不用说门徒了——若总是担心住在哪里,这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问:在《马可福音》6:11中,如果你生活在那个时代,并且预知了加略人犹大将要做什么,你应该让犹大住进你家吗?
答:是的,如果你知道这是耶稣希望你做的。在任何决定中,最关键的问题是:“耶稣希望你做什么?”
问:在《马可福音》6:14-29中,为什么有些人,比如这里的希律王,会去做他们明知不愿做却仍去做的事?
答:希律陷入了两难境地。他乐于将约翰作为囚犯活着关押。但另一方面,他又不想在宾客面前公开显得食言。希律作为国王杀过许多人,对他来说,再多杀一个人可能并不算什么大事。
信守承诺是值得称道的,但有些人认为,无论如何都应将信守承诺置于一切之上。希律不愿做任何看似有失体面的事。耶弗他当年为了信守承诺而杀死自己的女儿——尽管这是件恶行——时,可能也有同样的感受。
问:在《马可福音》6:14-29中,虽然希律王并未真正拒绝施洗约翰,但他对施洗约翰的漠视,与他人对耶稣的漠视有何不同?
答:希律与施洗约翰之间有着爱恨交织的关系。他憎恶约翰在外界自由地批评他,并可能因此制造麻烦。 另一方面,他喜欢与施洗约翰交谈,而且希律也乐于将这个潜在的麻烦制造者关押起来并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他喜欢拥有施洗约翰,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喜欢让施洗约翰待在自己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今有些人喜欢耶稣,喜欢了解耶稣,却不喜欢耶稣对他们生活提出要求,也不愿自己置于基督的管教之下。
问:在《马可福音》6:17-18中,为什么希律·安提帕娶他兄弟的妻子是不合法的?
A:约翰对《旧约》非常熟悉。希律在兄弟尚在世时娶了兄弟的妻子,这违反了《利未记》18:16和20:21的规定。
问:在《马可福音》6:20中,希律·安提帕为何既敬畏又尊重约翰,既然后来他却杀害了约翰?
A:鉴于约翰甘愿放弃安逸的生活,选择在旷野中生活,以及他不惜一切代价大胆宣讲真理的勇气,希律对约翰怀有发自内心的敬重。然而,正如《马可福音》6:22-28所示,无论希律的敬重有多深,他对养女所作的鲁莽誓言,以及他害怕被视为背誓之人的恐惧,都比他的敬重和行义的愿望更为强烈。
尽管听起来很奇怪,但有些人不愿食言、渴望显得义正辞严的愿望,竟比他们真正行义的愿望更为强烈。
问:在《马可福音》6:21、《马太福音》14:6-10和《创世记》40:20-22中,既然希律王在自己的生日那天下令处死了施洗约翰,法老也在自己的生日那天下令处死了首席烘焙师,这些经文是否暗示我们不应庆祝生日,正如耶和华见证人在《从圣经推论》第68-69页 (1989年)中所说的那样,我们不应庆祝生日吗?
答:不。邪恶的是希律和法老,而不是生日。这个场合本身既非善也非恶。这两件事都发生在室内,但这也不意味着我们永远不应该待在室内。
问:在《马可福音》6:30-34中,他们为什么需要休息?这是否必不可少?
答:门徒们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他们不仅需要时间吃饭,还希望有时间放松身心。
然而,他们休息的需要必须服从于跟随他们的群众。《信徒圣经注释》(第1336页)指出,由于草地还是绿色的,这表明事件发生在冬末或初春。如果门徒们坚持原计划只休息,这个神迹就不会发生。
问:在《马可福音》6:30-32中,休息在基督徒生活中占据什么地位?
答:有时,神希望我们利用本可用于事工的时间来放松身心,亲近祂。
然而,正如《信徒圣经注释》第1335-1336页所提醒的,这并不意味着基督徒领袖可以以此为借口去享受奢华的度假。
问:在《马可福音》6:38和8:5中,为什么耶稣在两次喂饱众人之前,都要先问有多少食物?
答:回过头来看,耶稣起初有多少食物似乎并不重要。若祂愿意,哪怕只有一粒面包屑,也能喂饱所有人。耶稣真正想让他们看到的是:这些食物原本不足以喂饱所有人,但最后剩下的食物比起初更多,而使用“12”和“7”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数字,则表明所涉及的数量绝非偶然。
这些饼个头很小;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763页所述,一个人一顿饭就能吃完好几个整饼。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75页记载,邻近的迦百农和伯赛大两村人口仅有2,000至3,000人。因此,周边村庄很难为所有这些人提供食物。
问:在《马可福音》6:38中,耶稣为何要下达这个不可能完成的命令?
答:当耶稣吩咐门徒喂养众人时,希腊文中的重点在于“你们”(复数)一词。这当然不是上帝最后一次吩咐人去做凭人的能力无法做到的事,但凭着上帝的大能,万事皆有可能。
问:在《马可福音》6:38-44中,关于这些饼,对我们有什么属灵的教训?
答:这神迹的源头是耶稣,祂就是“生命的粮”。那些最初的饼,在未蒙神祝福、也未被掰开之前,本不足以满足眼前的需要。但那已是他们仅有的,神却依然接纳了它们。 但在神的祝福下,这些饼被掰开了。经过祝福与掰开,它们不仅满足了当下的需求,甚至还有剩余。不仅有剩余,数量甚至比最初的还要多。神并没有直接喂养这些人,而是将食物交给祂的子民——门徒们——去喂养他们。食物对所有人来说都绰绰有余,但他们并没有浪费,因为他们收集了剩余的食物。
问:在《马可福音》6:48中,耶稣为何要从他们身边走过去?
答:耶稣在水面上行走,速度比门徒逆风划船要快得多。然而,耶稣并没有朝船走去,而是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直到他们呼唤祂。
今天,耶稣和神的祝福或许正向我们走来,但它们会从我们身边经过,除非我们呼求神,求祂来到我们这里,而不是仅仅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是过着不愿离神太远的生活,还是过着想要尽可能亲近祂的生活呢?
问:在《马可福音》6:53-56中,我们对革尼撒勒地区了解什么?
答: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76页所述,与之前提到的偏远地区不同,革尼撒勒是加利利海西岸一片非常肥沃的土地,因此人口相当稠密。该地区有几处矿泉,病患们会前往那里寻求安慰与希望。
问:在《马可福音》6:53-56中,人们可能会将此解读为耶稣仅仅是我们的“饭碗”。耶稣为何仍要这样做,他又采取了什么措施来缓解这种情况?
答:许多人前来并非主要是为了跟随耶稣,甚至不是为了学习他的教导。他们是为了耶稣能为他们做些什么。耶稣想要彰显自己的身份,但或许他频繁转移地点的一个原因,是为了在彰显身份之后,能离开那些仅仅为了食物或医治的人。然而,这些人仍然追随他的脚步。
如今,教会领袖必须警惕那些仅仅为了吃一顿饭或为了从教会中获益而来的人。他们的动机或许日后会变得更好。但教会领袖需要在展现爱心与避免被利用之间取得平衡。
问:在《马可福音》7:2-5中,用未洗的手吃饭被认为有什么问题?
答:法利赛人将旧约中“洁净”与“不洁净”的概念延伸到了许多领域。这本无不妥,但当他们将自己的观点等同于神的话语时,便与耶稣产生了冲突。《哥林多前书》4:6和《箴言》30:5-6都表明,超越神的话语是错误的。
在耶稣时代,这仅是口头传统,但大约在公元200至300年间,这些传统被记录在了犹太教的《米示拿》中。根据《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65页的记载,不仅耶稣,连撒都该人也拒绝了法利赛人的传统。
问:在《马可福音》7:6-8中,法利赛人听到耶稣的回答时会大感惊讶。法利赛人以及当今的其他人,是如何实践这种“自欺”之术的?
答:如今人们太容易自我欺骗了,而且方式多种多样。这可能是无意的,也可能是故意的;可能是看见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事物,或是没看见明明存在的事物,又或是否认自己真正所见的事实。有时,当人们最初只是欺骗他人而非欺骗自己时,最终却会开始相信那些他们原本就知道是谎言的事情。
有一项研究要求参与者观看一段视频,并尝试统计某人运球弹跳篮球的次数。视频中展示了一场聚会,人们正在交谈,前面有一个人正在运球。 在某个瞬间,一个穿着大猩猩服装的人从派对中央走过。视频播放结束后,研究人员要求参与者说出他们统计的次数,并询问他们在观看视频时是否注意到任何异常情况。所有人都回答“没有”。他们的目光完全集中在篮球上,甚至根本没注意到那个穿着大猩猩服装的人从派对中走过!
有时,自我欺骗是更有意的。当一个人根据自己希望成真的愿望来判断什么是真相时,他就会完全忽略,或者至少淡化那些与此相悖的证据。有一次夏天,我参加了一个前往犹他州的传教之旅,向摩门教徒传福音。团队中大约一半的基督徒是前摩门教徒,另一半(包括我自己)则不是。向这些前摩门教徒询问他们当摩门教徒时的经历,真是令人着迷。 其中一个问题是:“摩门教中存在这么多矛盾,你晚上怎么睡得着?”他回答说,作为摩门教徒时他睡得很好。是的,他知道其中的一些矛盾,也知道自己无法解答,但这并不困扰他,因为他认为摩门教会里一定有人能解答。作为摩门教徒,他最终意识到没有人能解答这些矛盾,后来便离开了。
法利赛人深受所谓“认知失调”的困扰。他们“深知”唯有自己才是以色列的教师,而且自己绝不会犯错。 但此时却出现了一个人——耶稣,他以权柄教导,并行出唯有来自神的人才能行的神迹,从而彻底颠覆了他们的世界观。要消除这种巨大的张力,唯一的出路要么是揭穿耶稣是个骗子,从而意识到他们先前的“确信”是错误的;要么就是消除造成这种张力的根源,将耶稣处死。
问:在《马可福音》7:7-8中,如何分辨一条诫命是来自神还是来自人?
答:如果你不亲自阅读神的圣经,就很难分辨。
有一位名叫保罗的天主教徒,他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曾参加过我一年前带领的一个小型圣经学习小组。 我觉得很奇怪,他经常会提起一些非常基础的内容,并问我这些是否出自圣经。(大多数时候确实如此。)后来,他告诉我为什么会问这么多问题。他说,这些内容是他从小在天主教学校里学到的,而学校并没有区分天主教会所教导的内容与上帝在圣经中所教导的内容。
当一位基督徒教师——无论来自哪个派别——未能区分上帝的话语与超出上帝话语范围的教导时,他们便会抬高自身教导的重要性,却让门徒们困惑于哪些才是上帝真正所说的话。无论是《哥林多前书》4:6还是《箴言》30:5-6,都告诫所有基督徒不要在上帝的话语上加添任何内容。 或许这正是《雅各书》3:1-2所言,教师在审判上要受到更严格审判的原因之一。
问:在《马可福音》7:7-8中,难道我们不应该遵守任何来自人的规则吗?
答:当然不是,正如《罗马书》13:1和《彼得前书》2:13-18所示,我们应当顺服人间掌权者。相反,《马可福音》7:10-14表明,耶稣坚决反对为了遵守人的律法而违背神的律法。
问:在《马可福音》7:11中,“科尔班”为何是错误的?如今有些人又是如何对父母做出类似行为的?
答:“科尔班”意指将财物奉献给神,推测是用于在圣殿中献祭。然而,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财物会被实际交给圣殿。《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78-679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337页指出,当事人仍可将这些财物用于自身。
如果有人向神捐赠大量金钱,但仍然赡养自己的家人(包括父母),这是可以的。但如果有人明明有能力赡养家人却不赡养,保罗在《提摩太前书》5:8中说,这样的人比不信的人还糟糕。即便是大多数不信的人,也会赡养自己的家人。
问:在《马可福音》7:15中,当耶稣说“凡从外面进入人里面的,不能污秽人”时,耶稣所说的是在旧约时代就成立的道理,还是新的教导?
答:这是对《马太福音》15:10-20的重复。
耶稣并没有废除旧约的饮食诫命,而是以新的教导取而代之。这里有四点需要考虑。
1. 虽然耶稣和祂的门徒有时会违背法利赛人的人为传统,但他们自己却始终遵行旧约律法。
2. 即使在旧约时代,神也关注他们的顺服,饮食只是他们表明顺服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
3. 耶稣复活开启了新时期后,门徒们并未自行选择食用各种肉类。在《使徒行传》10:11-16中,有一位神的天使降临,吩咐心存抗拒的彼得去吃。彼得岂能与来自天上的天使争辩呢?
4. 穆斯林对此回答应该不会有任何异议,因为据称穆罕默德也做过同样的事情。他谈到了被废除的律法(尽管“废除”的概念与通过耶稣建立的新约略有不同)。此外,他还表明穆斯林可以吃骆驼肉,而《旧约》将骆驼肉视为猪肉(《利未记》11:4,7,26;《申命记》14:7,8)。
问:在《马可福音》7:18中,耶稣为何对门徒们的无知感到惊讶?
答:不理解的并非是那些群众,而是耶稣自己的门徒。耶稣原以为他们到此时应该已经明白,在新国度里,重要的不是外在的食物,而是人内心的状态。
问:在《马可福音》7:18中,既然门徒直到五旬节才领受圣灵,难道能指望他们理解耶稣所说的一切吗?
答:有时人们会误解圣灵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圣灵使世人为罪自责,并启迪我们认识真理,但即使没有圣灵,人们仍然能够看到一些真理。
问:在《马可福音》7:18-23中,耶稣是如何宣告一切食物都洁净的?
答: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再说明真正的答案。
非正解:旧约中许多被禁止的食物是食腐动物(如猪和贝类)及肉食动物的食物。如果未煮熟,这些食物比他们可以吃的食物更容易携带疾病和寄生虫。但这偏离了重点。重点在于,神赐予他们律法要遵守,他们通过遵守或不遵守神的诫命,可以取悦或得罪神。
正确答案:耶稣作为道成肉身的神,宣告如今一切食物都已洁净。《使徒行传》10:11-16中,这一宣告再次向彼得重申。保罗也在《歌罗西书》2:16中论及此事。关键在于,耶稣并非宣告“一切”都洁净;祂仅宣告进入我们体内的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那些从我们心中产生的邪恶之事,从来都不洁净,至今依然如此。
问:在《马可福音》7:26中,为什么那个妇人被称为“叙利亚-腓尼基人”?
答:从行政区划上看,腓尼基是罗马叙利亚行省的一部分。也许马可使用这个术语是为了与来自北非的利比亚-腓尼基人区分开来。
问:在《马可福音》第7章中,努力过洁净、纯全的生活,还是努力亲近耶稣,哪一个更好?
答:我们其实两者都想要。但如果一个信徒虽然过着洁净的生活,却想要远离耶稣,他就无法变得更像基督。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信徒虽然身陷罪中,却愿意悔改并亲近耶稣,那么他就会变得更加纯洁,也更像基督。
问:在《马可福音》第8章第10节中,达尔马努塔位于何处?
答:它位于加利利海的西南方向。长期以来,学者们一直无法确定其确切位置。不过,在革尼撒勒平原以南发现了一处名为“塔尔马努塔”的洞穴。
问:在《马可福音》8:11-12中,耶稣为何不顺从法利赛人,或至少为了迎合他们,按他们的要求显出天上的神迹?
答:当时距离耶稣喂饱四千人刚过去不久。在此处再行一个神迹,又能向法利赛人证明什么呢?他们原本不愿出去听耶稣讲道,但肯定已经听说过这个神迹。请注意,他们的要求并非出于信心,而是源于不信。法利赛人似乎认为耶稣必须回答他们所有的问题。但耶稣并不欠他们什么,无需向他们证明任何事。 耶稣实际上是在对他们说:“你们不会按要求看到神迹,因为你们已经亲眼看见、亲耳听见了。”
问:在《马可福音》8:15中,为什么某些错误的教导会像酵母一样?
答:只需一小撮酵母、合适的环境(面团)和一点时间,它就能改变整个环境。政治正确是一种试图通过将某些观点或话题定义为“禁区”,来阻止环境被改变(或被恢复原状)的做法。如果你想认识神,就必须追随法利赛人。这是人尽皆知的定论。 到了后来,如果你想跟随神,就必须听从神职人员的任何指示。虽然圣经基督徒常被指责为崇拜“纸上教皇”、仅仅追随一本书,但实际上我们只是想跟随神,并遵行祂赐给我们的话语。任何单纯的人类宗教领袖——即便是善良的——以及任何信条或教会会议——即便是良善的——都无法取代神及其话语。
问:在《马可福音》8:17-21中,这些数字可能有什么意义?
答:耶稣刚刚警告他们要提防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但门徒们却无视祂的话,只顾着担心没有面包。于是,耶稣顺着他们的思维和关注点与他们对话。祂问他们这些数字的含义:在以色列,五块饼分装在十二个“午餐篮”里;在外邦人中,七块饼分装在七个“篮子”里。这里有两个互为补充的答案。
总体而言,耶稣是在指出,他们最后剩下的食物比起初的还要多。因此,他们不必担心耶稣无法供应面包。
具体而言,在圣经中,“七”常常象征着完整,或是指在神里面的完整。虽然圣经中“十二”这个数字通常指十二支派,但此处并非如此。 后来会有十二使徒,而使徒是面向万国的。5和12只是与7和7不同的数字,午餐篮和食品篮是不同大小的容器,这表明这两起事件是独立的,也表明耶稣是犹太人和外邦人救恩的供应者。
问:在《马可福音》8:22-26中,有哪三种属灵的瞎眼?
答:那人原本是瞎眼的,后来在肉体上部分失明,但门徒在属灵上仍然部分失明。
非自愿的:人可能天生失明(如《约翰福音》9:1-2所述),也可能后来完全失明,或是部分失明。在属灵层面,许多非信徒因不认识基督的光和真理而属灵失明。
蓄意:嗤笑者和顽固的不信者拒绝基督,是因为他们不愿正视已经赐予他们的真理。法利赛人并非愚蠢;他们善于找出反对的理由,以此选择视而不见。正如一个身体健全的人不能将车停在残疾人停车位上,然后蒙上眼睛一样,蓄意盲目与无意盲目之间是有区别的。
信徒:即便是那些已将生命交托给耶稣的信徒,对真理也可能存在部分的盲目。在这里,就连门徒们也看不见。
问:在《马可福音》8:23-25中,耶稣为何分阶段医治那个瞎子?
答:圣经没有说明。也许那人有多重问题,也许其中蕴含着更深层的教训。正如那人的肉体瞎眼是分阶段得医治的,有时人的属灵瞎眼也是分阶段得医治的。
正如那人直到最后仍有些许视力,有些人在属灵上也可能存在部分盲目。他们对某些事物看得正确,却以为自己对万事都看得正确,却不知自己仍有些许盲目。例如,有些人视耶稣为先知,却不认他为弥赛亚;今天有些人视耶稣为救主,却不认他为主;有些人视神为爱,却不认识神的公义与忿怒。
问:在《马可福音》8:24中,为什么被治愈的瞎子起初把人看作是行走的树木?
答:或许是那人的视神经未能清晰地接收光线。导致失明的可能原因有很多,包括瞳孔、虹膜、角膜和视神经等方面。
另一种可能则是,那人起初视力完好,但大脑尚未经过处理这些视觉模式的训练。事实上,人脑接收到的世界图像原本是倒置的。 我们的大脑会自行训练来将图像翻转过来。在穆迪科学(Moody Science)的一部影片中,一名男子被配发了一副能将图像倒置的特殊护目镜。佩戴足够长时间后,他的大脑完美地适应了这种状态,行走和应对环境都毫无问题——至少在摘下护目镜之前是如此,此时他的大脑不得不重新进行训练。
请访问 http://www.answersingenesis.org/docs/4146.asp,了解一些有趣的现代案例,其中人们虽然能用肉眼看到事物,但起初仍无法识别它们。
问:在《马可福音》8:26中,耶稣为何吩咐那人直接回家,而不是进村?
答:经文并未说明,但显然那人和他的家人来自另一个城镇,或者住在城外。不过耶稣在此处的指示非常明确。首先,耶稣将那盲人带到城外,当时尚未医治他;随后耶稣分阶段医治了他;最后,耶稣特意吩咐那人不要回到村里。
《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66页推测,让那人先告诉亲属是合宜的,而不是让亲属先从别人那里听说。另一种解释是,耶稣不希望城里的法利赛人看到这一幕,因为他刚刚在《马可福音》8:11中告诉他们,他们不会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又或者,可能还有其他耶稣不希望他们目睹这神迹的人。 最后,耶稣可能不希望某些人分阶段目睹这次医治。
问:在《马可福音》8:38中,怀疑论者巴特·埃尔曼指出,耶稣并未明确自称是“人子”(见《被打断的耶稣》第159页)。
答:耶稣在此处没有必要这样做。他在《马可福音》2:5-12中已经自称是“人子”。耶稣在《马可福音》2:8a-12中说:“你们为什么在心里这样想呢?……对一个瘫子说‘你的罪赦免了’,还是说‘起来,拿起你的褥子走’,哪一样更容易呢? “但为了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他就对那瘫子说:‘我吩咐你,起来,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 那人立刻站起来,拿起他的褥子,当着众人的面走了出去。于是,他们都惊奇不已,归荣耀给神,说:‘我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BSB)耶稣在福音书中使用了这个词81次。埃尔曼为何认为耶稣在此处没有再次明确说明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呢?
问:在《马可福音》8:38中,耶稣说“凡在这世上以我为耻的,我在天上也要以他为耻”,这是什么意思?
答:解经家对此有两种观点。
1. 那些以耶稣为耻的蒙拣选的信徒,在进入天堂时将遭受羞辱。这是《信徒圣经注释》(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第1341页所持的观点。有些基督徒虽然真正信主,但因过分沉迷于世俗,以致无法为耶稣挺身而出,也无法传扬福音。
2. 那些以耶稣为耻的所谓“基督徒”,最终将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进入天堂。《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41-142页和《新国际版研读圣经》第1510页持此观点。提摩太后书2:12也说,若我们否认基督耶稣,祂也将否认我们。 有些人出于各种情感原因拒绝接受耶稣。犹大显然是因为耶稣当时不打算采取任何军事行动而感到失望。有些人声称自己品行如此端正,根本不需要得救,或者认为说我们需要牺牲是“太原始”了。还有人不想让天上有人俯视并审判他们的所作所为。
当然,这两种情况都很可能属实,因为耶稣在这节经文中并没有具体说明那种“羞耻的程度”。信靠耶稣、否认祂,然后悔改(就像彼得那样)是一件严肃的事,但从一开始就从未将生命交托给祂,则是一件更为严肃的事。
问:在《马可福音》9:1-2中,你认为上帝为何要让变像事件发生?
答:首先要注意,直到耶稣死去之前,除了门徒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因此,这并没有帮助到其他人,至少在耶稣死而复活之前是如此。虽然经文没有说明这事发生的原因,但我们可以看出至少有六个原因。
1) 这会坚固门徒的信心。门徒得以一窥耶稣至高的荣耀。
2) 这将对即将上十字架的耶稣本人是一种鼓励。也许以利亚和摩西也向耶稣传达了一些必要的信息。
3) 为了应验预言:《玛拉基书》4:5-6 说,在耶和华的大日来临之前,以利亚必先来。虽然施洗约翰是凭着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行事,但在变像事件中,以利亚本人却以肉身的形式亲自降临。
4) 两位见证人——摩西和以利亚——来到耶稣身边,至少短暂地陪伴了他。以利亚从未死去(《列王纪下》2:11),而摩西虽然去世,但他的尸体却从未被找到(《申命记》34:6)。《启示录》11章中提到,在耶稣第二次降临之前将有两位见证人出现,这或许正是对此的预示。
5) 对于我们这些在复活之后生活的人来说,这进一步印证了神一直掌管一切,并且早已预知十字架受难与复活的全部经过。
6) 最后,这应验了耶稣在《马可福音》9:1中所作的预言
问:在《马太福音》17:1、《马可福音》9:2和《路加福音》9:28-29中,变像事件发生在哪座山上?
答:圣经并未明确指出,但我们知道以下情况。首先,那是一座高山,而塔博尔山海拔仅1,843英尺(约5个橄榄球场的高度),因此不符合“高山”的标准。它位于加利利海西南方向十英里处,距离腓立比的凯撒利亚并不近。此外,当时塔博尔山顶上有一座罗马要塞。
海拔超过9,000英尺的赫尔蒙山是该地区最高的山峰,变像事件可能发生在那里。然而,它距离较远,位于戈兰高地以北,处于叙利亚与黎巴嫩的边境。《信徒圣经注释》第1400页持此观点。
位于加利利海西侧的梅龙山(Jebel Jermaq)海拔3,926/3,962英尺,W. Liefield曾提出这一观点。
问:在《马可福音》9:7及以下经文中,在神本可说的一切话语中,唯独这一句话被记录下来。你认为这对门徒来说为何如此重要?
答:基督教的核心并非律法、教义或事工服侍。虽然这些内容确实存在,但它们并非重点。重点也不在于我们的经历、团契或祷告。 最重要的事,就是爱耶稣。但信徒有时会忘记这一点。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1:2-3中说:“我为你们怀着神圣的嫉妒。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给一位丈夫,要把你们如同纯洁的童女献给基督。但我恐怕,正如夏娃被蛇的诡计所迷惑一样,你们的心也会偏离对基督那单纯而纯洁的委身。”
问:在《马可福音》9:14-16中,当耶稣要我们下山时,我们该如何抵挡在山顶逗留太久的诱惑?
A:请记住,这与我们无关,也与我们的所学、所知和所经历无关,而是关乎上帝。 神希望我们去服侍他人。在审判台前,耶稣不会问我们学到了多少,或是经历了什么,而是要问我们做了什么,以及我们是如何生活的。一次“山顶经历”有助于稳固我们的根基、促进我们的成长并使我们焕然一新,以便在这世上为赢得人们的心思意念而进行属灵争战。对于一支球队的教练来说,一个拒绝参赛的天才球员几乎毫无用处。
问:马可福音9:18、28-29节,这段经文对“没有信心的基督徒”所拥有的能力有何启示?
答:当时,门徒对神的认识超过了世上任何其他凡人。门徒每天都与耶稣有亲密的接触。门徒(至少除了一位之外)都相信并践行着他们的信仰。他们有信心,但这份信心还不够坚定,无法赶出这个邪灵。
问:在《马可福音》9:18、28-29中,我们今天是如何把神的权能和智慧视为理所当然的?
答:非信徒可能会把安全、平安、健康和繁荣视为理所当然,认为自己理应享有这些。甚至有些信徒也会认为,既然自己是基督徒,就不会遇到困难。把神的恩赐视为理所当然,与感恩是背道而驰的。
问:在《马可福音》9:19中,你认为耶稣为何说“你这不信的世代”,而不是“你们这些不信的门徒”?
答:耶稣看到门徒的不信反映了他们所成长的社会环境。在某种程度上,即便是作为信徒,我们的信念和信心也受到我们所处时代——即我们的文化和社会——的影响。作为信徒,我们需要谦卑而坦诚地认识到这一点,并努力超越和摆脱这种影响。
问:在《马可福音》9章24节中,那位父亲为何说了一句自相矛盾的话?
答:自相矛盾(oxymoron)是一种修辞手法,通过使用相互矛盾的陈述或意象来表达复杂的真理。这位父亲内心充满矛盾的情感。他说“我信”,是因为他确实相信;但他同时也说“求主帮助我的不信”,因为他也知道自己确实存在真实的疑虑。
我们也应当在神面前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感受。神的大能足以应对我们的疑虑,当我们向祂坦白并把这些感受带到光明之中时,神就能更轻松地处理我们向祂承认的问题。
问:在《马可福音》9:24中,你认为神会如何对待像那位父亲那样不完美的信心?
答:神使用了那个男孩父亲的信心;虽然不完美,但却是诚实、真实的信心。这比虚伪、不诚实的假信心要好得多。请对你的信心保持诚实,这样神才能使它成长、精炼,并除去其中不属于它的杂质。
问:在《马可福音》9章24节中,大多数时候耶稣只是命令邪灵出来,但这次耶稣为何既要它出来,又要它不要再进去呢?
答:在《路加福音》11:24-26中,耶稣曾说,当邪灵从一个人身上出来时,可能会带着另外七个邪灵回来。因此,当被邪灵附身的人从捆绑中得释放时,转而归向基督至关重要,这样邪灵就不会以更强大的力量卷土重来。
问:在《马可福音》9:33中,你认为为什么就在大变像之后,门徒们会争论谁在他们中间最大?
答:乍看之下,这似乎很荒谬。就在他们蒙恩得见这伟大事迹之后,他们非但没有去传扬耶稣的伟大,反而在争论自己有多么伟大。本应一切以耶稣为中心,思考如何服事以荣耀耶稣,他们却利用耶稣来彰显自己。
这幅画面简直荒谬至极。如果有人想描绘一幅耶稣门徒圣洁无瑕、粉饰太平的画面,肯定会把这一幕省略掉!这看起来实在太糟糕了。但即便在信了耶稣、目睹了神迹、亲眼看见了变像之后,他们竟然还是这副模样。耶稣对他们的忍耐真是令人惊叹。
问:在《马可福音》9:33中,我们该如何对待一个试图彰显自己伟大之处的信徒?
答:不要对他们心怀怨恨,而是要为他们祷告,殷切盼望他们为此悔改。我们不应将他视为暗中的不信者,或已堕落且永无挽回余地的背道者——正如耶稣并未放弃门徒一样。为了他们自己的益处,应当对他们提出警告,并尽量减少他们鼓励他人效仿这种行为的影响。
问:在《马可福音》9:34中,门徒们是否应该告诉耶稣他们争论的原因,还是应该像他们那样保持沉默?
答:他们保持沉默很可能是出于尴尬或羞愧。无论我们是否承认,神都知道我们的所思所言,但最好还是把心里所想告诉祂,即使那是腐朽或骄傲的想法。这样,如果你愿意承认,神就能更快地洁净它。
问:在《马可福音》9章35节中,你如何看待“伟大源于服侍”这句话?
答:这并不完全正确。首先,你必须侍奉的是正确的主体。不是侍奉自己的野心,也不是侍奉教会,而是你的首要侍奉对象应当是上帝。其次,你必须怀着正确的动机去侍奉。但在理解了这些注意事项之后,这句话就相当正确了。
问:在《马可福音》9:38-40中,约翰和其他门徒为什么禁止某人赶鬼?这个人是谁?
答:首先,让我们看看这里事件的特殊顺序。起初,门徒们无力赶出一个鬼。随后,他们开始争论谁最大。但尽管他们自己无法赶出那个鬼,却在自己无能为力之后,禁止另一位信靠基督的人奉耶稣的名赶鬼。
由于那人并非他们团体的一员,门徒们便认定神不会使用他。如今,信徒有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以为那些不属于自己教会、但同样是真正基督徒的人,不会被神使用,或者只能被神以次要的方式使用。
问:在《马可福音》9:38-40及其他经文中,魔鬼及其影响究竟有多“真实”?他会把念头植入你的脑海吗?
答:魔鬼及其邪灵是真实存在的,拥有思想和情感。它们可以暗示某些想法,但无法“附身”信徒。虽然它们能暗示想法,但我们有能力拒绝并继续前行。尽管它们势力强大,其力量不容小觑,但我们在基督宝血下的保护更为强大。例如,我曾听说有位巫医诅咒了一位基督徒,结果诅咒反噬回了那位巫医身上。 在另一个无关的例子中,我听说还有一位巫医宣称某位基督教传教士将在30天内死亡。到了第30天,那个巫医却死了。
作为基督的儿女,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与魔鬼讨价还价、嘲弄魔鬼,甚至根本不该试图与魔鬼或邪灵沟通。
问:在《马可福音》9:38-40中,对于那些正在遵行上帝旨意,却未获得世人“授权”的人,该如何对待?
答:首先,要问问这真的需要得到人的授权吗?若是神的旨意,或许并不需要。如果你认为这会造成分裂,首先要确保造成分裂的不是你和你的群体。另一方面,如果这确实在挑起争端,或确实导致了分裂,你就应该与他们交谈,尝试说服他们,并祷告愿他们与你能同心合意。
问:在《马可福音》9:42中,你认为使小孩子犯罪究竟有多严重?
答:虽然当时的社会常常看不起孩子,但《马可福音》9章42节说,与使一个孩子犯罪相比,倒不如那人从未出生。当你看着一个可能行为幼稚、懂得不多的孩子时,请记住,神对他们的关爱与对成人的关爱一样深,在神眼中,他们同样重要。
传道人D.L.穆迪曾对某人说,在一次聚会中有“两个半人”得救了。那人问他:“你是说两个成年人和一个孩子吗?”“不,”穆迪回答,“是两个孩子和一个成年人。”
问:在《马可福音》9:48中,为什么地狱里的虫子不会死?
答:耶稣的比喻并非指小动物,而是指地狱中的腐朽与毁灭。《当批评者提问》一书第372页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由于经文说的是“他们的虫”,而不是“那虫”,因此这是对下地狱之人的肉身的比喻。
问:在《马可福音》9:49中,“用火掺盐”是什么意思?
答:关于这节经文所指的对象,主要有三种解释
信徒,他们将经历苦难与洁净
失丧之人,即下地狱的人
所有将接受试炼与审判的人。这一观点可涵盖前两种观点。
总而言之,第43-48节讲的是地狱,第50节指的是信徒。第49节是一个过渡句,其中的“所有人”既指前文刚提到的失丧之人,也指后文紧接着提到的信徒。
问:在《马可福音》9:49-50中,“用火涅槃”与“失去咸味”之间有何关联?
答:当时法利赛人有一项教义,认为以色列是列国中的盐,用来洁净列国。盐是一种重要的防腐剂。“用火腌制”一词是指用火来保存食物,例如将水果晒干。如果连火都能起到防腐作用,那么当盐被水冲走,或者与其他物质混合稀释时,盐的防腐作用就会丧失殆尽。
问:在《马可福音》10:1-2和《马太福音》19:3-9中,耶稣关于离婚教导了什么?
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该了解耶稣关于婚姻的教导。
马可福音10:7和创世记2:24所说的婚姻,是指二人成为一体。当年轻男女即将结婚时,他们需要意识到,结婚之后,他们将成为一个不同的人。 至少,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已婚男性的平均寿命比未婚男性略长。更重要的是,你的配偶能够——而且很可能——通过各种方式使你更接近上帝,或者使你远离上帝。婚姻不仅仅是相爱或有感情,而是在上帝和他人面前的承诺。打个比方,这就像你们不再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一个整体。
将这个“有机体”拆分既不自然,也不是上帝所愿。虽然《马太福音》19:9允许在配偶犯通奸罪时离婚,但这并非必然要求。《哥林多前书》7:12-15中,保罗教导说,不允许因配偶信仰不同或改信其他宗教而离婚;但如果对方提出离婚,则允许顺从其意愿。
如果配偶染上毒瘾呢?很难想象有人会陷入这种境地却仍是真正的基督徒。但无论如何,若在这种艰难处境中对方不肯戒毒,你可以向警方举报。如果对方是不信主的人,事后还想与你离婚,那就随他去吧。
如果配偶威胁对你或家人施暴呢?明智的做法是出于安全考虑而分居,同样,很难想象有人会这样做却还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这也是一个艰难的处境。有时,向警方举报他们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问:在《马可福音》10:1-2中,你认为法利赛人为何在此处向耶稣询问离婚的问题?
答:可能出于以下三个原因中的一个或多个,但这些原因中没有一个是法利赛人打算因为耶稣所说的话而采纳某种特定观点。
1) 探查耶稣的立场更接近希勒尔学派(该学派允许离婚),还是沙买学派(该学派除通奸外不允许离婚)。在著名犹太拉比希勒尔的追随者中,《米示拿·基汀》1:1-3;7:2允许离婚。
2) 看看耶稣的教导是否会与《申命记》24:1-4中的旧约教导不同(而耶稣确实如此教导了)。
3) 希望耶稣会说不准离婚,这样耶稣就会批评统治者希律·安提帕和他已经离过婚的妻子希罗底。根据犹太律法,妻子不能主动提出离婚,但根据罗马法律,她可以——正如希罗底所做的那样。当时耶稣正在佩雷亚,那里由希律·安提帕统治。
问:在《马可福音》10:5中,为什么上帝会因他们心硬,就通过摩西允许某些事情呢?
答:虽然神本无需迁就我们和我们刚硬的心,但有时神会选择这样做。在旧约时代,大多数信徒心中并没有圣灵居住。但在新约时代,随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律法也刻在我们心里,我们在这一点上比旧约时代的圣徒有着更高的标准。
问:在《马可福音》10:13中,门徒为何责备人们把小孩子带到耶稣面前?
答:门徒这样做是错误的。也许他们错误地认为,既然孩子们无法像成年人那样在理智上理解耶稣的教导,就不该浪费耶稣的时间。耶稣不仅纠正了他们,还斥责了那些错误地斥责他人的人。
据《信徒圣经注释》第1346页记载,乔治·麦克唐纳曾说,如果一个人的家门口从来没有男孩或女孩在玩耍,他就不会相信这个人的基督徒身份。
问:在《马可福音》10:13-15中,耶稣为何要让孩子们到他那里去?
答:耶稣所说的唯一理由是“神的国正是属于这样的人”。耶稣是以孩子们为例,教导我们所有人必须具备孩童般的谦卑和可教性,才能来到神面前。我们不能带着骄傲来到神面前,而必须承认自己力量不足。我们必须愿意承认神比我们更智慧,我们需要祂,并且愿意成长。
此外,毫无疑问,耶稣喜爱孩子,并且认为一个孩子的灵魂与一个成人的灵魂具有同等价值。耶稣一定会是一位出色的儿童主日学老师!
问:在《马可福音》10:18和《路加福音》18:19中,耶稣反问那个称祂为“良善”的人,难道祂自己就不“良善”吗?
答:耶稣在每一个意义上都是“良善”的。当那人尚未认出耶稣就是弥赛亚,且似乎过于轻率地使用“良善”一词时,耶稣才反问他为何称自己为“良善”。
同样,在《约翰福音》8:7中,当耶稣对指责那犯了罪的妇人的众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时,耶稣自己并没有扔石头,但这并不证明耶稣有罪。根据《希伯来书》4:15,耶稣是无罪的。
问:在《马可福音》10:18和《路加福音》18:19中,耶稣问道:“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没有人是良善的。”既然耶稣并没有否认自己的良善或神性,祂这话是什么意思?
答:耶稣提出了一个简短的问题,表面上听起来非常简单:你们为什么称我为良善?以下是三个要点,随后将进行一些讨论。
a) 耶稣在此既未肯定也未否认自己“良善”。(不过其他经文告诉我们祂确实是良善的。)
b) 耶稣只是提出了一个问题。祂在此既未肯定也未否认自己是神。(不过其他经文告诉我们祂确实是神。)
c) 耶稣似乎对这个人愿意肯定什么、相信什么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现在进入讨论环节,随后我们将看看你所肯定的以及你愿意相信的内容。
在福音书中,无论是信徒还是非信徒,都没有人被记载为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提问者只是出于礼貌和奉承,还是——正如耶稣所问——他在肯定更多?
在圣洁的上帝眼中,“好人”究竟是什么?一个一生欺骗了许多人、却哭求上帝怜悯他的罪人税吏,算是“好人”吗?不,他虽然为自己的恶行悔改,但他依然是个恶人。另一方面,我们比那个税吏好多少呢?没有。按上帝的标准,称地上的任何普通人为“好人”,都是虚妄的自负。
话说回来,什么是“善”?当人们投票支持它、当社会接纳它、或者当一个人自认为它是善的(尽管他人持不同看法)时,它就是善的吗?不,除了神以及祂所宣告的善之外,我们没有任何善的标准。除了神之外,没有人是终极意义上的善。
鉴于以上所述,你是否承认耶稣是“善”的?
问:在《马可福音》10:18和《路加福音》18:19中,耶稣是神吗?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人是“善”的。
答:耶稣在这里并没有对那人说祂是上帝还是不是上帝。相反,祂是在说那人过于轻率地使用“善”这个词。上帝是良善的源头,是良善的定义,而我们所称的一切次要的“善”,不过是上帝良善的影子罢了。
要知道,基督徒、犹太人、穆斯林,甚至那些杀害基督徒的罗马偶像崇拜者,都在努力行善——至少按照他们对“善”的理解。这或许会让许多西方人感到震惊,但并非所有宗教都认同“应当行善”这一观点。在印度教中,许多人试图通过体验善与恶来寻求开悟与真正的领悟。 正因如此,如果一位印度教修行者贪污或偷窃,有些人可能会对他所谓的虚伪感到震惊,但这可能根本不是虚伪。对他而言,追求开悟、宇宙意识,或者其他什么,与想要体验邪恶之间,可能并不存在冲突。不过,并非所有印度教徒都会认同这一点;有些人会更强调“业力”。
问:在《马可福音》10:18和《路加福音》18:19中,古人是如何应用这些经文的?
答:这是一对“多才多艺”的经文,有许多很好的应用方式。
给我们的启示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在《谁是能得救的富人?》第4章第592页中,引用这段经文说明我们应当行善并施舍给穷人,而不是倚靠财富。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指出,上帝是良善的,且满有怜悯;同样,我们也应当行善、怜悯他人,并成为和平之子。(《论谦逊》第2章第75页)
反对诺斯替主义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指出,既然耶稣称父为“良善的”,那么父就确实是良善的。(爱任纽《驳异端》第一卷第20章第345页)
爱任纽的门生希波吕托斯(公元225-235/6年)同样在《驳一切异端》第五卷第2章第50页及第七卷第20章第113页中,以此论证马吉安和诺斯替主义的谬误。若创造万物的父是良善的,那么诺斯替主义和马吉安的异端便不攻自破。
埃比奥尼派承认耶稣是父的儿子,但他们只说耶稣在某种意义上才是神。由于他们也坚持遵循旧约的礼仪,可以想见他们极力反对那些声称旧约中的神是邪恶或误入歧途的诺斯替派。 在《克莱门特讲道集》第3卷(成书年代不详)第57章第248-249页中,他们同样引用了这节经文来反驳那些称旧约中的神为邪恶的人。但在现存的《克莱门特文集》及所有埃比奥尼派著作中,他们从未利用这节经文来否认耶稣是神这一说法。
反对偶像崇拜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指出,如果基督都顺服于天父,那么太阳岂不更不愿让人向它下拜敬拜?奥利金接着补充说,我们应当向神的道祷告,更要向祂的父祷告。(《反塞尔苏斯》第5卷第15章第548页)
基督的神性
诺瓦提安(公元250/254-256/7年):“此外,主自己曾说:‘你为什么问我什么是善?唯有神是善的。’……‘但在同一圣经中,基督也被宣称为善。’ 因此,如果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就不是只有一位良善者,而是有两位良善者。那么,根据圣经的信仰,为何又说只有一位良善者呢? 但如果他们认为,基督也是主这一事实,绝不会以任何方式妨碍“只有一位主”这一真理;保罗也是我们的导师这一事实,绝不会妨碍“只有一位导师”这一真理;基督也被称为善这一事实,绝不会妨碍“只有一位善”这一真理;那么,基于同样的推理,他们应当明白:既然上帝是唯一的,这一事实也不会对“基督也被宣告为上帝”这一真理构成任何障碍。” (《论三位一体》第30章,第642-643页)
《反阿里乌主义》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写道,当阿里乌派援引《以赛亚书》65:16、《马可福音》10:18和《提摩太前书》6:15时,这将使圣子丧失一切真理、良善与能力。
尼西的格雷戈里(公元382-383年)写道:“然而,很容易证明,即便是‘一’这个词也无法将圣父与圣子分开。……因为祂说:‘我与父原为一。’ [约翰福音 10:30] 因此,若‘善’是唯一的,且在圣父与圣子之间存在某种特殊的合一,那么便可推知:道在将‘善’归于‘一’之时,也借‘一’这一术语为自己——这位与圣父合而为一、未脱离本性合一的道——赢得了‘善’的称号。” 《反尤诺米乌斯论》第11卷第2章第232-233页,载于《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二系列第5卷。
问:在《马可福音》10:19中,耶稣为何只提到了十诫中的六条?
答:耶稣在此并非要穷尽所有,而只是举例说明。耶稣在此言简意赅,并不构成否认耶稣及其使徒在其他地方所教导内容的借口。
问:在《马可福音》10:21-22和《路加福音》18:20-23中,耶稣为何要告诉那人变卖所有的财产?
答:显然,那人爱财如爱神,耶稣告诉他必须对此采取行动。
问:马可福音10:21-22是否也教导所有人都要变卖一切财产?
答:不,因为据我们所知,耶稣并没有吩咐其他人变卖财产。就连保罗也有个人财物,例如《提摩太后书》4:13中提到的他的外衣。在《使徒行传》5:4中,当亚拿尼亚受到惩戒时,经文明确指出他并非因私藏部分钱财而受惩,而是因对神撒谎,声称自己没有私藏任何钱财。 《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51页的观点与上述基本一致。
然而,这节经文对我们今天来说仍然是一个挑战。当面临“基督还是财富”的选择时,这位表面上看似良善的人却不愿选择基督而非财富。如果今天有人也是这样,那么此人便因拥有过多的钱财而受了咒诅。更多相关信息请参阅《箴言》30:7-9。
当你决定为神的事工奉献多少时,《信徒圣经注释》第1347页在论述《马可福音》第10章时,提供了一份值得你思考的清单。
1. 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因饥饿而死
2. 还有许多人从未听过福音。
3. 我们的钱财可以用来满足这些需要。
4. 基督教导我们,应当使自己贫穷,好叫别人富足(哥林多后书8:9)。
5. 既然我们在世上的生命如此短暂,等到耶稣再来时就为时已晚。
问:在《马可福音》10:23-24中,富人是否不可能归向耶稣?
答:答案只有一个,但包含两部分。
不。拥有财富的人随时都可以归向神。亚伯拉罕无论按古代还是现代的标准来看,都是非常富有的人。然而,富人必须随时愿意为神舍弃自己最珍视的东西——就像亚伯拉罕当年献上他的儿子以撒那样。
是的:如果你的财物或财富控制了你,且你爱钱胜过爱神,你就必须二选一,而你的永恒命运取决于你的选择。
耐人寻味的是,这段经文紧接在关于小孩子的段落之后。《信徒圣经注释》第1347页指出:“那些在地上积攒财宝的基督徒,通常要通过子女的一生来为自己的悖逆付出代价。”
问:在《马可福音》10:29中,凡是舍弃一切跟随耶稣的人,是否都能确保获得这些祝福?还是说,正如《哥林多前书》13:2所言,若他们虽行这些事却没有爱,便一无所得?
答:耶稣在此作出了应许,但其中隐含了条件。你只需跟随耶稣,并持续跟随祂。要跟随耶稣,就必须爱神和爱人;若不爱人,便无法爱神。
耐人寻味的是,在《对观福音》中,唯有此处耶稣称门徒为“儿女”。这正发生在耶稣因门徒不许小孩子到他跟前来而责备他们之后。
问:马可福音10:29-30和路加福音18:29-31能否被视为今生财务繁荣的应许?
答:不能。这一应许对早期基督徒而言,与对我们一样。我们不能指望比保罗、其他使徒以及早期基督徒——他们主要由奴隶和穷人组成——获得更多的经济繁荣保证。《当邪教徒提问》第135-136页补充道,这节经文所说的不是财富,而是家庭和家园。
问:在《马可福音》10:30中,我们如何在今生得到这一切呢?
答:我们每个人并不拥有100所房屋和100块田地作为个人财产,也不拥有100个亲生兄弟姐妹和100位亲生母亲作为亲属。相反,作为同一个身体——教会——中的弟兄姐妹,我们共同拥有这一切,以便彼此分享,正如《马可福音》3:33-35所示。
问:在《马可福音》10:30中,这些赏赐之一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这些赏赐可以分为五类:房屋、家人、田地、逼迫和永生。大多数人并不希望得到其中之一:逼迫。但我们需要认识到,逼迫也是一种赏赐。正如《使徒行传》5:41所示,早期基督徒就是这样理解的。
问:在《马可福音》10:34中,耶稣是要在第三天复活,还是三天后复活?
A:《马可福音》的抄本说法不一。
“三天之后”:西奈抄本、梵蒂冈抄本、以法莲抄本、贝扎剑桥抄本、萨希德科普特语抄本、博海尔科普特语抄本
第三天:亚历山大抄本、拜占庭读经本、哥特语抄本、亚美尼亚语抄本、埃塞俄比亚语抄本、格鲁吉亚语抄本、奥利金。
问:在《马可福音》10:35-37中,是雅各和约翰前来求耶稣让他们坐在祂的左右,还是《马太福音》20:20中提到的他们的母亲提出的?
答:《阿西莫夫圣经指南》(Asimov’s Guide to the Bible)第858页对此提出了质疑。答案就在《马太福音》20:20经文本身,其中提到他们的母亲是“带着她的儿子们”前来的。当向耶稣提出请求时,他们三人是在一起的。
据《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52页所述,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第6卷11.9节中指出,左侧的位置仅次于右侧,是第二高的位置。
问:在《马可福音》10:36、51中,为什么人们希望耶稣为他们做某些事,却不愿他做其他事?
答:即便是今天,有些信徒也只想让耶稣作他们生命中一部分的主,却想保留对其他部分的控制权。这反映出他们缺乏信心,不相信若让耶稣作你整个生命的主,生活会变得更好。你不能只让耶稣作你生命中的一小部分的主。
问:在《马可福音》10:38中,耶稣所说的“那杯”和“洗礼”指的是什么?
答:这里的“杯”和“洗礼”并非指主的晚餐和水洗(耶稣早已受过约翰的洗礼)。耶稣所指的是这些事物所象征的意义。耶稣的血即将流在十字架上——这正是“杯”所象征的;耶稣即将被埋葬并复活——这正是“洗礼”所象征的。
问:在《马可福音》10:38-40中,既然耶稣先告诉了他们应允请求的代价,随后又(据称)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为什么他们仍然必须付出这个代价?
答:耶稣并没有拒绝他们的请求,而是说他们的请求并非由祂来准许或拒绝。随后,耶稣告诉他们将会发生什么,但将是否赐予这一特权交由天父决定。
这段经文是论证三位一体教义的绝佳例证。虽然圣父与圣子密不可分地合而为一,但这段经文证明了二者之间存在区别,这与“模式论”(如“一神论五旬节派”及地方教会所宣扬的)的教导形成鲜明对比。
问:在《马可福音》10:45中,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为每一个人赎罪,还是只为某些人赎罪,而不为其他人赎罪?
答:以下是圣经关于普世性与限定性的陈述。
普世性方面:
吩咐万人都要顺服福音(使徒行传17:30;帖撒罗尼迦后书1:8)
凡信他的(约翰福音 3:16)
向众人显现(提多书 2:11)
神愿意万人得救(提摩太前书 2:4)
为全人类的赎价(提摩太前书 2:6)
[真诚地]向所有人提供(使徒行传 2:38-40,希伯来书 4:2)
为全世界作赎罪祭(约翰一书 2:2)
耶稣要吸引万人归向自己(约翰福音 12:32)
确定性方面:
若非父吸引他,没有人能到耶稣那里去(约翰福音 6:65)
神可以选择向某些人(如雅各)施怜悯,却不向其他人(如以扫)施怜悯,尽管祂对所有人依然是公义的(罗马书 9:14-18)。
对那些不将福音与信心结合的人而言,福音毫无价值(希伯来书 4:2)。
法利赛人拒绝了神为他们所定的旨意(路加福音 7:30)。
有些人否认了救赎他们的主(彼得后书 2:1)。“主”一词在希腊文中是“despotes”,在犹大书 4 节中也是同一个词,那里指的是耶稣。
神预先知道的不仅是人们会接受,更是预先知道每一个会接受的个体。神拣选(预定)了那些会接受的人。
仔细想想,无论是非加尔文主义者还是加尔文主义者,所有基督徒都应认同赎价既具有普世性,也具有确定性。 但这并不掩盖加尔文主义者、阿尔敏派及其他非加尔文主义者之间的关键差异。
加尔文主义与非加尔文主义(包括卫斯理派阿明尼乌主义、所谓的“四点加尔文主义”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一切观点)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全能、主权、慈爱且公义的上帝是否预定那些下地狱的人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非加尔文主义者:无望之徒,即上帝自由地赐予了每个人进入天堂所需的一切,但耶稣的救恩未能拯救其中某些人。他们因自身自由意志的过错而失丧。
加尔文主义者:被预定的沉沦,因为耶稣的救恩对所有被预定者都百分之百有效,而上帝自由地选择不为其他人提供任何得救之道。被弃者无论能做还是想做任何事,都无法改变上帝在祂隐秘旨意中预定他们毫无逃脱机会的意愿。
非加尔文主义者:如果救恩对所有人而言都是潜在的,却对某些人无效,那么其无效性要么源于某些人可能拒绝它,要么是因为它还必须与信心结合。非加尔文主义者认为,这正是《路加福音》7:30和《希伯来书》4:2所表达的意思。加尔文主义者会反驳说,这会使救恩部分取决于人,并使信心几乎成为得救所必需的“行为”。 非加尔文主义者会反驳说,加尔文主义混淆了源于神的“救恩的恩赐”与接受“救恩的恩赐”——后者是人的责任。正如《以弗所书》2:8-9所示,信心并非行为;某些加尔文主义者不应效仿天主教徒,试图将功德行为等同于信心的“空虚美德”,并承认我们对神的无能为力。
加尔文主义者:如果救恩对某些人而言仅是潜在的,而对所有有此潜在可能的人来说又都是有效的,那么对某些人而言,就从未有过任何机会。虽然“无望之徒”这一令人不快的概念得以解决,但代价却是失去了爱,且正义变得难以解释。在《帖撒罗尼迦后书》1:8中,上帝会因人们不顺服福音而追究其责任,尽管上帝从未赐下这福音让他们去顺服。 地狱中的人可能会说:“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相信上帝不够爱我,耶稣没有为我的罪而死,上帝最终愿意让我继续做一个邪恶的罪人,而我之所以在这里,正是因为我相信了这个真理。”一个被弃绝的人,还不如去尝试通过最新流行的邪教寻求救恩,因为通过邪教找到救恩和上帝之爱的机会,对他们来说与通过基督教找到的几率一样大。
问:在《马可福音》10:51中,耶稣为何要问那瞎子,他希望耶稣为他做什么?
答:耶稣希望我们向祂祈求,尽管祂早已知道我们的心愿。当然,有时我们所求的与对我们最有益的并不总是一致的。那瞎子必须明确地求得重见光明,耶稣才在他祈求之后应允了他的请求。有时,神会等到我们明确地向祂祈求,才应允我们今日的请求。
顺便提一下,“大卫之子”这一称谓在基督教之前的《所罗门诗篇》中也被视为与弥赛亚相关的称谓。
问:在《马可福音》10:51中,当一位失明的犹太人能看见那些视力正常的法利赛人所看不见的事物时,还有哪些例子表明,过多的信息反而会使人无法看清显而易见的事实?
答: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那些视力正常的犹太人,在目睹了那么多神迹之后,却对耶稣是弥赛亚的事实视而不见,而一个瞎眼的犹太人却能认出耶稣就是弥赛亚。还有其他时候,过多的信息反而会让人对显而易见的事物视而不见。即使身有残疾,巴底买仍能看清比法利赛人更重要的事情。
问:在《马可福音》10:52中,为什么是那个人的信心,而不是耶稣的信心,使他痊愈了?
答:在马可福音中记载的这一最后一个神迹里,有趣的是耶稣特意指出正是那人的信心使他痊愈。虽然神并不局限于通过我们的信心行事,但神常常选择通过我们的信心行事,正如《以弗所书》2:8和《罗马书》4:3、16所示。
问:在《马可福音》10:52中,耶稣为何说那人“痊愈了”,而不是仅仅说他能看见了?
A:不仅他的眼睛和其他身体部位恢复了正常功能,这位曾经失明的人如今在基督里也获得了属灵的完全。
问:在《马可福音》11:8-10中,他们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外衣和棕榈枝铺在驴前?
A:这一习俗是表达极大尊敬和钦佩的标志。这或许类似于欧洲旧时的骑士风度——一位绅士将外套铺在泥洼上,以便王室女士可以踩着外套跨过泥洼。
问:在《马可福音》11:8-10中,当你知道有人对上帝抱有严重错误的先入之见,却仍想赞美并侍奉祂时,你该如何对待这些人?
答:他们表面上看似得救,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他们可能仍处于尚未在基督里得着新生命的阶段。有些人一旦发现耶稣可能不符合他们对祂的预设,便会拒绝祂。你应当温柔地纠正他们的错误观念,并为他们祷告。我们不希望人们带着任何虚假的借口来到基督面前。
问:在《马可福音》11章13节中,既然还不是无花果的季节,难道耶稣在福音书中对季节一无所知,正如艾哈迈德·迪达特所断言的那样吗?
答:不,迪达特完全没抓住重点。无花果树象征以色列,这预言表明,无花果树所象征的这个民族将不结果子,并在灵性上枯萎。
问:在《马可福音》11章13、23、30节中,既然有信心的人能移山,为什么耶稣不能让无花果树结果呢?
答:耶稣本可以做到,但他选择不这样做。耶稣关心的并非无花果和无花果树本身;他在此是要教导门徒。那棵无花果树象征着以色列民族,耶稣咒诅那棵无花果树,是为了表明:如果他们像那棵无花果树一样,在耶稣来到他们中间时未能结出信心的果子,他们将会遭遇什么。
问:在《马可福音》11:14中,为什么有些人看似会非常有帮助且富有成果,但最终却一无是处?
答:那棵无花果树占据了本可以种植其他无花果树的空间。农工们精心照料这棵无花果树,给它浇水,或许还施了肥,期待它也能回报,为他们结出无花果。有些人只知道索取,却从不回馈。
也许有些人无法在灵性上回报,因为他们内心没有属灵的生命。他们口头上宣称会结出果实,但实际上并没有。虽然有结出果实的应许,却未能兑现。
不过在物质层面,确实有些人需要你的帮助,却永远无法回报或偿还你所付出的劳动。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去爱他们并帮助他们。
问:在《马可福音》11:15-18和《路加福音》19:45-46中,为什么犹太当局不立即逮捕那个手持鞭子的陌生人——耶稣呢?
答:答案中有四点需要考虑。
1. 正如《马太福音》21:1-11(另见《马太福音》21:15-16)、《马可福音》11:1-10和《路加福音》19:28-40所记载,在“耶稣进耶路撒冷”的场景中,群众刚刚称颂耶稣为弥赛亚。
2. 耶稣正在行神迹医治众人,要在这样一群正被祂医治的人群中逮捕祂,实非易事。
3. 此前,群众已听闻耶稣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事迹(参见《约翰福音》12:9-11, 17-19)。
4. 最重要的是,正因上述原因,马可福音11:18指出,虽然祭司和文士们正设法要杀害耶稣,但他们却因整个群众都对耶稣惊叹不已而惧怕祂。祭司们不愿引发骚乱,也不愿招致由此带来的罗马当局的报复。 《路加福音》19:47-48也有类似的记载,而在《约翰福音》12:19中,法利赛人哀叹说,他们以为整个世界都在跟随耶稣。
问:在《马可福音》11:16中,耶稣为什么不允许任何人在圣殿里携带器皿(锅或容器)?
答:耶稣并非在干涉正当的献祭,而是针对那些携带装满钱财的器皿的人。
问:在《马可福音》11:17中,圣殿里的人是如何像盗贼一样行事的?
答:至少有三种方式:
哄抬物价:在圣殿里以虚高价格出售物品。
制度化:祭司不接受有瑕疵的牲畜(例如在旅途中可能造成的伤口),因此人们不得不以高价购买这些牲畜。
在奉献中欺骗神:贩卖者和敬拜者专注于金钱交易,而非敬拜神。
问:在《马可福音》11:23中,耶稣为何提到“能挪移山岳的信心”?
答:耶稣教导说,只要对神的权能怀有一点真正的信心,并将其运用在祷告中,就能挪移山岳。信心如同种子,可以生长。此外,耶稣是在耶路撒冷附近说这番话的;根据《撒迦利亚书》14:4的预言,在末日,位于耶路撒冷以东半英里的橄榄山将被劈成两半。
问:在《马可福音》11章23节中,耶稣是否应许了只要我们凭着信心祈求,祂就必赐给我们所求的一切?
答:上帝会赐给我们所求的一切,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所求之物:神不能赐下并非“事物”的东西,例如逻辑上的矛盾,比如不湿的水、无法移动的可移动物体等。
凭着信心:神不会应允我们在怀疑中提出的请求(参雅各书1:6-7),也不会应允那些并非出于信心、而是为了满足私欲的请求(参雅各书4:3)。我们应当按照《约翰一书》5:14所说的神的心意来祈求。“凭着信心”包括《约翰福音》15:7所说的“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
“若我们饶恕”:马可福音11:25补充了这一条件。“美好的恩赐”:在马可福音11:23之前,耶稣曾教导说,神是一位良善的父亲,祂赐给我们美好的事物,而非坏事,正如马太福音7:9-11和路加福音11:11-13所记载的。 因此,有时当一位顺服的信徒凭着信心祈求时,神会说“不”或“等一等”,例如在《约伯记》中;《腓立比书》2:25;《提摩太后书》4:20;以及《哥林多后书》12:8-9。
问:在《马可福音》11:25-26中,如果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不肯饶恕他人,他或她会下地狱吗?
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无意义的问题,因为真正的基督徒会宽恕他人。没有真正的基督徒会拒绝宽恕任何人,因为那样就表明他们从未选择接受神的宽恕,因此他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毋庸置疑,宽恕每个人是非常重要的。
问:在《马可福音》11:29-33中,耶稣为何没有直接回答关于他拥有何种权柄的问题?
答:他们很可能是想设陷阱陷害祂。如果耶稣说祂是奉神的权柄骑驴进入耶路撒冷、赶出兑换银钱的人并咒诅无花果树,那么他们就会指控耶稣亵渎神。如果耶稣说是奉人的权柄,那么这权柄就不是来自罗马当局或圣殿当局。 但耶稣并没有义务回答任何问题。虽然耶稣通常会回答大多数人的问题,但他不会直接回答那些并非真心寻求答案、而是试图陷害他之人的问题。耶稣本可以简单地说:“我不需要你们的权柄,因为我有天父的权柄,我行过的许多医治就是明证。”其实,他们本该已经明白这一点。
问:在《马可福音》11:29-33中,即使我们知道答案,在什么情况下也不应该回答别人的问题?
答:简而言之,当对方并不想知道真相时。如果他们连自己已经知道的关于约翰的事都无法接受,那么他们就不需要听关于耶稣的真相,因为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拒绝。
如果他们纯粹是为了设陷阱而提问,我们应当谨慎措辞。如果他们并非试图设陷阱,而是出于其他原因提问——而非真正想了解真相——我们则不必回答。如果有人向你提出关于上帝或圣经的问题,而你怀疑这可能是“红鲱鱼”——即为了回避面对真相而制造的干扰——你可以反问他们: “如果我给出的答案能让你满意,这会让你更接近于接受耶稣作为你个人的主和救主吗?”如果对方回答“不会”,那么恭喜,你刚刚识破了一个“红鲱鱼”。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接着问:“什么才能让你更接近于接受耶稣作为你的主和救主?”
问:在《马可福音》12:1-9中,这个比喻的含义是什么?
答:上帝将那片土地——应许之地——赐给了犹太人。然而,他们并没有按照上帝的命令,向祂献上顺服、全心的敬拜、什一奉献和祭物。上帝差遣先知给他们,他们却虐待并杀害了先知。最终,上帝差遣了祂的儿子耶稣,而他们也将杀害祂。这与《以赛亚书》5:1-7中关于“主的葡萄园”的寓言有某些相似之处。
租户们声称自己将成为地主的理由,源于犹太律法。根据《米示拿·巴巴·巴特拉》3.3和《巴比伦塔木德·巴巴·巴特拉》54a的规定,若地主及其继承人遇害,土地的占有者将有权优先继承该土地。
问:在《马可福音》12章6节中,为什么人们会期望那些租户尊重地主的儿子呢?
A:如果他们
1. 他们对正当的权威怀有任何敬意,或者
2. 他们对律法存有敬畏之心,或者
3. 他们有足够的智慧明白,伤害那儿子必会招致报复,或者
4. 对主人士兵怀有合理的敬畏。
只有当他们对葡萄园的贪婪彻底蒙蔽了理智时,才会杀死那个儿子。令人惊讶但确凿的是,有些人竟会贪婪到这种地步,以至于他们的决定似乎表明,他们对眼前的金钱和享乐的渴望,甚至超过了对次日活着的渴望。
如今,看到一些本应能做出最佳决定的人却因贪婪而做出愚蠢的决定,着实耐人寻味。大多数时候,他们甚至没有意识到贪婪是如何扭曲了他们的决策能力——直到很久以后才恍然大悟。
问:在《马可福音》12:10和《路加福音》20:17中,“基石”指的是什么?
答:“房角石”是指奠定地基时所放置的第一块石头。
问:在《马可福音》12:10-11和《路加福音》20:17-18中,为什么那些人/建造者会拒绝这块房角石?
答:他们不尊重这块基石的功能和重要性。归根结底,一个人要么愿意成为基督所建造的同一座建筑的一部分,要么不愿意。没有中间地带;你不能只成为这座建筑的一半。
问:在《马可福音》12:13-17和《路加福音》20:21-25中,耶稣难道没有直接回答关于纳税的问题吗?
答:实际上,耶稣确实回答了。他们试图用“是否该向凯撒纳税”这个问题来试探他。如果耶稣说“不”,他可能会因煽动民众拒缴税款而被罗马人逮捕;如果耶稣说“是”,那些憎恶罗马统治的群众,可能就不会对他那么友好了。
这项税自公元6年起便被征收。由于罗马税款最终流入罗马国库,热诚党人拒绝缴纳,因为这等于承认罗马在巴勒斯坦的统治权。法利赛人虽反对缴纳,但仍照常缴纳。撒都该人则对缴纳税款并无异议。因此,提问者只是想看看耶稣会得罪哪一派。
耶稣回答说,该给凯撒的就给凯撒,该给神的就给神。耶稣没有具体说明哪些东西属于凯撒(当时是提比略),而他们也没有问他。
问:在《马可福音》12:19、《路加福音》20:27和《使徒行传》23:8中,关于撒都该人(也称希律党人),我们简要了解哪些情况?
答:约瑟夫斯指出,撒都该人、法利赛人和艾赛尼派是犹大地的三大宗教派别。撒都该派显然始于约翰·希律一世(公元前135-104年)时期,并在公元70年圣殿被毁时消亡。在耶稣时代,他们被称为“希律党”,因为他们支持希律王朝作为犹太地的统治者。
根据《使徒行传》23:8的记载,撒都该人否认灵、天使以及身体的复活。他们否认《米示拿》、《塔木德》以及法利赛人的其他一切传统。据约瑟夫斯所述,他们认为没有必要遵守《妥拉》中未记载的任何规定;而根据早期教会作家的记载,他们除了《律法》(妥拉)之外,否认了《旧约》的其余部分。 关于律法本身,法利赛人曾记载了他们在细微事项上存在分歧的实例。
问:在《马可福音》12:19和《路加福音》20:27中,我们关于撒都该人的所有圣经和圣经以外的证据有哪些?
答:以下是我们所知关于撒都该人的几乎全部内容。
1. 《马加比一书》和《马加比二书》详细记载了法利赛派和撒都该派成立期间的内外斗争史。
2. 约瑟夫斯在五处经文中提及撒都该人。以下引文摘自《约瑟夫斯全集》。
《犹太战争》2.8.2,14 (2a) (第476页) “因为犹太人中有三个哲学派别。第一个派别的追随者是法利赛人;第二个是撒都该人;第三个派别自称遵循更严格的戒律,被称为艾赛尼派。” [书中拼写为Essens] (14f) [书中拼写为Essens] “撒都该人则属于第二派,他们完全否定命运,认为上帝并不关心我们是否行恶;他们说,行善或作恶皆由人自行选择,二者皆由每个人自行决定,任其随心所欲。 他们还否定灵魂不朽的信念,以及冥界中的惩罚与奖赏。此外,法利赛人彼此友善,主张和睦相处并关心公众利益。但撒都该人彼此之间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却很粗野;他们与同党人的相处方式,其粗鲁程度仿佛彼此是陌生人一般……。” (在《犹太古史》18.1.6中,约瑟夫斯提到了第四个教派,该教派与法利赛人相似,只是他们为自由而战。他指的是热诚党。)
《犹太古史》13.5.9 与撒都该人相反,法利赛人倾向于在惩罚上不那么严厉。
《犹太古史》13.10.6 这是历史上首次提及撒都该人,当时约翰·希律一世同时担任国王和大祭司(公元前135-104年)。
《犹太古史》18.1.4 “但撒都该人的学说如下:灵魂随身体一同死亡;他们也不重视遵守律法[托拉?]之外的任何规定;因为他们认为,与那些他们经常接触的哲学家们争论,是一种美德; 但这一学说仅被少数人接受,尽管这些人地位仍属至高;然而他们几乎无法凭己力行事;因为当他们成为官吏时——有时是迫于无奈、在强迫下才不得不担任——他们便会顺从法利赛人的观念,否则民众便无法容忍他们。”(约瑟夫斯于公元93-94年撰写《犹太古史》)
《犹太古史》20.227 [9.1] 仅提及一位担任大祭司的撒都该人。他名叫哈南·本·哈南,在任时间仅三个月。
3. 《米示拿》至少在九处将撒都该人的教义与法利赛人的教义进行了对比。(最早的《米示拿》成书于公元200年左右。)然而,这些对比是从法利赛人的视角出发的,我们并没有撒都该人自己的著作。 因此,这些差异反映的是法利赛人所重视的内容——即律法中的细枝末节——而非撒都该人最看重的核心教义。
《巴巴·巴特拉》115b——当一名男子去世且无在世儿子时,法利赛人认为只有孙女而非女儿可以继承遗产,而撒都该人则认为,若无儿子,女儿和孙女均可继承。
《巴巴·卡玛》84a——在执行“以眼还眼”的原则时,法利赛人通常会接受金钱赔偿作为替代,而撒都该人则不接受。
《米格拉·塔阿尼特》1——法利赛人主张祭品费用由国库支付,而法利赛人的反对者则主张由自愿奉献来支付。
《米格拉·塔阿尼特》4——与《巴巴·卡玛》84a相同。
《马科特》1:5-8——法利赛人主张处死所有作伪证者,而撒都该人仅在伪证者的证词已导致被诬告者被处决的情况下,才处死该伪证者。
《托塞夫塔·帕拉》第3章及《帕拉》——撒都该人并不实行法利赛人所有的净洗仪式,但在红母牛的洁净标准上,撒都该人却比法利赛人更为严格。
《托塞夫塔·圣会》6:6——法利赛人主张将所有作伪证者处死,而撒都该人则认为,只有当伪证者的证词已导致被诬告者被处决时,才应处死该伪证者。
《雅代姆》4:7——撒都该人主张,主人应当对奴隶造成的损害负责,正如他对牲畜造成的损害负责一样。法利赛人则主张,奴隶也应承担同等责任,以免一个心怀不满的奴隶给主人招来麻烦。
《耶路撒冷塔木德·耶瓦莫特》1:6——兄终弟及的婚姻仅适用于订婚的妻子,而不适用于已正式结婚的妻子。
4. 一则拉比传统(《拉比·拿单的箴言》5)称,索科的安提戈努斯的门徒撒督创立了撒都该派。
5. 《新约》曾顺带提及撒都该人。
马太福音 3:7 及以下——施洗约翰既见过撒都该人,也见过法利赛人。
但马太福音15:1除外——当时有几个法利赛人和文士来到耶稣面前。由于这些人关注的是耶稣的门徒没有洗手,因此他们当中很可能没有撒都该人。
马太福音 16:1-6 ——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都曾向耶稣求天上的神迹。
马太福音 16:11-12 —— 耶稣告诫众人要提防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的教导。显然,由于他们属于不同的群体,所教导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但耶稣在此节经文中并未详细阐述这两个群体的具体信仰。
马太福音 22:23-34;马可福音 12:18-27;路加福音 20:27-39,撒都该人向耶稣询问关于复活的问题。 根据《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1501页,耶路撒冷《米示拿》中《耶瓦莫特》1:6指出,由于在撒都该人看来,兄终弟及的婚姻仅适用于订婚者,因此该女子实际上仅与第七任丈夫结过婚。
《使徒行传》4:1-2——法利赛人、祭司和撒都该人联合起来反对使徒们。
《使徒行传》5:17-18——此处记载当时的大祭司是撒都该人。(约瑟夫也提到,大祭司小亚拿尼亚是撒都该人。)
使徒行传 23:6-8 —— 撒都该人不相信复活、天使或灵。
6. 早期教会文献
贾斯汀·殉道者(约公元138-165年):“因为我选择跟随的不是人或人的教义,而是上帝以及祂所传授的教义。 因为,如果你遇到一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却不承认这一[真理],甚至胆敢亵渎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和雅各的上帝;他们声称死人不会复活,人死后灵魂会被带往天堂; 切勿以为他们是基督徒——正如任何人若能正确思考,都不会承认撒都该人,或是诸如基尼斯特派、梅里斯特派、 加利利人、希腊化派、法利赛人、施洗约翰派等,是犹太人(当我向你们陈述我的想法时,请不要不耐烦地听我说话),他们[仅仅]被称为犹太人和亚伯拉罕的子孙,正如上帝自己所宣告的那样,他们虽用嘴唇敬拜上帝,但心却远离祂。 但我和其他在各方面都持正确观点的基督徒确信,必有死人复活,并在耶路撒冷有千禧年,届时耶路撒冷将被建造、装饰并扩建,正如先知以西结、以赛亚等人所宣告的那样。”《与犹太人特里福的对话》第80章 第239页
塔提安的《四福音合编》(约公元172年)第34节第96页提到,当耶稣斥责撒都该人时,提到了万人的复活。
赫格西普斯(公元170-180年)提到民众中存在十一支伪基督教派:西蒙派、克莱奥比乌斯派、多里提乌斯派、戈尔泰乌斯派、马斯博泰乌斯派、梅南德派、马西昂派、卡尔波克雷特派、瓦伦蒂尼安派、巴西里德派和萨图尔尼利安派。 (第8卷第764页)。他在《论其赴罗马之行》及《犹太教派》第8卷第765页中,提到了艾赛尼派、加利利派、日浴派、马斯博泰派、撒玛利亚人、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等犹太教派。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因为我们的主和导师,在回答撒都该人时——他们声称没有复活,亵渎上帝,并贬低律法的威信,”见爱任纽《驳异端》第4卷第5章第2节,第466-467页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论肉身的复活》第2章中,将否认肉体复活的基督教异端分子与耶稣曾与之争辩的撒都该人相提并论。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写道:“撒都该人曾声称没有复活,在关于该主题的讨论中,他们向主提出了一个涉及某位妇女的律法案例:该妇女按照律法的规定,先后嫁给了七个兄弟,而这七个兄弟接连去世。” 《反马西昂五书》第4卷第38章第413页。特土良在其他著作中也曾论及撒都该人。
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在《驳一切异端》第9卷第22章第136-137页中,专门用一整章论述了撒都该人。正如约瑟夫斯所言,他们认为上帝不干涉世俗事务。 他们否认肉身的复活,并宣称灵魂在死后不再存在。他还提供了约瑟夫斯著作中记载的其他细节。除约瑟夫斯外,希波吕托斯还指出,撒都该人在撒玛利亚地区势力尤为强大。“然而,他们既不重视先知,也不重视其他任何智者,唯独奉行摩西律法;但即便针对该律法,他们也未作任何解释。”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犹太人持有不同的观点,其中有些是错误的,例如撒都该人关于死人复活的观点——他们认为人不会复活;关于天使,他们认为天使并不存在,而经文中关于天使的记载仅应作比喻性解释,实际上并不真实;”《马太福音注释》第20章第427页。 奥利金还在《反塞尔苏斯》第一卷中提到,撒玛利亚人和撒都该人仅接受摩西的五经。奥利金在其他著作中也曾论及撒都该人。
梅索迪乌斯(公元270-311/312年):“因此请注意,这些正是主想要教导给那些不相信肉体复活的撒都该人的内容。 因为这是撒都该人的观点。正因如此,他们才编造了关于那个女人和七个兄弟的比喻,以此对肉身的复活提出质疑。”《论复活》第12章,第367页。梅多迪乌斯在其他著作中也论及过撒都该人。
阿诺比乌斯(公元297-303年):“在此,切勿有人援引犹太人的传说和撒都该派的教义来指责我们,仿佛我们也认为神具有某种形态;因为据称他们的著作中教导了这一点,并被断言得仿佛确凿无疑且具有权威性。” 阿诺比乌斯《反异教论》第3卷第12章第467页
尼西亚会议之后
亚他那修(公元326-373年) “如果撒都该人不接受先知,律法对他们来说又算什么呢?”《致埃及主教书》第4章 第224页
萨拉米斯的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90年)在《异端论》1,14中指出,“撒都该人”一词源自希伯来语“sadiq”,意为“义人”。 然而,《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1500页指出,关于元音如何从“sadiq”中的i(carot)变为“seduqim”中的u(carot),这一解释存在问题。
据《新国际圣经词典》第884-885页记载,杰罗姆似乎也曾指出,撒都该人仅遵守《妥拉》。
伪作与异端著作
《克莱门特的埃比奥尼派认信书》(约公元211-250年)第2卷第54章第91页(隐含)反对撒都该人,因为他们否认死人复活。
伪希波吕托斯:“因此,他们[犹太人]不再有王、大祭司或先知,甚至他们中间也没有文士、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但他并没有说他们应当被剪除;”《论诗篇59》第202页
关于此点的进一步讨论,请参见下一个问题。
问:在《马可福音》12:19和《路加福音》20:27中,撒都该人是否完全拒绝了《律法书》以外的所有旧约,是否接受了旧约的其余部分但认为其权威性较低,还是像法利赛人那样接受了全部内容?
答:以下是相关证据。早期教会作家希波吕托斯、特土良、奥利金和杰罗姆都指出,撒都该人只相信《妥拉》。然而,《新国际圣经词典》第884-885页认为他们的观点有误,因为
1) 约瑟夫斯并未提及这一点
2) 在《塔木德》中,撒都该人引用了《旧约》其他书卷的论据,
3) 倘若他们不将其他书卷视为正典,恐怕就不会被允许进入公会。
然而,针对这一观点有以下三点反驳:
1r) 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18.1.4中(约公元93-94年)写道:“……他们也不遵守律法所规定以外的任何规定……”
2r) 此外,即使撒都该人并未完全拒绝《旧约》其余部分,他们也可能只是将《旧约》其余书卷视为权威性较低的文献。这类似于某些基督徒的观点,即《次经》虽是神圣的著作且应归入圣经,但其权威性低于《旧约》其余部分。或许撒都该人对《妥拉》以外书卷的权威性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结论。
3r) 据约瑟夫斯记载,阿拿尼亚(小)是一位撒都该人,被罗马人任命为大祭司。如果公会将大祭司排除在外,将会削弱公会的权威。 此外,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18.1.4中写道,当撒都该人担任官长时,他们会遵循法利赛人的说法,因为否则民众将无法容忍他们。 这与当今的情况如出一辙:许多自由派“基督徒”牧师,虽然他们自己否认耶稣为赎我们的罪而死,却仍每月举行圣餐礼,重复“这是我的血,为赦免罪孽而流”这句话,尽管他们声称自己并不相信这一点,因为否则教会成员就不会接受他们担任牧师。
早期教会的作家们从何处获得这些信息?由于撒都该人约在公元70年左右绝迹,他们显然并非直接从撒都该人那里获得这些信息。或许这些信息源自许多如今已不复存在的早期文献。例如,使徒约翰的门徒帕皮亚斯——首位《圣经》以外的前千禧年主义者——曾撰写过多卷著作,但这些著作现已失传。
因此,虽然没有证据能证明早期教会作家的说法有误,但关于撒都该人究竟是完全拒绝《旧约》其余部分,还是仅仅认为这些书卷的权威性较低,双方都提出了各自的论点。
问:在《马可福音》12:24中,耶稣为何对撒都该人说他们既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权能?
答:耶稣的这一说法在一般意义上和祂能向他们证明的具体意义上都是正确的。
一般层面:撒都该人不相信来世或复活。据早期教会作家所述,撒都该人除了《律法》的前五卷外,并不接受《旧约》作为圣经。更多信息请参见前一问题。
具体层面:正如耶稣所揭示的,即便是他们所承认的经文(《妥拉》),他们其实也并未真正相信——即上帝仍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
问:在《马可福音》12:34中,“离神的国不远”是什么意思?
答: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部分得救”,也不保证那人一定会得救。耶稣的意思是,那人已经非常接近信靠耶稣了。
问:在《马可福音》12:29-31中,这些诫命是如何概括整个律法的?
答:它们侧重于两个方面:向神显出至高的爱与尊荣,以及爱人如己。与耶稣不同,有些人却忘记了第一方面。 一位外邦人对著名的犹太拉比希勒尔说,他愿意皈依犹太教,但条件是希勒尔必须在他单脚站立时将整个律法教给他。希勒尔回答说:“你自己所憎恶的,不要加给邻舍;这就是整个律法,其余的都是注释;你去学习吧。”(见《班·沙巴特》31a)
问:在《马可福音》12:30中,当耶稣引用《申命记》6:4论及爱神时,为何耶稣又增添了“心”这一第四个方面?
答:有两个互补的答案。
1. 虽然希伯来语中的“灵魂”一词隐含了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心思”,但耶稣在此讲的是亚兰语和/或希腊语,他特意提到“心思”,是为了完整地表达“灵魂”的含义。
2. 此外,随着耶稣的降临,信徒对神的认识比旧约时代更为全面,正如《马太福音》13:10-16、《马可福音》4:11和《路加福音》8:10所示。 关于基督所启示的奥秘,请参阅以弗所书3:4-6,9;6:19;歌罗西书1:26-27;2:2;4:3;罗马书16:25-26;彼得前书1:10-12。另请参阅对申命记6:4的讨论。
问:在《马可福音》12:30中,我们是否应该像某些“道与信”派教师所暗示的那样,为了追求属灵而刻意回避理性?
答:完全不是。信心超越理性,但并不与理性相悖。马可福音12章30节说,我们也应当用全心来爱神。这里的问题是:如果神的话语说的是某件事,而我们用理性推导出的却是另一件事,那么我们究竟是先相信神的话语,还是先相信自己的理性呢? 逻辑推理既不是我们的主人,也不应被视为毫无价值而弃之不用,而是上帝赐予的礼物,应当作为工具,在爱中用来服侍上帝。此外,上帝不仅使用我们与生俱来的理性,还能通过《哥林多前书》2章12节所说的“心思的更新”来改变它。但这种改变并非必然自动发生。《罗马书》12章2节吩咐我们:“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 因此,我们对一件自己无法做到的事负有责任。我们通过求神借着我们行事,来成就自己无法做到的事,也就是说,你必须祷告求神来施行这改变。你是否愿意为祂已经成就的成圣工作感谢祂,并求祂使你更加顺服,好让祂能改变你的心思、意念、灵魂和力量?
问:在《马可福音》12:34中,他们不再向耶稣提问这一点有何特别之处?
答:马可福音11章28节开头提到,祭司、文士和长老们问耶稣是凭什么权柄做这些事的。耶稣起初直接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随后,通过他对其他问题的回答,以及耶稣最后提出的一个他们无法回答的问题,间接表明了他拥有这权柄。于是,他们便不再问耶稣“凭什么权柄……”或其他任何问题。
问:马可福音12:42向我们揭示了关于马可受众的什么信息?
答:这枚“小钱”(希腊语为lepton)是一种希腊硬币,希腊人对此非常熟悉。两枚小钱相当于一个“第纳里”的1/64,而“第纳里”是一天的工钱。马可觉得有必要解释这是什么,并且他用罗马硬币“夸德兰斯”来解释这一点,这表明马可最初是写给罗马读者的。
问:在《马可福音》12:42-44中,既然文士们吞噬寡妇的家产,耶稣为何没有阻止那位寡妇投进她的“两分钱”?
答:这位寡妇因慷慨施舍和信心的表现而受到称赞。圣殿文士不仅因不向穷人施舍而受到责备,更因强行从穷人那里夺取财物而受到谴责。根据《阿博特》1.13和《贝霍罗特》4.6的记载,律法教师虽不得因服务收取报酬,但可以接受礼物。
问:在《马可福音》13:1-2中,圣殿的哪些方面令人印象深刻?
答:既在于其规模宏大,也在于其历久不衰——它曾在被毁后重建,在遭亵渎后重新奉献。
圣殿是一座建筑奇观;它占地约占耶路撒冷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它由镶嵌着黄金的大块白石建成。建造耗时多年;直到公元64年才完全竣工。虽然它是一座宏伟的建筑,但规模并不及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或埃及金字塔等其他古代奇观。
根据《马加比一书》1:41-64以及约瑟夫斯《犹太古史》第12卷第5章第4节的记载,安条克四世(埃皮法尼斯)曾在祭坛上献祭了一头猪。更多详情请参阅约瑟夫斯《犹太战争》第5卷第184-226节,以及《犹太古史》第15卷第380-425节(xi)。
公元67-68年,犹太狂热分子亵渎了圣殿。
公元70年,罗马将军提图斯曾下令部队保护圣殿,但士兵们还是将其焚毁了。
问:在《马可福音》13:1-2中,我们如何判断一个表面上令人印象深刻的组织或机构对上帝而言是无用的?
答:如果它是为邪恶的目的而建立的,那是一回事;但它也可能最初是出于敬虔的目的而建立的,后来这些目的却被劫持了。只看某事物表面上多么令人印象深刻,就是把注意力放在了错误的地方。要看它当前结出的果子:人们是否通过这项事工归向基督并在基督里成长?如果不是,那么无论它过去有多么辉煌,在神眼中它就不再令人印象深刻了。
问:在《马可福音》13:34-37中,耶稣为何如此坚持要门徒们警醒?
答:虽然有些人错过了基督第一次降临,但此处的上下文是耶稣仅向门徒们所讲的关于基督再来的教导。他们并非要在特定时刻才开始警醒,因为耶稣刚刚说过,没有人知道那时刻。相反,他们应当时刻保持警醒。 这里的“警醒”意味着要保持生活圣洁,亲近上帝。这也意味着在遭受迫害时仍能坚守信仰。根据《米示拿·刑罚篇》3.10-14的记载(《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68页),基督徒曾被犹太人贴上“异端”的标签,并遭受39鞭的鞭打。
问:在《马可福音》14:4-8中,耶稣为何宁愿让人把那贵重的香膏浇在他身上,也不愿把它分给穷人?
答:耶稣在《马可福音》12:29-31中教导说,爱主你的神是最大的诫命,爱人如己是第二大的诫命,而不是相反。基督徒可以随时帮助穷人,但只有在耶稣在世的时候,他们才能以这种方式服侍耶稣。
问:在《马可福音》14:4-8中,有人认为这种相当于一年工资的牺牲只是在浪费钱。对于今天那些认为将自己生命中的数年时光和金钱献给主是一种浪费的人,你会怎么说?
答:没药是一种昂贵的香膏,产自印度的一种稀有植物。它通常装在完全密封的瓶子里。当时瓶颈被打破,里面的香膏全部倾倒出来。
当犹大看到这种(在他看来)巨大的“浪费”时,这可能成了他去见祭司出卖耶稣的导火索。虽然我们无法为犹大辩护,但至少可以理解他的观点。如果整个世界都围绕金钱转,这确实看起来像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不过,希望你的判断力能比犹大更好。
问:在《马可福音》14:4-8中,行善之事为何有时会妨碍我们去做最有益的事?
答:我们做了许多善事,但我们来到世上并非仅仅为了行善。我们如今留在世上,是为了在这里侍奉上帝并荣耀上帝。我们所做的并非任何善事,而是我们能为主做的最美好的善事。
问:在《马可福音》14:21中,为什么对犹大来说,如果他从未出生会更好?
答:对犹大而言,与其做他所做的事并因此受到应得的惩罚,不如从未存在过。在《当邪教徒提问》第139-140页中提到,有些邪教徒利用这节经文试图论证:既然地狱被比作“未出生”的状态,那么地狱就是“不存在”。然而,既然耶稣说犹大的惩罚比从未出生还要严重,那么地狱就不是“灭绝”。
问:在《马可福音》14:21中,我们并不知道犹大决定出卖耶稣的主要原因。当一个人背弃另一个人时,出于贪婪、嫉妒或失望,这些动机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有些人出于贪婪而背叛;他们以为这样能获得一切好处。他们对那个被背叛的人并没有什么怨恨。在他们眼里,受害者只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对象。
但在其他情况下,原因可能是个人层面的。由于对他们眼中那种绝望处境感到失望,他们可能想要背叛那个人,或者至少获得一些好处,以此补偿因相信对方而浪费的时间。
既然我们无法确知犹大的动机,上述两种情况都可能成立。犹大是十二使徒中唯一非加利利人。他从未属于彼得、雅各和约翰的核心圈子。
问:在《马可福音》14:24中,“盟约”一词有何特别之处?
答:希腊语中有两个不同的词来表示“盟约”。
希腊语单词“syntheke”指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
希腊语单词“diatheke”则指由一方提出、另一方只能接受或拒绝的提议。此处使用的是后一个词。
问:马可福音14:24是否表明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答:是的。就连约翰·加尔文也说,“许多人”指的是“全人类”。以下是约翰·加尔文在《加尔文注释》第3卷第138-139页中的论述:“马可福音14:24。这是我的血。 我先前已指出,当经文说这血是为赦免罪孽而倾倒(如《马太福音》所述)时,这些话语如何引导我们关注基督受死的牺牲;若忽视这一思想,就不可能妥善地举行圣餐礼。若信徒无法相信神对他们心怀喜悦,他们便无法得到满足。 ‘许多人’一词不仅指世界的一部分,而是指整个人类:他将‘许多人’与‘一人’相对比,仿佛在说,他不会成为一个人的救赎主,而是要面对死亡,以拯救许多人脱离受咒诅的罪孽。”(斜体部分见于英文原文。)请注意,加尔文说:“‘许多人’不仅指世界的一部分,而是指整个人类:”
问:在《马可福音》14:27中,门徒为何会因耶稣没有为自己辩护而对祂感到难过?
答:当耶稣凭着祂的一切大能,却甘愿顺服于被捕、受虐待和死亡时,门徒的信心便会崩溃。人们本期待一位大能的弥赛亚会为自己辩护并击败罗马人,而不是向他们投降。
问:马可福音14:27-31,如果一位信徒犯了大罪并羞辱了耶稣,特别是在他人面前,他们该如何回归?
答:陷入罪中的信徒可以悔改并回归。神会赦免他们。作为基督徒,我们也应当宽恕他们,但他们需要明白,重建信任可能需要时间。 悔改的信徒应当向神认罪,但也应当向那些事先知晓其罪行的人认罪。他们应当道歉,在适当的情况下作出补偿,并承诺不再重蹈覆辙。根据该罪行的成瘾程度,他们或许可以请一些基督徒朋友“与他们同行”,并督促他们,确保他们不再重蹈覆辙。
问:马可福音14:42-52中描绘的耶稣是否处于任人摆布的境地,这与其他福音书中将耶稣描绘为掌控全局的形象形成对比,正如某些自由派人士所言?
答:确实,经文提到耶稣祷告时极其痛苦,以至于汗如血点。哦,等等,那只出现在《路加福音》22:44,马可福音里并没有。自由派批评家对马可福音作此评论,实属“目光短浅”,因为《马太福音》26:36-46和《路加福音》22:40-46也都记载了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情景。 约翰福音经常记载前三卷福音书中没有的内容;但约翰似乎有意省略了前三卷福音书已经提及的许多内容。
自古以来,基督徒就认识到:马太强调耶稣是应许的君王,他成就了旧约的预言;马可强调耶稣是受苦的仆人,并着重描述了耶稣的作为;路加强调耶稣的人性,且对耶稣的童年记载最为详尽;约翰则强调耶稣的神性,其写作时很可能假设读者已经读过其他福音书。
另一方面,马可福音也表明耶稣同样掌握着主动权。在客西马尼园中,耶稣知道即将发生什么,祂本有机会逃离花园。但耶稣刻意选择顺服天父的旨意,并非对后果感到不确定,而是对后果了如指掌。
问:在《马可福音》14:51-52中,那个“摘下面具的人”是谁?他为何脱下衣服逃走了?
答:虽然圣经没有明确说明,但传统认为那是约翰·马可,即《马可福音》的作者。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05页也持同样观点,并推测说:“这位福音书作者无法抗拒在耶稣故事的关键时刻提及自己的在场。”
问:在《马可福音》14:53-55中,公会是如何违反犹太律法的?
答:他们至少五次违反了自身的法律体系。
1) 他们不应在夜间审理案件
2) 法官有责任站在被告的一侧。
3) 他们没有两名能相互印证的证人指控耶稣。
4) 根据犹太律法,不得仅凭本人自证定罪。
5) 他们本应在宣布某人有罪之前等待24小时。
(摘自蒂姆·霍克斯于1997年10月24日在德克萨斯州锡达帕克市希尔乡村圣经教会所做的讲道)
问:在《马可福音》14:62中,耶稣是否真的在此处说自己是弥赛亚?
答:是的。试想,当耶稣引用《但以理书》7:13-14描述自己将乘着天上的云而来时,那些顽固的祭司们作何感想。他们在《马可福音》14:63-65中的反应——辱骂耶稣并要求处死他——成为犹太宗教领袖们最终拒绝耶稣的导火索。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50-451页。
问:在《马可福音》14:62中,既然耶稣将坐在父神的右边,祂又怎能“降临”呢?这难道不意味着祂在移动吗?
答:回答中需考虑三点。
首先,“坐在右边”并非仅仅指物理位置,而是一种尊荣的地位。
在不同的场合,耶稣可以坐着、站着或移动。
当然,如果骑着白马——正如《启示录》19:11中耶稣所做的那样——人完全可以一边坐着一边“降临”。
问:在《马可福音》14:62中,耶稣告诉大祭司,他将看见人子乘着天上的云降临。但如果大祭司在耶稣再来之前就死了,那耶稣的回答就失效了。因此,在《路加福音》中,耶稣说:“我就是,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大能的右边了”(《路加福音》22:69)——摘自《被打断的耶稣》第51页
答:首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然后给出答案。
非正解:出于某种原因,埃尔曼不愿提及《马太福音》26:64,该处提到“你们”(复数),因此不仅指大祭司一人。不过,这已无关紧要,因为所有公会成员都在耶稣再来之前都已去世。
正确答案:埃尔曼实际上将两个异议合并为一个提出。第一个异议是:大祭司(实际上包括整个公会)都在耶稣再来之前死了。对此的回答是:整个公会,包括大祭司在内,都将看见耶稣再来。《启示录》1:7应许说,当耶稣再来时,每只眼睛都将看见祂,甚至特别包括那些曾刺穿祂的人。那些在世时拒绝耶稣而死去的人,也无法逃脱再次与祂相遇的命运。
第二个异议是:路加福音成书于马可福音之后,其表述似乎从“你(单数)将看见”变成了仅仅陈述耶稣会再来。而他论点的关键所在,却因一个文本变体而削弱了。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02年)在《杂论》第6卷第52章(收录于《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2卷第574页)中引用马可福音14:62时,使用了“你们(复数)”一词。我们知道克莱门特引用的是马可福音而非其他福音书,因为他明确告诉我们这是马可福音。
问:在《马可福音》14:65中,为什么有些人要求耶稣预言是谁在这里打了他?
答:罗马士兵曾与囚犯玩过一种名为“三拳”的残酷游戏。 三名士兵会各自将一只拳头放在囚犯的下巴下方。其中一名士兵会击打囚犯,将其打晕。当囚犯恢复意识后,他们便会问他究竟是哪名士兵打了他。如果囚犯猜错了,击打他的士兵就赢了(而下注的人输了);如果囚犯猜对了,击打他的士兵就会输掉赌注。看来无论哪种情况,囚犯自己也是输家。
问:在《马可福音》14:66-68中,什么样的爱能经受住“恐惧的考验”?
答:彼得虽然勇敢,也从未停止爱耶稣,但他在这里所表现出的爱并没有经受住恐惧的考验。然而,在彼得生命的尽头,他被倒钉在十字架上,而彼得的爱确实经受住了恐惧的考验。
在彼得开口说话之前,他那加利利口音并不会暴露他的身份。除非是他先开口说话,否则那个女仆当时一定曾离耶稣和彼得足够近,才能认出彼得。彼得以为自己可以紧跟在耶稣身边而不被发现。当他意识到对方可能认出他时,他就不得不决定该怎么办。 有时,我们会为基督做些勇敢的事,心想自己大概不会因此遭受苦难。但一旦被识破,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在这紧张的时刻,彼得将自身的安全置于一切之上,甚至不惜否认基督。彼得本该做的,是迅速离开,至于他们是否会抓住他,就交给神来决定。
问:在《马可福音》15:1-20中,犹太公会和罗马人都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但理由截然不同。今天,人们拒绝耶稣作为他们的弥赛亚,又有哪些不同的理由呢?
答:在耶稣的时代,许多人认为耶稣的宣称是虚假的,因为耶稣不符合他们对一位政治弥赛亚的期待。如今,如果上帝在注视着我们,有些人认为就不该有饥饿、苦难或死亡。上帝不符合他们的期待。
对罗马人而言,耶稣的主张被误解为对他们已效忠之物的叛逆。耶稣根本不符合他们选择追随的对象,而他们既无意愿,也无勇气去改变。
有些人出于理性的原因拒绝耶稣,但这样的人寥寥无几,甚至比那些声称因理性原因拒绝耶稣的人还要少。更常见的是,人们出于情感上的原因拒绝耶稣,或者当他们意识到为了跟随耶稣必须放弃或改变什么时,出于固执的理由而拒绝,因为他们不愿这样做。 有时,当人们以理性的反对理由来拒绝成为基督徒时,这在他们心中确实是一个正当的理由。但有时这仅仅是一层烟幕,让他们不必因未认真考虑基督的教导而感到内疚。
耶稣拒绝参与那种无法实现公义的辩论。
问:在《马可福音》15:8-11中,民众选择巴拉巴而非耶稣,其中有何讽刺之处?
答:彼拉多可能认为,人们显然会选择耶稣,而不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强盗。 在罗马人面前,犹太人指控耶稣领导叛乱;而许多犹太人却因耶稣“没有”领导叛乱而对他感到失望。尽管犹太人和罗马人都声称耶稣必须因叛国罪而死,但实际上犯下叛国罪的却是巴拉巴。当民众弃绝他们名正言顺的君王——耶稣,转而支持一名暴力叛乱者时,他们自己却在40年后的公元70年发动了暴力叛乱,结果耶路撒冷被罗马人摧毁。
《佛罗伦萨纸莎草纸61.59ff》记载,罗马埃及总督G·塞普蒂穆斯·维格图斯曾对一名名叫菲比翁的被告说:“你本该受鞭刑,但我将把你交给民众处置”(引自泰勒,第580页)。
巴拉巴的全名是耶稣·巴尔-阿巴斯(Jesus bar-Abbas),意为“阿巴斯的儿子耶稣”,其中“阿巴斯”既是人名,也是“父亲”的称谓。两人都名为耶稣。作为一名叛乱分子,巴拉巴同样希望解放他的子民,但采取的是世俗的、暴力的手段。这位“父亲”的伪儿子被释放了,而“天父”的真儿子却被钉在了十字架上。
问:在《马可福音》15:14中,为什么马可似乎如此急于将责任归咎于犹太人,正如某位自由派学者所指出的那样?
答:首先,考古学家已经发现了据信当时人群所在的庭院,其容纳人数不会超过400人左右。因此,这里所说的“人群”并非耶路撒冷的所有居民和游客,而是祭司们挑选出来的一小部分人。
犹大、犹太领袖、犹太百姓、罗马人,甚至耶稣没有逃跑,都在上帝预定的旨意中扮演了各自的角色(使徒行传2:23)。以下列出了各方的角色。如你所见,马可对犹太百姓的指责并不比其他福音书作者更严厉。
犹大:马太福音 26:14-16, 49-50;马可福音 14:17-21, 42, 44-45;路加福音 22:3-6, 47-48;约翰福音 13:18, 21, 27;18:2
犹太领袖:马太福音 26:57-58;27:20;马可福音 14:43,46,53-65;15:1,3,10-11,31;路加福音 22:2,52;22:66-23:2;约翰福音 18:3,12-14,19-24,30
犹太百姓:马太福音 27:20-23,25;马可福音 15:11-15;路加福音 23:18,21,23
罗马人:马太福音 27:11-31;马可福音 15:15-20;15:24;路加福音 23:24;约翰福音 18:33-19:3;19:16
耶稣没有逃跑:马太福音 26:39-46,53-54;马可福音 14:35-42;路加福音 22:39-46;约翰福音 18:4-11
问:在《马可福音》15:17中,给耶稣穿上紫袍有什么意义?
答:紫色布料十分昂贵,是用蜑螺染制的。在罗马帝国,只有皇帝及其家族才有资格穿紫色,不过皇帝出于恩惠,可以将自己的旧衣裳赐予他人。这件紫袍正是对耶稣自称是王这一事实的嘲弄。
问:在《马可福音》15:31中,耶稣因声称能拯救他人,却无法拯救自己而遭到嘲弄。你有时如何需要放弃自救来拯救他人?
答:虽然我们不必冒不必要的风险,但有时为了他人的安全,以及将福音的信息传给他人,我们需要冒着风险去做某些事。安全固然重要,但如果我们将自身安全置于遵行神旨意之上,那么就连安全本身也会成为偶像。
问:在《马可福音》15:31-32中,撒但让别人因顺服神而遭到嘲笑,这种策略有多大效果?
答:这取决于当事人。如果一个人更看重世人的称赞而非来自神的称赞,这种策略就可能令其止步不前。他们甚至会为自己开脱,认为:“只要我保持人气,人们就会更愿意听我说话,从而更重视我的见证。” 但如果一个人更看重神而非人气,更看重顺服神而非为神创造成果,那么他所荣耀的神,将比他凭自己的能力为神做工时所荣耀的更多。
问:马可福音15章32节提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以色列的王基督,现在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好叫我们看见就信。”与他同钉十字架的人也辱骂他。
这里“十字架”一词的希腊文是stauros,詹姆斯·斯特龙将其定义为:
(4716) 源自词根2476;指竖立的木桩或柱子,即(特指)作为死刑工具的木杆或十字架;比喻上指置身于死地,即自我否定;引申义指基督的赎罪:--十字架。([1])
然而在《彼得前书》2:24中,我们得知耶稣是被钉在“木头上”的:
他亲自在木头上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向罪死,向义活;你们也因他受的鞭伤而得医治。
希腊文中“树”一词是xulon,斯特朗词典对其定义为:
(3586) 源自3582词根的另一形式;木材(作燃料或材料);引申指棍棒、木棍、树木或其他木制物品或物质:——杖、木桩、树、木头。[2]
这里的错误显而易见。希腊语单词“stauros”明确指“十字架”。该词不存在双重含义。而“xulon”一词可互换地译为“木头”、“杖”、“树”等,但在《彼得前书》2:24中,它被译为“树”。 现在我们需要问:如果该经文确实意指“十字架”,既然已有更明确的词“stauros”,为何最初要使用“xulon”一词呢?
因此很明显,在《彼得前书》2:24中,“xulon”一词确实被用作“树”,因此与《马可福音》15:32存在矛盾。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斯特龙,《新斯特龙圣经详尽词汇索引》(托马斯·纳尔逊出版社,1996年)
[2] 詹姆斯·斯特龙,同上(此问题由一名穆斯林提出)
答:耶稣被钉在一根木制十字架上,而这木头来自树木。罗马人、迦太基人和波斯人使用的是带有横梁的木桩,而非活树。《圣经》中将两个词作为同义词来指代同一事物(例如“staurus”和“xulon”),这并不构成问题,就像《古兰经》中用两个词来指代真主一样。
彼得说耶稣被挂在树上(《使徒行传》5:30;10:39),但彼得也说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使徒行传》2:23)。
保罗说耶稣被挂在树上(加拉太书 3:13;使徒行传 13:29),但保罗也在加拉太书 5:11;6:12,14;哥林多前书 1:17,18 中提到了基督的十字架。
“树”和“十字架”被用作同义词;同一位作者会同时使用这两个词。耶稣是被钉在树上的;但经文并未说那是活树。
当然,正统的伊斯兰教义也教导说,“耶稣的化身”同样被钉在十字架上。关于这次钉十字架,现在有一个关键问题。要么:
a) 被钉十字架的确实是耶稣,或者
b) “伟大的调包计”——安拉不仅欺骗了犹太人和罗马人,使他们误以为耶稣被钉十字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安拉甚至还欺骗了耶稣的亲生母亲、耶稣的门徒以及所有宣讲“被钉十字架的基督”的早期基督徒。我们拥有使徒约翰的门徒伊格纳提乌斯和波利卡普等人的著作,他们都相信耶稣被钉十字架并从死里复活。 即使作为穆斯林,如果你认为安拉欺骗了祂自己的追随者,你也无法指责基督徒相信耶稣被钉十字架。“安拉是最大的欺骗者”(《古兰经》第3章第54节)。如果这位安拉欺骗了基督徒,而你对此并无异议,那么这位安拉是否也会欺骗穆斯林呢?
问:在《马可福音》15:42中,埃尔曼说:“马可向我们阐明了这句话的含义:这是‘为安息日’预备的日子(而不是为逾越节预备的日子)。”(斜体为原文所示)《被打断的耶稣》第27页
答:有两种可能但不同的解释。
那一年安息日和逾越节可能恰好重合:埃尔曼似乎没有考虑到,有些年份逾越节和安息日会重合。虽然当时确切的日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但许多人认为,公元30年或公元33年,逾越节与周六的安息日会重合。
“大安息日”:虽然每个星期六都是安息日,但并非每个安息日都是星期六,正如《利未记》23:39所证明的。例如,第七月的头一天和第八天都应是“安息日”。 每年都有“不可做工的日子”,但大多数时候并非星期六。逾越节是无酵节的第一天,根据《出埃及记》12:16,该节期的第一天和第七天都是“不可做工的日子”。
《约翰福音》19章31节本可确定这两个答案中哪个是正确的,但事实上它既可以支持其中一个答案,也可以支持另一个答案。经文说:“……因为那安息日是个大日”。但正因为是“大日”,所以未必就是星期六。
问:在《马可福音》15:44中,彼拉多为何对耶稣已经死了感到惊讶?
答:要么是彼拉多只是没注意时间,要么是许多被钉十字架的人存活时间更长。耶稣在被钉十字架前曾遭受鞭打和殴打。顺便提一下,罗马式的鞭打与犹太人39鞭的鞭刑不同。罗马式的鞭打使用的是附有金属刺的短鞭,系在一根坚固的木杆上。这种鞭打足以致残甚至致人死亡。耶稣就是被罗马人鞭打的。
问:在《马可福音》第16章中,有哪些内容与其他福音书及《使徒行传》中的内容相呼应?
答:以下是《马可福音》第16章与圣经其他书卷的对应关系
耶稣清晨复活。可16:2,9;太28:1;路24:1;约20:1
耶稣在“一周的第一天”复活。可16:2,9;太28:1;路24:1;约20:1
七个鬼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被赶出。可16:9;路8:2
抹大拉的马利亚/妇女们来到坟墓前。太 28:1-8;可 16:9-10;约 20:1;路 24:1-10
起初其他人并不相信。太 28:17;可 16:11;路 24:11
向两位门徒显现。可16:12;路24:13-35
他们仍然不信。可16:13;路24:36
因十一门徒不信而责备他们。可16:14;路24:38-41
吩咐向万民传道。太28:19-20;可16:15;路24:47-48
信而受洗的得救,不信的被定罪。可16:16;徒2:38-39
神迹。马可福音16:17,20;《使徒行传》全书
赶鬼。马可福音 16:17 及《使徒行传》中
说新方言。可16:17;参《使徒行传》2:2-13
被蛇咬而不受伤害。可16:17;路10:19;~徒28:3-6
喝毒物却不受伤害。马可福音 16:18——无其他经文
耶稣在伯大尼、橄榄山的斜坡上升天。马可福音 16:19;路加福音 24:51;使徒行传 1:9-11
耶稣坐在神的右边。马可福音 16:19;使徒行传 7:56
他们到处传道。马可福音 16:20;使徒行传 1:8
综上所述,喝了毒药却毫发无损,是《马可福音》结尾处唯一一项在圣经其他地方未曾提及的教导。
问:在《马可福音》16:1中,妇女们为何要带香料去膏抹耶稣的身体?
答:耶稣是在日落安息日开始前匆忙安放在坟墓里的。妇女们带香料是为了通过防腐处理来保存遗体。
问:在《马可福音》16:8中,既然妇女们没有对任何人说什么,她们是否告诉了门徒?
答:虽然她们从坟墓回来的路上没有告诉任何人,但最终还是告诉了所有人,而门徒是她们首先告知的对象。虽然“没有告诉任何人”可能意味着她们甚至在一段时间后才告诉门徒,但更可能的意思是她们只告诉了门徒,而没有告诉这个小团体以外的任何人。参见《当批评者提问》第377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可福音》16:12中,耶稣是以何种不同的形像显现的?
答:这仅仅意味着那两个人与耶稣同行时没有认出祂。耶稣可能换了不同的衣服,而且祂的外貌肯定与死时不同。耶稣是以荣耀的肉体从死里复活的。不能合理地利用这节经文来断言耶稣拥有不同的身体,因为他们没有认出耶稣,并不能证明祂拥有不同的肉体。
问:在《马可福音》16:16中,耶稣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在《罗马书》6:3中,保罗说:“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在《彼得前书》3:21中,彼得说: “这水所预表的洗礼,如今借着耶稣基督的复活,也拯救我们——这并非指洗去肉体的污秽,乃是指向神良心的回应。”这些经文是否意味着洗礼与信心一样,都是得救所必需的?这是否意味着洗礼并非如福音派所说的那样是一种“自愿的礼仪”,而是一种强制性的程序?
答:顺服耶稣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必须的,而且耶稣吩咐我们要受洗。因此,所有信徒都应当受水洗。然而,拯救我们的并非水洗,甚至也不是我们的顺服(尽管它可能并不完美)。是耶稣拯救了我们。所以,能力在于耶稣的宝血,不在于水。 新约中提到“因信得救”的经文有150处,其中并未提及洗礼。但我们都应当受洗。
但那个在十字架上的强盗又该如何解释呢?罗马人肯定不会让他下来受洗,然后再把他钉回十字架上。然而,耶稣对他说:“今日你要与我同在乐园里。” 此外,优西比乌记载了一位名叫巴西利德斯的罗马士兵,他归信了基督,随后被监禁并处决。难道他会因为信了基督,却因罗马人不允许他受洗——从而阻碍了上帝拯救他——而下地狱吗?——当然不会。因此,上帝完全有能力、也有大能,即使没有水洗也能拯救人。水洗并非上帝拯救人的必要条件。不过,我们应当顺服上帝,接受洗礼。
问:在《马可福音》16:16中,那些信了却从未受洗的人又该如何呢?
答:虽然《马可福音》16:16没有明确说明,但《约翰福音》3:36以及许多其他经文都指出,凡信的人必得救。 耶稣右边的强盗信了主,虽未受洗却进了乐园;而在那位被钉十字架的强盗之前,耶稣的门徒曾施洗(约3:26;4:2),施洗约翰也曾为赦罪而施洗(可1:4;路1:77;路3:3b)。这节经文虽未明确说明,但有四种情况:
信主并受洗:得救
信了但尚未受洗:得救。本节经文虽未明言,但《使徒行传》10:45-47记载了这样的人:他们在受水洗之前就已信主,并因真实地说方言而显明已得救。
不信却受洗:未得救
不信且未受洗:不得救,但神可能会赐予死去的婴孩、严重智力障碍者等特殊恩典。
或许经文未提及第二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神的旨意是所有信徒都要顺服神并接受水洗。
此外,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显然是指那些有能力相信的人。婴儿、严重智力障碍者,以及那些从未拒绝基督但也不曾相信的人,并非本节经文所指的对象。
举个例子。如果我在厨房里,女儿向我要一美元的零钱,我告诉她:“把一美元和一瓶水给我,我就给你找零。”如果女儿把这两样都给了我,我就给她找零。 如果我的女儿没有给我一美元,那就没有找零。但如果我的女儿给了我一美元却没有给水瓶呢?那就得看情况了。如果她说:“我找了,但没找到水瓶”,那么我还是会给她找零。但如果她说了一些不尊重的话,并且拒绝给我她明明能拿到的水瓶,那就没有找零。
一位基督教会的人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你吃东西并消化了,你就会活着;如果你不吃,你就会死。”这里默认了消化食物这一过程。 然而,将这个关于非自愿身体动作的例子套用到《马可福音》16:16中——即我们应当自愿顺服的上帝诫命——这与上帝的话语相矛盾。上帝的话语在以下经文中应许,凡真正相信的人都将得救:约翰福音3:16、18、36; 约翰福音5:24;6:47;11:25-26;使徒行传10:43-48;罗马书9:33;约珥书2:32a + 使徒行传2:21 + 罗马书10:9-10;10:13;约翰一书5:1,10-13
总结:若你信,就受洗。然而,若你不信,受洗也毫无意义。
问:在《马可福音》16:16中,耶稣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那么,人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人必须信,否则就会被定罪并受惩罚。人的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在哪里?耶稣是如何强迫人们信,否则就会被定罪的?
答:没有人会被强迫去相信。但神所赐的自由并非没有后果,而是带有后果的自由。如果一个人不愿相信,死后神会将他置于另一个宇宙中,在那里他拥有永远远离神的自由。那个地方被称为火湖。
但我同意,如果对所有人来说,要么顺服上帝要么下火湖这一结果是无可辩驳的定局,那似乎就谈不上真正的自由选择。这就是信仰发挥作用的地方。上帝给了我们证据,证明祂的话语是真实的,但上帝并没有给我们绝对的确定性。如果有人不愿相信上帝,他们有足够的“回旋余地”来寻找理由怀疑上帝并拒绝相信。 有趣的是,我们起初可以拒绝相信神,随后却能悔改并信靠祂,从而得救。另一方面,天使和魔鬼并不像我们这样拥有完全相同的自由意志。他们无法否认这一点。当一个魔鬼堕落时,便不再被赐予悔改的机会。正如《希伯来书》2:16所说,基督来是要救赎人,而非天使或魔鬼。
问:《马可福音》16:17-18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他们要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保罗也列出了这些同样的能力,作为圣灵的恩赐(哥林多前书12:10;12:8)。这是否意味着这些是真正信仰的标志?所有信徒在整个时代都应该拥有这些恩赐吗?为什么我们现在在基督徒身上不再看到这些神迹了?
答:圣灵已赐给每位基督徒一项属灵恩赐,不同的基督徒拥有不同的恩赐,尽管其中许多并不显得特别引人注目。正如我们身体的不同肢体有不同的功能一样,我们在教会中也各司其职(哥林多前书 12:14-27)。 并非所有人都说方言(哥林多前书 12:30),正如并非所有人都作使徒和先知(哥林多前书 12:29)。
问:马可福音16:18中提到“手能拿蛇”,这是否为阿巴拉契亚地区那些认为某些人在敬拜中应当接触蛇的人提供了依据?
答:不。即使没有这一节经文,圣经也表明神会赐给基督徒所需的保护;当有需要时,神会施行神迹,而不仅仅局限于免受蛇咬。然而,即便有这一节经文,圣经所强调的是:我们不应为了炫耀而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以此试探神。
《出埃及记》17:2-7;《民数记》14:22;《申命记》6:16;《诗篇》78:17-18、40-41、56-57;95:8-9。 亚哈斯正是“特例印证规则”的例证。虽然亚哈斯熟悉“试探神”的概念,且在《以赛亚书》7:12中并未打算试探神,但当神的先知向你提问时予以回答,这并不算试探神。
问:马可福音16:9-20是马可写的吗?
答:真正的基督徒对于《马可福音》16:9-20是否原本就存在,意见不一。
支持“是”的外部证据
公元150年左右 贾斯汀·殉道者 | 《殉道者贾斯汀第一护教书》第45章第178页引用了《马可福音》16:20的部分内容(并非1、3或11个词),并在引文前用希腊语添加了“从耶路撒冷”一词。 |
公元172年左右 塔提安的《四福音合编》第53章6a、8节;第53章35b、37、39a、61b节;第55章3、5b、8-10节;第12a、13b、16节 | 马可福音 16:9(全文引用);16:10b; 16:11(全文引用)、12a、13b、14f(引用20/21个词)、15f(引用11/14个词)、16-18(全文引用)、19a(引用10/19个词)、19f(引用9/19个词)、20(全文引用) |
公元182-188年 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10.5章第426页。(爱任纽是波利卡普的门徒,而波利卡普是约翰的门徒) | “此外,马可福音临近结尾处写道:‘于是,主耶稣对他们讲完话后,就被接升天,坐在神的右边;’”(引用了《马可福音》16:19全文) |
公元200年 特土良《论灵魂》第25章 | “并非仅有一个,如苏格拉底所拥有的‘守护灵’;而是七个灵,如抹大拉的马利亚的情况”(不过,关于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赶出七个鬼这一具体教导,在《路加福音》8:2中也有记载。) |
公元198-220年 特土良《论肉身的复活》第51章第584页,以及《反普拉克西阿斯》第2章第598页;第30章第627页 | 耶稣坐在父的右边这一说法源自《马可福音》16:19,但在其他经文中也有记载(《马太福音》26:64;《马可福音》14:62;《路加福音》22:69;《使徒行传》2:34;《歌罗西书》3:1;《希伯来书》1:3,13;8:1),因此这并非唯一的相关记载。 特土良虽然不常直接引用经文,但经常暗指经文。因此,特土良不能作为《马可福音》16:19曾收录于《马可福音》的证据,但他也不构成反驳这一观点的证据。 |
公元198-220年 特土良《论蝎子》第15章 第648页 | “经上记着说:‘你要敬拜主你的神,惟独事奉他。’ 但即便是现在,他也应当听闻此言,因为在很久之后,他倾泻了这些毒液——即便如此,这些毒液也难以轻易伤害任何软弱之人,只要有人凭着信心,在受到伤害之前,甚至在受到伤害之后立即,饮下我们这杯药。”(这是一种略带寓意色彩的隐喻,指饮下毒药却不受伤害) |
3至4世纪。库雷顿派叙利亚语译本 | |
阿弗拉哈特(公元337年)《精选论述》 论述1 第17章 第351页 | 引用了《马可福音》16章16节全文,随后又引用了《马可福音》16章17-18节全文 |
《使徒宪章》第6卷第3节第15章(最新部分约公元380年) | “因为主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引自《马可福音》16:16) |
《使徒宪章》(公元375-380年)第7卷第1节第1章(参见第5卷和第8卷) | 逐字引用马可福音16:17-18,如耶稣基督所言 |
安提阿的维克多(约公元425-450年) | |
聂斯托利(公元444年) | |
亚历山大的西里尔(公元444年)将聂斯托里乌斯的引文视为圣经 | |
公元约450年 亚历山大抄本 | |
耶路撒冷的希西基乌斯(公元450年后) | |
部分3至4世纪的博海里克科普特语文献 | |
3至4世纪的萨希德科普特语 | |
5世纪 弗里尔《福音书》 | |
公元400-500年 《以弗拉姆抄本》 | |
《圣经概要》(公元360-370年或5世纪或6世纪) | 对《马可福音》16:9-20进行了意译 |
公元400-600年 《贝扎抄本》 | |
约公元700年, 庞大的拜占庭文本系 | |
后期的圣经文本(共计至少38种) | 菲洛克塞尼派叙利亚文、哈尔克莱派叙利亚文、巴勒斯坦叙利亚文、埃塞俄比亚文、部分格鲁吉亚文(始于五世纪)、斯拉夫文、意大利文、武加大译本、法尤姆科普特文 |
仅供参考,外典《尼哥底母福音》第一卷和第二卷提到了说新方言、蛇和毒物,但这很可能是后来写成的。请注意,有资料称贾斯汀·殉道者的《第一护教辞》第45章(第178页)提到了《马可福音》第16章,但这是错误的;贾斯汀的《第一护教辞》并未提及《马可福音》第16章。
支持该观点的内部证据:无。
表明“否”的外部证据
公元360年左右 优西比乌致马里亚努斯一世的问答
公元325-350年 梵蒂冈抄本:该处有空白。梵蒂冈抄本仅在少数几卷书之间有空白,例如《玛拉基书》和《马太福音》。
公元340-350年 西奈抄本该处也有空白,但几乎所有书卷之间都有空白。
请注意,在西奈抄本和梵蒂冈抄本中,《马可福音》以“因为”(希腊语为gar)一词结尾。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其他希腊文学作品以“因为”一词作为结尾。另一方面,希腊语句子或段落以该词结尾的例子却有很多。
公元193-217/220年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
公元225-254年 奥利金
公元406/407年 杰罗姆,《书信集》第120封(致赫迪比娅)
至少还有 6 份其他古代手稿
西奈叙利亚文抄本
公元900-1000年亚美尼亚抄本称此内容由阿里斯提翁增补,帕皮亚斯曾提及此人
部分格鲁吉亚抄本(源自五世纪)
内部证据表明并非如此
第8节到第9节中代词的突然变化。第8节的主语是妇女们,而第9节中的代词“anastas”却是阳性。 然而,其他经文中也存在代词的突然变化,例如《马可福音》15:46中“他”指亚利马太的约瑟;15:47中“他”指耶稣;以及16:1中“她们”指玛利亚、玛利亚和撒罗米。
词汇:三分之一的重点希腊词在《马可福音》其余部分中未出现或用法不同。 总计有166个词,其中101个是不同的词。若不计专有名词、“the”等词,则有75个不同的重要词。其中15个(包括apistia(无信)和sklerokardia(顽固地拒绝相信))在《马可福音》的其他地方也有使用。另有11个词的含义有所不同。
枯燥的事实:似乎缺乏《马可福音》其余部分那种生动鲜活的细节。
福音书的相似之处: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内容与马可福音平行,直至第8节结束。
表明情况不明的外部证据:有8份以上的古抄本缺失了《马可福音》第16章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p45(《马可福音》12:29及后续内容已遗失)
2386——整页缺失
1420——整页缺失
16号——受损,马可福音16章6节及后续内容全部缺失
304——包含经文及注释
《马可福音》的简短结尾
博海里科普特语 [Boh] 3至4世纪
埃塞俄比亚语 [Eth] 约公元500年
《马可福音》手稿目录
P45 纸莎草纸45号(225)~ 已受损
B 梵蒂冈抄本(325-350)~ 缺文
西奈抄本(340-350) ~ 省略
A 亚历山大抄本(约450年) ~ 包含
C 以弗拉米抄本(450年) ~ 收录
D 贝扎(约500年?) ~ 收录
L 雷吉乌斯(750) ~ 双重收录
M 坎皮亚努斯(850)~ 收录
N 普尔普雷乌斯·彼得罗波利塔努斯 (550) ~ 受损
U 纳尼亚努斯 (900) ~ 包含
W 华盛顿 (400) ~ 与弗里尔《箴言集》合编
桑格伦斯(900) ~ 收录
科里德西(800?) ~ 收录
彼得罗波利塔努斯(850)~ 残缺/收录(缺16:18-20)
罗萨内斯抄本 (550) ~ 残缺/收录(缺16:14-20)
贝拉提努斯抄本 (550) ~ 残缺
劳伦斯抄本 (850) ~ 双重收录(该抄本暗示包含《简短结尾》)
f1小写本(1、118、131、209、1582)~ 包含附注或缩写
f13小写本(1、118、131、209、1582)——包含附注或缩写
28 (12世纪?)~收录
33 (1000年) ~ 收录
157 (1100) ~ 收录
565 (800系列) ~ 包含
579 (1200年代) 双重包含
700 (1100年代?)~包含
892 (950年?)~ 包含
1071 (11世纪)~ 收录
1342 (10世纪)~ 收录
1424 (8世纪)~ 收录
摘自吉姆·斯纳普二世(Jim Snapp II)所著《马可福音16:9-20:外部证据研究》(2003年)
《马可福音》16:9-20所独有的教导
《马可福音》长结尾中的每一个教义或概念,在圣经的其他地方都能找到,只有四点例外:
1. 耶稣此前曾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赶出七个鬼。
2. 伴随信徒的异能:
[受圣灵感动时],可以安然用手拿蛇。(路加福音10:19说他们能践踏蛇和蝎子,这与马可福音16章的记载相似。)此外,《使徒行传》28:3-6也记载了保罗被毒蛇咬伤却毫发无损的例子。
3. [在被逼迫时],可以安全地喝下致命的毒药。
4. 这是记载中耶稣对门徒最严厉的责备。
内容缺失:马可福音14:28、16:7并未提及耶稣在加利利显现。
结论:如果《马可福音》16:9-20是被错误地添加到某些抄本中的,那么它最早是在公元150年之前被添加的;如果它是被错误地删除了,那么它是在公元217年之前被删除的。
问:马可福音16:9-20是否应像马可福音的其他部分一样被视为圣经?
答:如果马可本人写了这段经文,当然应该视为圣经。然而,有些基督徒认为,由于这段经文被很早就收录且被广泛接受,即使它不是由马可本人而是由书记员或其他人写成的,它仍然是圣经。布鲁斯·梅茨格显然持这种观点。
问:在《马可福音》中,有哪些证据表明马可写了这本书?
答:早期教会普遍公认此书出自马可之手。使徒约翰的门徒帕皮亚斯曾说,该书由跟随彼得的马可所写。就连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05页)也提到了帕皮亚斯的说法。
问:既然马可并非使徒,为什么《马可福音》会被收录在《圣经》中?
答:马可普遍被公认为彼得的传道者。以下是相关证据。
帕皮亚斯(公元95-110年):“在这些内容中,他[帕皮亚斯]提到,在死人复活之后将有一个千年时期,届时基督将在地上建立其亲自统治的国度。此外,他在自己的著作中还记载了前文提到的阿里斯提翁所传述的主的话语,以及长老约翰的传统。 关于这些内容的详情,我们只需请读者参阅这些著作本身;但现在,在已摘录的内容之外,我们将补充一条至关重要的传统,即关于撰写《福音书》的马可的记载,他[帕皮亚斯]用以下话语描述道:长老如此说道:马可成为彼得的传译者后,将他所记得的一切都准确地记录了下来。 不过,他在叙述基督的言行时,并未完全按照时间顺序。优西比乌《教会史》3:39(第1卷第154页)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马可,即被认为撰写了《福音书》的那位,他是彼得的同伴……”见优西比乌《教会史》第2卷第15章中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的片段。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使徒教会的同一权威也将为其他福音书提供证据,这些福音书我们同样是通过他们的途径、按照他们的惯例所拥有的——我指的是《约翰福音》和《马太福音》——而马可所刊行的那部,可以确认为彼得的,因为马可是彼得的传述者。 因为就连路加所写的福音书,人们通常也归功于保罗。而且,门徒所发表的作品显然属于他们的导师。” 特土良《反马吉安》第4卷第5章第350页。
问:《马可福音》写于何时?
答:《马可福音》中反马吉安的序言也提到:“在彼得本人去世之后,他[马可]写下了这部福音书……。”(摘自《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99页)。 爱任纽在《驳异端》第3卷第1.1章第414页(公元182-188年)中提到,马可是在彼得和保罗“离世”之后撰写的,这大约是在公元64-65年之后。 然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08页指出,爱任纽还曾写道《马太福音》是在彼得和保罗尚在世时写成的,而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这一点是错误的。
不过,根据优西比乌《教会史》第6卷第14章第5-7节的记载,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曾表示,该书成书于彼得在罗马期间(约公元45-64年)。奥利金也认为,马可福音成书时彼得尚在世。
哈纳克认为《马可福音》成书于公元62年之前。
《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98页指出,马可福音的成书年代难以确定,目前最可信的两种说法分别是公元67-69年,或公元64-68年。
在《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57页,斯蒂芬·S·肖特认为该书成书于公元65年左右。在第1183页,劳伦斯·E·波特指出,马可福音显然早于路加福音,而路加福音可能成书于60年代的前半期。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08页指出,最合理的推测是公元65-70年,即罗马大火与圣殿被毁之间。 何塞·奥卡拉汉在库姆兰第7号洞穴中发现了一块纸莎草纸,可能是《马可福音》的残片,年代约为公元50年。然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08页指出,这一发现“已被新约学者普遍否定(参见EBC 1:420-421,注1)。 奥卡拉汉提供的证据过于零散,难以令人信服。”
《新日内瓦研读圣经》第1558页指出,《马可福音》必定写于公元70年之前。不过,该书补充道,如果《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完成于公元62年左右,那么《马可福音》的成书时间就比公元62年还要早。
《新国际版研读圣经》(NIV Study Bible)第1490页指出,其成书时间可能是50年代或60年代,也可能是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前不久。
《新国际圣经词典》第622页指出,成书时间为公元65-70年,尽管一些保守派学者坚持认为成书于50年代。
《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1078页指出,虽然大多数解经家将《马可福音》的成书年代定在公元65-70年,但最可能的年代是公元67-70年。
《信徒圣经注释》第1318页指出,虽然有人将成书时间定在早至50年代,但公元57-60年这一时间似乎更为可信。
《耶稣与福音书词典》第528页指出,该书成书于60年代末,大约是公元68-70年。
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03页指出,马可福音可能写于公元64年之后不久。虽然可能直到公元66年之后才写成,但绝不会在公元70年之后太久——其论据基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采用了马可福音中的材料。
问:在《马可福音》中,我们如何知道今天的经文是原始文本的可靠传承?
答:至少有三个充分的理由。
1. 神在《以赛亚书》55:10-11、《以赛亚书》59:21、《以赛亚书》40:6-8、《彼得前书》1:24-25以及《马太福音》24:35中应许要保守祂的话语。
2. 早期教会的证据。许多作家都引用了《马可福音》。
《第一克莱门特书》第15章第9页引用了《马可福音》7:6,尽管这段经文同时也引用了《马太福音》15:8和《以赛亚书》29:13。
《巴拿巴书信》(约公元70-130年)第5章第139页 马可福音2:17b,该经文亦见于马太福音9:13b;以及路加福音5:32。(半段引文)
帕皮亚(公元95-110年)明确提及了《马可福音》、《马太福音》、《约翰一书》和《彼得书信》。引自优西比乌《教会史》第3卷第39章的第6片段。优西比乌在著作中曾对《彼得后书》提出质疑,因此此处的“彼得书信”应指《彼得前书》。
波利卡普(约公元150年)引用了半节经文:马可福音14:38b。见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书》第7章第34-35页
殉道者贾斯汀(约公元138-165年)引用了《马可福音》中的两节经文:2:17和12:25。在这两处,他都提到这些经文出自救主之口。
异端分子塔提安(约公元172年)撰写了一部名为《四福音合编》(Diatessaron)的四福音书汇编。其中他引用了《马可福音》中的437.5节经文,占该福音书总经文的64.6%。
萨迪斯的梅利托(公元170-180年)将《路加福音》和《马可福音》称为“福音书”。提及《哥林多前书》系使徒所著。引用《希伯来书》内容。见《论主受难的讲道》第9章第760-761页
据爱任纽记载,诺斯替派异端分子托勒密(公元188年前)引用了《马可福音》15:34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引用了《马可福音》中18节经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10.5章第425页中,他提到了作为彼得的解释者和追随者的马可及其福音叙事,并引用了《马可福音》1:2a。 在《马可福音》的前十二章中,爱任纽引用或转述了以下经文:马可福音1:1、2、24;3:27;4:28;5:31;9:23;10:38;13:32;14:21b;16:19。
爱任纽还隐喻性地提及了《马可福音》6:41,44;9:2;10:17;13:33。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写道:“马可福音临近结尾时,马可说”,随后完整引用了马可福音16:19。见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10.5章,第426页
爱任纽提到耶稣赐予踏蛇踩蝎的权柄,这既指路加福音10:19,也可能指马可福音16:17,18。
《穆拉托里正典》(约公元170年)将《马可福音》与其他三卷福音书一同列出。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在《谁是那将得救的富人?》第5章第592页中,对《马可福音》10:17-31进行了转述,称:“这些事都记载在《马可福音》中。”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反马吉安五书》第4卷第5章第350页中,强调了《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启示录》以及保罗许多书信的作者身份。
希波吕托斯(公元225-235/6年)写道:“无论是使徒保罗,还是那个手指残缺的马可,都没有宣讲过此类(教义)。 因为这些(教义)在《马可福音》中均未记载。”见《驳一切异端》第7卷第18章第112页。希波吕托斯还引用了《马可福音》10:38的一半内容,见《驳一切异端》第5卷第3章第53页
希波吕托斯在《驳斥一切异端》第5卷第2章第50页中援引《马太福音》19:17、《马可福音》10:18和《路加福音》18:19,称这些话是“救主所说的”。
科莫迪安努斯(约公元240年)同时提及《马可福音》12:42和《路加福音》21:2。《科莫迪安努斯的教导》第72章第217页
奥利金(公元225-253/254年)大量引用《马可福音》,其中包括《马可福音》1:1-2。他还专门撰写了一部关于《马可福音》的完整注释。
奥利金提到了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参见奥利金《反塞尔苏斯》第5卷第56章,第568页。此外,在奥利金《马太福音注释》第13卷第14章,第482页中,他还引用了《马太福音》18:1。
《论重洗礼》(约公元250-258年)第17章第677页:“同样根据《马可福音》,他以同样的意图对西庇太的儿子们说”。该文还引用了《马可福音》16:8。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同样根据《马可福音》:‘世人的一切罪和亵渎的话都必得赦免;但凡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他要负永恒的罪。’” (马可福音3:28-29)《基普里安论著》第3篇第28章第542页
凯撒利亚的菲尔米利安致基普里安(公元256年)将《马可福音》13:6引述为“主亲自所言”。(第74封信 第9章 第392页)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65年):“正如马太所说,那是‘安息日将尽之时’;正如约翰所写,那是‘清晨,天还黑的时候’;正如路加所言,那是‘清晨’;而正如马可所告诉我们的,那是‘清晨,日出之时’。 因此,没有人能清楚地告诉我们祂复活的确切时间。”致巴西利德主教的第5封书信,第94页
亚历山大的西奥纳斯(约公元300年)援引了《马可福音》11:25:“你们若愿他赦免你们的过犯,你们也要赦免人的过犯”;《致首席内侍卢西安努斯的信》第9章(第6卷)第160页
阿达曼提乌斯(约公元300年):“如果我从《福音书》中证明它们并非捏造,你会同意吗?”……“是基督的门徒写下的:约翰和马太;马可和路加。”《论真信仰的对话》第一部分“b 5”第41页
佩陶的维克托里努斯(公元304年殉道)在《论圣约翰启示录注释》第四章7-10节第348页中提到了马太、马可和路加
梅托迪乌斯(公元270-311/312年)(半引文)引用了《马可福音》11:9b,该经文亦见于《诗篇》118:26a;《马太福音》21:9b;《路加福音》19:38a;以及《约翰福音》12:13b。“让我们不要铺上衣裳,而是将我们的心铺在祂面前。 让我们以诗篇和赞美诗向祂高声献上感恩;并不断高呼:‘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论诗篇的讲道》第1章,第394页
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约公元318年)在《驳异教》第6章第7页中,引用马可福音12:29的一部分,称“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说”。他还引用了马可福音5:7(与路加福音4:34相同),见于《道成肉身》第32.5章第53页。 亚他那修在《道成肉身》第56.5章第66页中引用了《马可福音》13:35,该经文与《马太福音》24:42内容相同。虽然亚他那修在公元325年之前未曾引用《马可福音》中的其他经文,但在公元325年之后,他引用了《马可福音》中的许多其他经文。
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年—约公元325年)在讲述“五饼二鱼”的事件时,暗指了《马太福音》第14章、《马可福音》第6章、《路加福音》第9章和《约翰福音》第6章。《神学原理》第4卷第15章第115页
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约325年)在论及“神圣经文”教导耶稣“使风服从、使海侍奉祂、使疾病退去、使死人顺服”时,暗指了《马太福音》第8章、《马可福音》第4章和《路加福音》第8章。《神学论著》第4卷第15章第116页
关于哪些经文及经文片段被引用、哪些未被引用,请参见下一问题。
尼西亚会议之后
优西比乌的《教会史》(公元318年)第3卷第24章第152页讨论了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四部福音书。《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二系列第1卷第152页
尤文库斯(公元329年)创作了一部融合四部福音书的史诗。
赫格莫尼乌斯(约公元350年)在论及阿基劳斯(公元262-278年)时,于《与马尼的辩论》第42章第217页中,将《马可福音》2:9引为耶稣在某次讲道中的话语
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公元367年)在《节庆书信》第39封第552页中列出了新约的书目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在《论三位一体》第10卷第43章第193页中权威性地提及了《约翰福音》、《路加福音》、《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
《圣经概要》(公元350-370年或5世纪)提及《马可福音》是新约的一部分。该书引用了《马可福音》1:1-2的全部内容。
卡帕多西亚的巴西尔(公元357-378/379年)在《书信集》第8封第7章第119页中,将《马可福音》13:32归于耶稣所言
安布罗西阿斯特(公元384年后)
耶路撒冷的西里尔(约公元349-386年)在《讲道集》第3卷第6章第15页中将《马可福音》1:1、4称为福音书。
切尔滕纳姆教规(即莫姆森目录)(约公元360-370/390年)提及了四部福音书中的每一部。
米兰的安布罗斯(公元370-390年)
安菲洛基乌斯(卒于公元397年)在《致塞琉古的抑扬格诗》中引用了《马可福音》
盲人迪迪穆斯(公元398年)
埃梅萨的阿斯特里乌斯(约公元400年)
圣凯瑟琳修道院的叙利亚目录(约公元400年)
塞维里安(活跃于公元400-408年)
萨拉米斯的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60-403年)提及《马可福音》。《泛论》第3卷第44章第345页
杰罗姆(公元347-420年)在第53.9号书信第101页中逐一提及了四部福音书的名称。
约翰·金口(公元406年殉道)在《讲道集》第4篇第20页(第10卷)中提及马可
克罗马提乌斯(卒于公元407年)
布拉加的奥罗修斯/霍西乌斯(公元414-418年)在《反佩拉吉派辩护》第8章第124页中,间接提及了《马太福音》26:47-50;《马可福音》14:43-46;《路加福音》22:47-48;《约翰福音》18:3-9。
约翰·卡西安(半佩拉吉派)(公元419-430年)据《帕夫努提乌斯修道院院长会议录》第16章第327页记载,马可福音9:23出自该福音书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
埃雷米塔的马可(公元430年后)提及《马可福音》
阿帕梅亚的波利克罗尼乌斯(活跃于公元428-431年)提及《马可福音》13:2
基鲁斯的提奥多雷特(主教兼历史学家)(公元423-458年)
耶路撒冷的赫西基乌斯(卒于公元前450年)提到了全部四部福音书
《镜鉴》(五世纪)
普罗克洛斯(公元412-485年)提及《马可福音》14:5
异端分子及伪经的证据
《使徒宪章》(公元375-380年)
基齐库斯的阿里乌派异端尤诺米乌斯(约公元360-约394年)暗指《马可福音》10:18(唯独神是良善的)《辩护书》第21章第61页
聂斯托里乌斯的《赫拉克莱德斯集市》(公元451/452年)
3. 我们现存的《马可福音》最早抄本显示,其中存在细微的抄本差异和一项重大差异,但没有任何神学上的重大错误。《马可福音》的结尾是整个新约中最为显著的抄本差异。
p45 切斯特·比蒂一号抄本(包含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公元100-150年)(此前曾被认为属于公元2世纪末或3世纪初)(可4:36-5:2;5:16-26; 5:38-6:3;6:15中的2处;6:16-25, 36-50;7:3-15;7:25-8:1;8:10-26;8:34-9:8;9:9中的4处;9:18-31; 11:27-12:1;12:5-8,13-19,24-28 [共147节])《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一书第146页刊载了一张p45部分的手稿照片。第150-151页指出,该抄本是一种自由意译,作者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阐明每个短语的思想内涵。 《圣经通论》第389页指出,该原始卷轴据信约有220页,其中现存30页。其中6页出自《马可福音》。
3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的文本》
3世纪 - 1975年 - 阿兰德等人 第三版
3世纪 - 1998年 - 阿兰德等人 第四修订版
2世纪末或3世纪初 - 1999年 - 《最早的新约手稿完整文本》。
第84页 马可福音 2:2-5,8-9;6:30-31,33-34;36-37, 39-41 以及 约翰福音 5:5;17:3,7-8(6世纪)
第88页 马可福音 2:1-26(4世纪)
梵蒂冈抄本[B](公元325-350年)、西奈抄本[Si](公元340-350年)和亚历山大抄本[A](约公元450年)均收录了《马可福音》全文。
《华盛顿抄本》(4/5世纪)保存了《马可福音》的全文,仅缺马可福音15:13-38。
在库姆兰第7号洞穴中,约瑟·奥卡拉汉发现了一份公元50年的纸莎草纸,可能是《马可福音》的残片。然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08页指出,这“已被新约学者普遍否定(参见EBC 1:420-421,注1)。 奥卡拉汉提供的证据过于零散,难以令人信服。”
卡斯滕·蒂德(Carsten Thiede)声称,马可福音6:52-53以7Q5卷轴的形式保存在库姆兰第7号洞穴中。不过这一观点颇具争议,大多数保守派圣经学者并不接受这一说法。尽管就连他的批评者也承认7Q5可能确实是马可福音6:52-53,但该残片难以辨认,大多数学者认为无法就此得出任何定论。
博海里科普特语 [Boh] 3/4世纪
萨希德科普特语 [Sah] 3世纪/4世纪
亚美尼亚语 [Arm] 5世纪起
格鲁吉亚语 [Geo] 5世纪起
埃塞俄比亚语 [Eth] 约公元500年起
哈克莱安叙利亚语 [Syr H]
有关《马可福音》早期抄本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www.BibleQuery.org/Mark Manuscripts.html。
问:在《马可福音》中,尼西亚会议前(公元325年之前)的作家引用了哪些经文及经文片段?
答:公元325年之前,教会作家引用了《马可福音》中约77.3%的经文,即524.38节。换言之,《马可福音》的678节经文中,除了153.62节之外,其余均被引用。 未被引用的经文及经文片段如下:《马可福音》1:4a(8/15个词);1:20及以下(12/19个词);1:22及以下(12/18个词);1:27及以下(21/24个词);1:29a(6/17个词); 1:30-32;1:34;1:39a(11/15个词);1:40;2:2及以下(5/16个词);2:13;2:15;2:16m(5个词,而非7个词中的12个词);2:17a(8/23个词); 2:18a(9/31个词);2:23及以下(10/20个词);3:1a(9/14个词);3:6m(非5,5非5个词);3:13;3:17-18;3:19及以下(4/7个词); 3:22-23;3:26a(9/15个词);3:27a(6/26个词);3:32-35个词);4:1m(7个词,非6个词,9个词,非11个词);4:2;4:3a(2/5个词); 4:4a(2/3的引文);4:5a(2/3的引文);4:12m(1个词,而非5个或11个词);5:15a(8/26个词);5:16a(11/18个词);4:21;4:24a(3/15个词); 4:30a(2/14个词);4:34;5:5f(13/19个词);5:8;5:10f(1/11个词);5:12;5:13m(非3,10,非17个词); 5:17m(2个词,而非4个词中的3个);5:18-19;5:21及以下(5/21个词);5:22;5:24a(4/12个词);5:31a(13/16个词);5:32;5:33及以下(3/20个词); 5:34a(5/20个词);5:35-36;5:40m(非13,7非6个词);5:41m(非8,7非3个词);6:1a(3/15个词);6:3m(非5,6非16,4个词); 6:4a(5/25个词);6:7;6:8a(3/21个词);6:10;6:11a(3/23个词);6:14a(5/28个词);6:15a(9/15个词); 6:17f(2/24个词);6:32;6:34m(6个词,而非11个词中的5个);6:37-38;6:41m(8个词,而非12个词中的10个);6:43f(4/10个词);6:44;6:46-50; 6:51a(11/18个词);6:53;7:6a(14/29个词);7:10a(2/19个词);7:17f(10/15个词);7:25f(6/19个词);7:26m(8个词,而非4个词); 7:27a(17/21个词);7:28a(5/18个词);7:29a(8/15个词);7:34m(非9个词,3个词,非1个词);8:1; 8:5a(3/10个词);8:7-10; 8:11a(8/17个词);8:31a(5/30个词);8:32m(非4,5非4个词);9:2a(7/28个词);9:5m(7非6,15个词);9:7a(8/20个词);9:9; 9:14a(5/15个词);9:15a(3/12个词);9:16-17;9:18f(11/26个词);9:19;9:22a(17/22个词);9:27f(2/11个词); 9:29a(3/14个词);9:31及以下(17/26个词);9:32;9:34及以下(9/12个词);9:35a(8/19个词);9:38;9:40-43;9:45-46; 10:3a(2/8个词);10:5及以下(9/14个词);10:14a(4/22个词);10:29及以下(6/29个词);10:33a(10/25个词);10:45m(5个词,非5个词;1个词,非7个词); 10:46a(4/26个词);10:52;11:7及以下(4/18个词);11:8a(9/16个词);11:17-18;11:23及以下(15/31个词);12:1a(6/24个词); 12:12f(4/20个词);12:13f(4/14个词);12:14a(5/39个词);12:18m(非3,7非4个词);12:23m(非3,2非4,7个词); 12:25a(5/16个词);12:26a(6/33个词);12:35a(12/16个词);12:36a(8/27个词);13:1f(13/19个词);13:4f(9/14个词); 13:9a(12/23个词);13:10f(2/5个词);13:11as(1/6引文);13:12;13:13f(7/16个词);13:18;13:27m(非15 2非3个词); 14:5及以下(3/16个词);14:8a(9/16个词);14:10;14:11m(非5、1、非3、6个词);14:12及以下(27/36个词);14:13a(9/22个词); 14:14a(1/24个词);14:17;14:18a(8/21个词);14:25-26;14:27m(5个词,非5 7个词);14:28-29;14:30a(13/21个词); 14:32-34;14:39f(5/9个词);14:44a(8/18个词);14:45-50;14:53f(16/20个词);14:54-57;14:61f(16/23个词); 14:63(7/12个词);14:65m(5个词,而非12个;3个词,而非3个);14:66-67;14:68f(9/20个词);14:69f(5/15个词);14:70a(13/21个词); 14:72a(8/18个词);15:1a(12/23个词);15:2f(7/18个词);15:4m(非6,4非4个词);15:6-7; 15:9a(6/13个词);15:10-12;15:14及以下(6/15个词);15:15a(6/20个词);15:18a(4/8个词);15:19;15:20a(14/20个词); 15:21m(9个词,而非5个词);15:22;15:24-27;15:29a(4/21个词);15:33;15:34m(非11个词,而是2个词,而非13个词);15:36f(8/19个词); 15:37-39;15:40a(7/24个词);15:41a(11/19个词);15:43a(16/27个词);15:45m(非2,3非5个词);15:46f(18/26个词); 15:47f(3/12个词);16:1a(16/20个词);16:5a(3/16个词);16:6a(4/22个词);16:10a(3/10个词);16:12m(非6 1非5 2个词); 16:13a(5/8个词);16:14a(1/21个词);16:15a(13/24个词)
此处未列出的每节经文或经文片段均被引用。更多信息请参见 www.bibleQuery.org/Bible/BibleCanon/EarlyChristianNTQuote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