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雅歌》(SofS)中的「Canticles」是指哪本書?
答:這是《雅歌》的另一個名稱。另一個常見的名稱是《所羅門之歌》。兩者並無區別。希伯來文名稱直譯為「雅歌」,意指所有歌曲中最優秀的一首。所羅門寫了 1,005 首詩歌(《列王紀上》4:32 ),而這個標題暗示這首是其中最傑出的一首。
在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中,這本書被稱為《Canticum Canticorum》,意即《雅歌》。
問:在《聖經》中,為何會收錄像《所羅門之歌》這樣以性為主題的書卷?
答:婚姻內的狂野、熾熱的浪漫與性愛有何不妥?雖然有些人會認為神反對一切性愉悅,但神正是創造性愛的那一位。既然神如此強烈且明確地譴責婚外性行為,若非有《雅歌》的存在,人們可能會錯誤地推論,以為神反對一切性愉悅。
問:《雅歌》這本書該如何詮釋?
答:基督徒和猶太人對此有六種觀點。
將此書視為我們與上帝關係的寓言,是歷史上許多人對這本書的解讀。耶利米書和以西結書中雖有將上帝比作我們丈夫的寓言,但這些書卷是在《雅歌》寫成數世紀之後才寫成的。
浪漫愛情:當寓言觀將妻子的美貌描述得過於誇張時,便顯得有些走火入魔。事實上,這是一則既務實又充滿激情的浪漫愛情故事,講述了關係中的小問題及其解決之道。《雅歌》是一部極其重要的書卷。若沒有它,人們可能會質疑:信徒是否應該擁有熾熱的浪漫情感,以及一段情感激盪的婚姻?這本書不僅肯定了這一點,更具體展示了實現的方法。
以所羅門為「入侵者」的浪漫情節:牧羊人和少女彼此相愛,而所羅門試圖將少女奪走卻未成功。將此書視為對婚姻不忠的抗議,是《信徒聖經註釋》及亞瑟·克拉克(Arthur Clarke)所著《雅歌》所持的觀點。此觀點的一種變體認為,少女實際上是亞比煞。關於此觀點的更多內容,請參閱 www.scripturewise.com。
(可能性較低)愛情詩集:有些人似乎已放棄探討其結構,而將此書視為一本文集式的愛情詩集。《新日內瓦研讀聖經》第1004頁提及此觀點,並評論說這既無助於理解,亦無必要。
(可能性低) 戲劇:也有人提出另一種可能性,認為這是一種戲劇。然而,《聖經知識註釋:舊約》第1009頁指出,雖然有些人將此視為可演出的戲劇或劇本,但「以色列人當時並不認識完整戲劇這種文學體裁。此外,這本書也無法像戲劇那樣被分析為幕與場。」
(可能性不高)《Egypt 》中關於出埃及的寓言,是古代拉比的詮釋,據《1001個聖經問題解答》第10頁所述。
問:《箴言》一書的綱要為何?
答:有兩種大綱,取決於你認為書中只有一位人物,還是所羅門與一位牧羊人。
個人觀點:這本書講述了一對情侶的求愛、婚禮與婚姻。
1:2-3:5 求愛
3:6-5:1 婚禮
..3:6-11 婚禮遊行
..4:1-5:1 洞房之夜
5:2-8:4 婚姻生活
..5:2-6:3 婚姻中的「狐狸」:將對方視為理所當然
..6:4-13 克服這個問題
8:5-14 結語
反對不忠的觀點:所羅門試圖將那少女從她的牧羊人男友/丈夫身邊帶走,但未能如願。
《信徒聖經註釋》主要依據講者,共分為 18 個頂層段落。以下是對此的相當自由的摘要。
1-2:7 所羅門宮廷中的舒拉米特女子
..2:7 —— 啊,諸城之女們 Jerusalem
2:8-3:5 追憶她的牧羊人愛人
..3:5 —— 啊,諸城之女們 Jerusalem
3:6-4:6 所羅門的盛大隊伍抵達
4:7-5:1 牧人前來,請書拉密女離開
5:2-8 她那令人不安的夢
5:9-8:4 眾人試圖說服舒拉米特女子
..7:11-8:2 她與她的牧人愛人交談,他前來接她走
..8:4 ——啊, Jerusalem
8:5-14 她隨牧人愛人而去
問:《雅歌》中,每節經文的說話者是誰?
答:以下是根據「僅有一位男子」的觀點所列出的說話者。
「單一男性」觀點:
該男子是以下經文的說話者:1:9-10、1:15 、2:2、2:14 、4:1-15、5:1a-d、6:4-9、7:1-9a、8:13 。
那位婦人是以下經文的發言人:1:2-4a、1:4c-7、1:12-14、1:16、2:1、2:3-13、2:16-3:11、 4:16、5:2-8、5:10-16、6:2-3、7:9b-8:4、8:6-7、8:10-12、8:14。
1:17 、6:11 -12、6:13b 中的「婦人」或「男子」。
2:15 中的女子、男子,或(根據《新欽定版聖經》)該女子的兄弟。
朋友們(包括Jerusalem 中的女兒們)在 1:4b、5:9、6:1、6:13a、8:5a 中發言。
在 1:8、1:11 中,發言者可能是丈夫或朋友們, 6:10.
在 8:5b 中,發言者可能是該男子、該女子或某位親屬。
5:1e 中的發言者,或是神,或是朋友們。
8:8-9 中的發言者是那位婦人的兄弟們。
牧人+所羅門觀點:
發言者大致相同,惟獨在第4章第7節之前,發言者是所羅門而非牧人。此後,所羅門僅在第6章第4-10節及第7章第1-10節中發言。
問:在《雅歌》1:1、5;3:7、9、11;8:11 、12中,這本書真的是所羅門寫的嗎?
答:所羅門可能是作者,但未必就是他。該書雖提及所羅門,但書名可能是根據主題而非作者而定。
問:《雅歌》1:2中,他的愛為何比酒更令人愉悅?
A:飲酒所帶來的愉悅,遠不及知道他有多在乎她時那種溫暖的感覺。如果你是丈夫,當妻子單單知道你有多愛她時,她會感到多麼欣喜呢?
問:《雅歌》1:3中,少女為何要告訴她的愛人,說所有年輕的少女都愛他?
答:她感激他喜歡的是她,而非他人。這與試圖從配偶或男女朋友身上榨取一切好處的概念相去甚遠。
問:《雅歌》1:4中,既然他們尚未結婚,為何少女會提到被帶進王宮的寢室?
答:在猶太傳統中,婚姻關係是在婚禮儀式結束後立即私下圓房而確立的。這時要麼他們已經結為夫妻,要麼她是在告訴心上人,她正期待著結婚。
問:《雅歌》1:5 中的少女是黑人,還是身為猶太人,因此屬於白人?
答:首先提一個有趣的旁注,然後再作解答。自所羅門王與示巴女王時代起,猶太教便已在Ethiopia 一地存在。Ethiopia 的猶太教有其獨特之處,在於他們沒有「普珥節」或「光明節」的概念,因為這些節日是在所羅門時代四百多年後才被引入的。
答案:我們無法判斷這名女孩的種族。她可能是黑人,也可能是埃塞俄比亞人。一方面,許多人認為她更有可能是高加索人,且膚色黝黑,因為她提到陽光讓她的膚色變深了;另一方面,黑人若長時間暴露在陽光下,膚色也會顯得更深。
或許她的種族未被過度強調,是因為在這則故事中這並不重要,正如今日我們在基督裡都是弟兄姊妹。倘若我的孩子們要與盎格魯人、東方人、拉丁裔、南亞裔、黑人、阿拉伯人、波斯人或其他族群的人結婚,對我來說都同樣沒問題。然而,我仍然非常重視那個人的內在品格,以及這位潛在配偶是否具備像基督一樣的品格。
問:《雅歌》1:7 中,那位少女為何要去她心上人同伴的羊群那裡?
A:經文並未說她真的去了。她只是告訴心上人,如果他不告訴她羊群在何處吃草,她可能會這麼做——或許是無心之言。渴望與對方共度時光,正是美好浪漫之愛的特徵之一。
問:《雅歌》1:8中,男子為何不告訴女子他的羊群在哪裡吃草?
A:女子正疑惑為何自己無法時刻與愛人相伴。我曾與一位大學生交談,她因某位高年級生沒有注意到她而心煩意亂。我問她,她認為結婚後會與丈夫相處的時間佔總時間的百分之幾?她認真地回答:「90%」!
這節經文的說話者,要麼是情郎在調侃,要麼是耶路撒冷的眾女子,或許帶有諷刺之意。
問:在《雅歌》1:12、14;3:6中,基督徒使用香水是否合宜?
答:可以。這些經文是認可的,而且聖經中也沒有任何地方禁止這樣做。然而,若你的美僅僅來自外在的妝點,那便令人遺憾。你的魅力應當源自內在的美,那是不會褪色的,正如《彼得前書》3:1-5 和《提摩太前書》2:9-10 所示。
問:《雅歌》1:14 中,「恩基底」(En-gedi)有何特殊意義?
答:恩·基底(En-gedi)是死海(Dead Sea )西岸一處偏遠荒涼之地。根據《撒母耳記上》24:1的記載,大衛曾前往該處躲避掃羅王。有人可能會去那裡尋求獨處。當然,只要與所愛之人同在,世上任何地方幾乎都堪稱樂園。既然所有基督徒都與他們所愛的那一位(神)同在,那麼世上任何地方對我們來說,幾乎都可成為樂園。
問:《雅歌》2:2中,他的心上人為何像荊棘中的百合花?
答:在他眼中,與她相比,其他所有女子都顯得醜陋且不討人喜歡。相較於其他人,她就像一朵百合花。
問:《雅歌》2:3中,那與她所愛之人相似的蘋果木有何特別之處?
答:蘋果木之所以珍貴,是因為數量稀少,因為必須砍倒一棵果樹才能取得。同樣地,當男女承諾結婚時,便放棄了「四處尋覓」與他人約會的能力。
問:《雅歌》2:4 是否可能指基督?
答:相信《雅歌》必定是基督與教會寓言的人,會這麼認為。然而,即使不認同這是寓言的人,也能認同基督對祂的新娘——教會——的愛,同樣是如此溫柔而深沉。
問:《雅歌》2:9、17 及 8:14 中所提到的「羚羊」和「雄鹿」是什麼?
A:「羚羊」(roe)就是我們所說的「雌鹿」,而「雄鹿」(hart)則是雄性的鹿。
問:《雅歌》2:15 中,「狐狸」有何象徵意義?
答:這個希伯來文詞彙既可指狐狸,也可指豺。狐狸是小型動物,對人沒有實質上的危險;一隻狐狸偶爾跑過葡萄園,造成的損害微乎其微。然而,一窩狐狸若長期棲息,便會摧毀葡萄藤的根系,毀掉整座葡萄園。
同樣地,微小的罪過、令人厭煩的小毛病,以及不討人喜歡的心態,乍看之下可能像幾隻狐狸那樣微不足道。但隨著時間推移,它們便會摧毀一段婚姻。能察覺這些細微之處並將其根除,是件好事。
問:《雅歌》3:1-4 中,為何這位女子在此處尋求那位男子?
答:她想念他,這段經文表明,女人尋求男人並無不妥。在另一個情境中,路得也曾尋求波阿斯。
問:在《雅歌》3:5 和 8:4 中,為何人們不應在時機未到之前激發或喚醒愛意?
答:此處有兩層含義。其一,不應試圖催促對方過早達到性成熟或發生親密關係;其二,也不應試圖催促對方倉促做出婚姻承諾。
問:在《雅歌》3:9中,所羅門是否製造了戰車?因為根據《申命記》17:16、《歷代志下》9:28及《列王紀上》10:26-29,Israel 的君王不應擁有過多馬匹。
A:製造大量戰車意味著每輛戰車都需要多匹馬。對此問題的回答有三個要點需考量。
1. 《申命記》表明王不應製造戰車。此處的描述顯示,這是一種裝飾性車輛,而非用於戰鬥的車輛。
2. 所羅門確實製造了戰車,而他這樣做是錯誤的。
3. 本書並非著重於所羅門的順服,而是僅提及他擁有一輛外觀華美的馬車。
問:在《雅歌》4:1-7 和 7 章中,若一個男人的未婚妻並非外貌完美的典範,他還能愛她嗎?
答:當然可以。回答時有四點需要考慮:
1. 擁有外在美是好的,正如《約伯記》42:15以及《雅歌》所示。
2. 然而,正如《彼得前書》3:2-4 所示,持久的內在美比會褪色的外在美更為重要。你是否打算與一位願意與你共度餘生的人結為連理?
3. 值得深思的是,為何許多人認為男女的外在美只有一套標準?或許好萊塢和迪士尼已將我們塑造成這種思維。例如,在文藝復興時期(Europe ),當時人們心目中女性的理想體型,以現代標準來看會被視為過重。同樣地,在China ,當時女性的理想體型,在今天有時也會被認為過於豐腴。 若當時生活在那些文化中的人看到現代的美學標準,想必也會同樣感到驚訝。愛你所娶的人,遠比文化上的美學標準更為重要。隨著時間推移,你會發現自己確實娶到了世界上外貌最迷人的女孩——對你而言。
4. 至於男性,在某些食物較為匱乏的東方文化中,理想中的男性形象是擁有大肚腩。不過,各位男士,請不要以此作為暴飲暴食的藉口,說什麼:「我和我的肚腩已經很完美了,只是生錯了時代和地點!」
問:《雅歌》4:2 和 6:6 中,牙齒「如羊群,每隻都有雙生」有何深意?
答:她的牙齒讓這位牧羊人聯想到白毛綿羊。這是一種詩意的表達方式,意指所有的牙齒都齊全,沒有一顆缺失。
問:《雅歌》4:3中提到她的嘴唇如緋紅,當時是否有類似化妝品的東西?
答:是的,當時確實有。
關於香水,根據《大英百科全書》第6卷(1956年)第495-496b頁的記載(我之前並不知道該書有b頁),我們知道在公元前3,500年之前,埃及人下葬時便會隨葬小型香水容器。此外,到了公元前1500年,男女都會在頭上塗抹香氣怡人的沒藥塊。
至於眼線,自公元前1500年起,婦女便開始使用「科爾」(kohl,可能是硫化銻)塗抹眼瞼,這正是在摩西時代之前。
至於紅色,海娜是一種用於指甲、手掌和腳底的紅色染料。(千萬別忘了腳底!)後來的羅馬人則使用「fucus」來染紅臉頰和嘴唇。《信徒聖經註釋》第1198頁指出,猩紅染料是來自碾碎胭脂蟲而得。
問:在《雅歌》4:9-10、12 以及《雅歌》5:2 中,他為何稱他的愛人為「姊妹」?
答:這既彰顯了他對她的愛有多深,也展現了他對她所懷抱的愛之本質。 即使身為她的兄弟,無法與她有肉體上的親密關係,他只要能時刻與她相伴,便已心滿意足。這才是應有的樣式。雖然肉體關係應當反映彼此的愛,但彼此之間的愛卻比肉體關係更為重要。倘若發生意外,你的配偶因故喪失了性器官的功能,你還會愛他或她嗎?
問:在《箴言》4:12 -5:1 中,他們在談論什麼?
A:1:2-3:5 描述的是求愛過程,3:6-5:1 描述的是婚禮,4:1-5:1 描述的是新婚之夜,而 5:2-8:4 則描述的是婚姻生活。
問:《雅歌》5:1-8 的重點是什麼?
A:這裡出現了一隻「小狐狸」,也就是兩人間的某種問題。 丈夫正請求妻子開門。無論是丈夫要求妻子做些他其實可以自己處理的事,還是妻子對丈夫回家變得漠不關心,抑或是丈夫只是懷念妻子曾興奮地在門口迎接他的情景,顯然這裡存在著某種問題。丈夫隨後離開,但他將香膏抹在門把上,這象徵他依然渴望她,並為她沒有為他起身而感到遺憾。
問:《雅歌》5:2-6 這段經文的含義是什麼?
答:有兩種觀點,但第二種觀點可能是正確的。
1. 根據《信徒聖經註釋》(第925頁)的觀點,所羅門是兩人的愛情中的不速之客,「門閂之門」這段經文全是少女做的一場夢。
2. 根據「兩位戀人」的觀點,這對夫妻的婚姻中已出現某種冷淡。他要求她打開門閂,而在第3節中,她起初以一個顯示冷淡態度的藉口拒絕了他。她最終還是起身了,但那時他已經離開。他在門上抹了些香膏,以此表明他為她冷淡所導致的分離感到懊悔,並渴望與她和好並原諒她。
有時當我們被視為理所當然時,我們應該離開,並「在門上留下香膏」,同時渴望與對方和好。
問:在《雅歌》5:4中,「我的心因他怦怦直跳」是什麼意思?
答:這些希伯來文詞彙與《以賽亞書》16:11及《耶利米書》31:20中非浪漫意義的用法相同,意指憐憫或同情。
問:《雅歌》5:7中,守望者為何毆打她?
A:本節經文並未說明。或許是出於惡意,也或許是情慾所致,但更可能的情況是,守望者誤以為她是妓女,因此毆打她,要她離開街頭回家。
問:《雅歌》5:16 是否指穆罕默德?因為經文提到某人「全然可愛」,而「馬赫馬德」和「馬哈迪姆」是穆罕默德的追隨者?
答:我從未聽過這種說法。難道《雅歌》(即《雅歌》)中的愛情故事,竟是穆斯林婦女(更不用說男子)該如何對待穆罕默德的典範嗎?我不認為穆斯林會這麼說!
問:在《雅歌》6:4中,提及提爾薩(Tirzah)是否表示這首詩是於所羅門時代之後寫成的?
答:《雅歌》從未聲稱是由所羅門所寫,或寫於他的時代。然而,這節經文也並未顯示寫作時間較晚。《約書亞記》12:24 記載過提爾薩的一位王,而《列王紀上》14:17提到耶羅波安一世(公元前931-910年)曾駐紮在提爾薩。考古學家發現,提爾薩自約書亞時代起便有人居住。
《雅歌》6:4 同時提到了提拉和耶路撒冷,而 6:5 則提到了基列。阿西莫夫(Asimov)認為這表明成書時間較晚,因為提拉與耶路撒冷並不具可比性。然而,這項比較並非關乎權勢,而是關乎美,而在美這方面,提拉與耶路撒冷的可比性,或許與基列與耶路撒冷的可比性一樣。
問:《雅歌》6:4 還告訴我們關於提拉這座城什麼其他資訊?
答:提爾薩的意思是「喜悅」,並在《約書亞記》12:24中被提及。我們不知道這座城市的迦南名字,但以色列人顯然是根據洗羅斐哈其中一位女兒的名字,將其改名為提爾薩。
雖然考古學家無法完全確定提爾薩的確切位置,但他們相當有把握認為該處即為泰爾·法拉遺址(Tell el-Far’ah),其面積約為600米乘以300米,是一座比米吉多更大的山丘。《錨定聖經辭典》(Anchor Bible Dictionary)第6卷第573-577頁指出,最早的定居點可追溯至石器時代。 約公元前1700年,即青銅時代期間,此處修建了一道新的石牆。隨後的地層顯示,舊城被毀後不久,同一地點便建起了一座新城。這處第一鐵器時代的遺址一直有人居住,直至公元前9世紀初,據信當時奧姆里將以色列的首都從提爾薩遷至撒馬利亞。 該城曾遭大火焚毀,這可能暗示齊姆利曾將宮殿連同自己一同燒毀。提爾薩雖曾重建,但隨後又遭摧毀,據信是西元前723年由亞述人所為。
問:《雅歌》6:4、10中,那婦人為何「如舉著旗幟的軍隊那般可怖」?
答:他內心的情緒,或許還有那種緊張感,強烈得彷彿親眼目睹了一支整裝待戰的軍隊。
問:《雅歌》6:7中,為何將聖殿比作石榴?
答:石榴的汁液極為鮮紅,人們常將其用作化妝品。換言之,這正是臉頰泛紅的意象。
問:《雅歌》6:8中,所羅門究竟有140位妻子和妾,還是如《列王紀上》11:3所說的一千位?
答:經文並未指明這些是所羅門的妻子。即便真是如此,所羅門最初也只有一位妻子,他的後宮是逐漸擴大的。《列王紀上》11:3所記載的是所羅門在位末期妻子的總數。
問:《雅歌》6:13中,她為何被稱為「書拉密女」?
答:對此有兩種觀點。
舒勒姆/舒內姆鎮。《新日內瓦研讀聖經》第1014頁與持懷疑態度的《阿西莫夫聖經指南》第523頁均指出,這很可能是抄寫員的筆誤,原本應指來自舒內姆鎮的人,該鎮位於耶斯列以北約三英里(五公里)處。 1985年版《新國際版研讀聖經》(NIV Study Bible)第1011頁指出,在閃米特語中,「l」和「n」這兩字母有時會被互換。根據《列王紀上》1:3,15;2:17 ,21的記載,亞比煞是舒嫩人。關於《雅歌》中的少女即是亞比煞這一觀點的更多詳情,請參閱 www.scripturewise.com。
所羅門的少女:「舒拉米特」(Shulammite)是「所羅門」(Solomon)的陰性形式。或許她被稱為「所羅門之女」,意指所羅門的少女。
既然我們知道有個名叫舒嫩的城鎮,第一種觀點更為合理。亞比煞確實是舒嫩人,但她並非專指「所羅門的少女」。否則,每個來自舒嫩的少女都將被視為所羅門的少女。
問:《雅歌》7:13中,曼德拉草有何意義?
答:曼德拉草散發著怡人的香氣,在當時,人們認為曼德拉草能增強生育能力,正如《創世記》30:14-15中拉結和利亞所想的那樣。
問:《雅歌》8:1-2中,這少女為何會希望她的愛人能像她的兄弟一樣與她有親屬關係?
答:原因可能與男子稱她為姊妹相同。答案請參閱《雅歌》4:10 的討論。
問:《雅歌》8:6-7中,愛真的像死亡那樣強大嗎?
答:當然,神對我們的愛遠比死亡更強大,但這並非本節經文的重點。對他人的愛能超越死亡,信徒將再次見到那些已經去與主同在的人。無論是信徒還是某些非信徒,對他人的愛都可能比求生慾望更為強烈。
問:《雅歌》8:7中,為何金錢無法與愛相提並論?
答:若兩人真心相愛,他們會將這份愛視為比世上所有金錢都更珍貴。此外,經濟問題不應成為美滿婚姻的障礙,金錢誘因也不應引誘真正相愛的人分開。
假設有一份薪水是現職兩倍的工作,但你每週必須與家人分離至少五天,而你現有的工作已足以讓家人溫飽,你會接受這份高薪工作嗎?為了你的見證、你的配偶、你的家人,以及你自己,我希望你長遠來看不會這樣做。
問:《雅歌》8:8-9中,那位少女的兄弟們所說的話有何深意?
答:他們說自己一直守護著她。他們用極具詩意的語言表示,倘若她像一扇門一樣需要限制,他們便會「將她圍住」;倘若她像城牆一樣能自制,他們便會尊榮她。城牆上的銀子雖無助於城池的防禦,但確實會閃閃發光。
有趣的是,雖然某些現代文化認為這類坦率的討論應屬禁忌,但在《聖經》中,道德純潔卻是公開討論的「家事」。
問:《雅歌》8:8-10中,孩子對年幼的弟妹應負有什麼責任?
答:兄弟姊妹當然应当互相照顧,正如《創世記》4:9-10中所記載,該隱未能做到這一點。根據《提摩太前書》5:8,我們应当在物質上照顧有需要的家人。除此之外,年長的子女在父母授權的情況下,對年幼的子女負有責任。
父母應如何授權?在我們家,當年齡差距小於三年時,除非父母不在場,否則年長者對下一位年幼者沒有管轄權。
問:《SofS》8:11 -12中,這位女孩在此說了什麼?
答:她說自己是個義人,也是個有尊嚴的女孩,在婚前守住了自己的貞潔。
問:《雅歌》(SofS)中,至今仍存世的最早手稿有哪些?
答:《死海古卷》(約公元前1世紀)中有4份獨立抄本,分別稱為4Q106、4Q107、4Q108和6Q6。4Q240號古卷可能是對《雅歌》的註釋。
4QCanticles(a)(希律王朝早期):包含 3:7-11;4:1-7;6:11 ?-12;7:1-7 等段落。《雅歌》4:8-6:11 並非遺失,而是未收錄。
4QCanticles(b)(公元前50–1年)包含 2:9-17;3:1-2,5,9-10;4:1-3,8-11,14-16;5:1 的部分內容。
4QCanticles(c)(公元前50-1年)3:7-8
6Q6 《雅歌》1:1-7(約公元50年)
總體而言,在《雅歌》總共 117 節經文中,死海古卷中保存了以下約 49 節(佔 41.9%)。
《雅歌》1:1-7;2:9-17;3:1-5,7-11;4:1-11,14-16;5:1;6:11 ?,12;7:1-7。更多詳情請參閱《死海古卷的意義》。
約公元350年左右的基督教聖經抄本,收錄了舊約,其中包括《所羅門之歌》,亦稱《雅歌》。
梵蒂岡抄本(公元325-350年)完整保存了《所羅門之歌》。
西奈抄本(西元340-350年)完整保存了《所羅門之歌》。該書始於《傳道書》結束的同一頁,並止於《智慧書》開始的同一頁。
《亞歷山大抄本》(約公元450年)完整保存了《所羅門之歌》。
問:《雅歌》被哪些早期作家引用過?
答:尼西亞大公會議前的作家中,曾引用或隱喻提及《雅歌》經文者包括:
Lyons 的伊雷奈烏斯(Irenaeus of ,西元182-188年)
Sardis 的梅利托/梅萊托(Melito/Meleto,西元170-177/180年)列舉了所有舊約書籍,其中包含我們現存的所有書卷,唯獨未提及《尼希米記》與《以斯帖記》。見《摘錄之書》第4片段,第759頁。
特土良的《反馬吉安五書》(西元207/208年)
希波呂托斯(公元222-235/6年)在《雅歌註釋片段》第176頁中,明確提及《箴言》、《智慧書》、《傳道書》和《雅歌》。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撰寫了一部完整的《雅歌》註釋,闡明其中關於基督及其教會的寓意。
塞浦路斯,卡塔科姆(Carthage )主教(約西元246-258年)
Caesarea 的菲爾米利安致基普里安(公元256年)
Olympus 與帕塔拉的梅瑟迪烏斯(西元270-311/312年)
尼西亞會議之後
Barcelona 的帕西安(Pacian,西元342–379/392年)在《書信集》第1卷第4章第22頁中,明確提及《雅歌》並引用了《雅歌》6:8,9。
問:《雅歌》中,希伯來原文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在翻譯上有哪些差異?
答:整體而言,《七十士譯本》對《雅歌》的翻譯品質似乎不如其對《妥拉》的翻譯那般精湛。以下列舉幾處翻譯差異,先列出馬所拉文本,再列出《七十士譯本》,主要摘自第2章。
《雅歌》1:7 「蒙面」(馬所拉文本)對比「徘徊」(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
《雅歌》2:1 「沙崙的玫瑰」 vs. 「平原的花」(沙崙是一片廣闊平原的名稱。)
《雅歌》2:3 「森林中的樹木」 vs. 「林中的樹木」
《雅歌》2:3 「品嚐」 vs. 「喉嚨」
《雅歌》2:4 「祂帶我」 vs. 「帶我」
《雅歌》2:5 「用葡萄乾餅餵養我」對比「用香膏使我剛強」
《雅歌》2:5 「因愛而病」對比「因愛而受創」
《雅歌》2:7 「田野的羚羊與母鹿」對比「田野的力量與美德」
《雅歌》2:8、9、10、16 等:「所愛的」與「親族」
《雅歌》2:9 「宛如羚羊,或如小鹿、雄鹿」對比「如同在伯特利山上的一隻狍子或一隻小雄鹿」
《雅歌》2:9「格子窗」對比「網」
《雅歌》2:10 「回答」對比「回應」
《雅歌》2:10 「我的愛人,我的佳偶,請與我同去」對比「我的伴侶,我的佳偶,我的鴿子」
《雅歌》2:12 「歌唱之時」對「修剪之時」
《雅歌》2:12 「被聽見」對比「已被聽見」
《雅歌》2:13 「藉著花朵散發香氣」對比「嫩葡萄萌發,散發香氣」
《雅歌》2:13 「我的愛人啊,來吧。我的佳偶啊,你自己也來吧」 vs. 「來吧,我的伴侶,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是的,來吧」
《雅歌》2:14 「形貌」對比「面容」
《雅歌》2:14 「形貌」對比「容顏」
《雅歌》2:15 「狐狸,那些小狐狸」 vs. 「小狐狸」
《雅歌》2:15 「花朵」對「嫩葡萄」
《雅歌》2:17 「白晝何時才過去」 vs. 「直到黎明」
《雅歌》2:17 「羚羊、或小鹿、雄鹿,在嶙峋的山巒上」 vs. 「狍子或幼鹿,在峽谷的山巒上」
《雅歌》7:9 「沉睡者的嘴唇」對比「嘴唇與牙齒」(《七十士譯本》、《阿奎拉譯本》(西元126年)、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
本問題參考文獻:希伯來文譯文取自傑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譯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譯本譯文則取自蘭斯洛特·C·L·布倫頓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譯的《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與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此外亦參考了《解經者聖經註釋》(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以及《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ASB)、《新國際版聖經》(NIV 1985)、《新欽定版聖經》(NKJV)和《新修標準版聖經》(NRSV)中的腳註。